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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约莫两个半小时,总算到了水晶帝国。不知是前一次太紧张的原因还是怎么,跟踪黑晶王时同样是步行,我感觉只走了二十分钟左右,不会过半个小时;但现在可是实实在在的过了两个半小时,看来,第一次心里已经被恐惧占据,甚至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原来恐惧对马还有这种影响。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路线不同的原因:跟踪黑晶王时自不必说,几乎横跨了一片森林,森林的出口即是水晶帝国;而同范西潘行进的路线则大不相同,出了中心城,他就带我拐到另一条大街上,沿着这街一直走,会看到一列铁轨,顺着这轨道走到终点,便是水晶帝国了。
这两条路线,就我看来,范西潘所带领的这条要正式的多,因为这条路线的终点,看起来才更“帝国”一点:起码看起来像是一个“帝国”入口该有的的样子:重兵把守,而且士兵们的盔甲也要比安灼胥他们的高级得多,只不过,不知他们是否和安灼胥一样热心。
快到入口处时,范西潘忽然恍然大悟似的说道:
“糟糕,既然要去邻国办事,怎么会忘记带护照呢?”
经他这么一说,我也才忆起这点。露娜在为我办理护照时就说过:想要去水晶帝国,必须带上护照,否则,任何马匹以任何理由都不会被允许入境。护照办完后就被我揣在了兜里,所以我可以通过,不过范西潘怎么办?难道陪他再走这么长时间回去取?
我快翻动我风衣上的每个口袋,忽然,在右侧内侧口袋里,我找到了一个银色的小玩意儿——十字章。
安灼胥说过:这十字章只能颁给军队内部作出巨大贡献的马。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权威。既然如此,它应当可以让我和范西潘通过入境检查。
范西潘也看到了这十字章,疑惑地问我:
“那是什么?”
我嘴角向上扬了扬:
“万能护照。”
“万能护照…?”范西潘可能没理解我半开玩笑的话,重复了一遍。
“没错,能让你我都通过把守的士兵。”我冲他摆了摆蹄,示意他跟我过来。“你看着好了。”
走近水晶帝国时,把守的士兵果然立定站好,用蹄中的骑士枪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一匹队长模样的马走了过来,先是行了一个军礼——我与范西潘同样以军礼回敬——后,伸出右蹄道:
“请出示你们的护照。”
我走近了那马,眼睛与他的眼睛对视,右蹄不紧不慢地拿出了那十字章;太阳光照在这勋章上,使它变得十分耀眼,士兵眨了眨眼睛,低头看向正“光”的十字章,我便在出此时将蹄子稍转一下,使得阳光不再照着它,这样,那士兵就可以看清我蹄中拿的是什么东西了。
不出我所料,士兵露出了异常吃惊的表情。您…您是…?“对我的称呼也改变了,语调甚至都温和了许多。
“嘘,”我收起十字章,左蹄轻轻放在了他的嘴上,“我是韵律身旁的近卫,这次出来就是要接一位她的客马,”我回身指了指范西潘,范西潘,他恰到好处的鞠了一躬,“我们不想暴露身份,你看…可以放我们进去了吗?韵律陛下正等着我们呢。”
“啊…当…当然!”士兵连声回答,而后转身命令所有士兵:“你们,快将路让开,此二马通过了。”
言罢,所有士兵果然左右分开,让出一条路来,士兵长又行了一个军礼,“您请便!”
我走了进去,范西潘紧随而入。
走了不出二十步,甚至回头还可以望见那群士兵的地方,我便现一根带有标牌的水晶柱,标牌是用一块深色水晶做的,显然是想让上面的字更清楚一点,但在现在这种太阳高照的天气下,我还是多次改变了观看位置,才认出上面写着的几个字:斯克瑞街(scrost)。
这应当就是本街的名字,那么接下来,就是去初号街寻找瑞利了。
我回过头,打算让范西潘带路,却现他圆瞪着眼睛,嘴微微张开,盯着我装十字章的口袋一动不动;对于他这种文静的马来说,这副神情就是吃惊了,且吃惊程不亚于刚才的守关士兵。于是,我改口问他:
“您…这是怎么了?”我也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状态,便重新用“您”来称呼他。
“嗯…”范西潘带听后闭上了嘴,眨了下眼睛,像是刚从沉思中反应过来,“您刚才给卫兵看的…是什么东西?我是说,那东西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您知道,近年护照方面的问题可不容半点马虎。”
“哦,您问这个啊,”我用右蹄将十字章又拿了出来,递给了他,“一位水晶帝国的朋友给的,是军队高官身份的象征。”
范西潘接过十字章后,将它放到了他的单片眼镜下仔细查看,看了一会儿后,他还给了我,眼中的惊讶变成了感叹。
我将十字章收好,然后对他说:
“您来带路,我们先去找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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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着范西潘绕来绕去,由一条街转入另一条,我没有特意去寻找标有街名的路杆,但遇到偶然碰上的我也会记下它们的名字,这些名字千奇百怪,读起来便觉到强烈的西方气息,有这样几个名字:格劳街,柯林街,芦柑街,它们各异的名字或许各自有特殊寓意,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出了柯林街,当我们踏入一家旅馆的店门口范围内时,范西潘说了一句:“到了。”
不必说,这里就是初号街。
范西潘没有停蹄地拐入了一个小巷,顺着一条石子小路走去,最后向右一拐,我们便已进入一片集市之中。
这集市真是热闹非凡,各式各样的商品被商贩们摆在各自的篷车上,光顾的小马络绎不绝,整体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范西潘抬起右蹄向一个方向指去,顺着看去,是集市的一角,一个用几条木头支起的简陋木棚,棚壁上用醒目的红字写着:瑞利,药学专家。那下面还有许多黑字,不用看我也知道内容。看来,我们找到“目标”了。
我便仔细打量起瑞利来:个头偏矮,照我差不多矮了两厘米左右,嘴附近有些短小的胡渣,戴着一副灰黑色的方框眼镜,鬃毛长而不乱,顺着脖子很自然的搭到了背上;棕黄色皮肤、棕红色鬃毛,却是浅绿色的瞳色!眉眼一直顺从地低伏向下,嘴上也总似笑非笑的,让马捉摸不透他的心思。他十分瘦小,甚至让马怀疑他究竟能不能保证一日三餐:实在太瘦了!四肢均可看见关节处的骨头,棱角分明,真怕这四肢连它们之上的身体都撑不住而折断。
经过与小苹花的交谈后,我观察别马时会特别注意到一点:可爱标记。瑞利的可爱标记,实在很难形容;小苹花曾评价过我的可爱标记并不可爱,如果照这个标准,他的可爱标记简直到了“可憎”的地步了:一个极扭曲的封闭图形里,装着两个血红色问号,这红色配合他的毛色,实在令观者感到不适,我甚至怀疑长时间看着它会出现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想到这,我马上将视线从他的身上移开。他的毛色与可爱标记极其不配,好像他天生便注定成为扰乱社会的渣滓,如果让我用什么词形容他的话,我想说:混沌,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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