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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娆一愣,瞬间脸烧得通红,明白方才她和齐和书并肩而行的一幕被她姐抓了个正着。
青玉撑着脸笑眯眯地看着她头上的簪子:“你那小郎君眼光不错,这簪子是好看。”
“也不知爹爹和郑大哥什么时候回来……”青娆被她说得恼了,不甘人后地揭了姐姐的短,边说边拿眼睛斜她。
青玉的表情也顿时不自然起来。
庄家这一辈只生了青玉青娆两个女儿,虽有远亲想将自己的儿子过继过来作嗣子,庄管事却一直没同意——那远亲在陈家大夫人的娘家沈家的一个庄子上做庄头,儿子生了六七个,个个都没什么出息,一看便是打算拿庄家的家产给全家吃的。
后来,庄管事夫妇就生出了给大女儿青玉招赘的心思。主要是青玉的性子,崔妈妈一看就觉得头疼,若是出嫁到别人家当媳妇,不定要受什么大委屈,还不如招赘,起码她和庄管事在世的时候还能多照顾些。
至于小女儿青娆,打小就主意正,待人又周到,又喜欢读书习字,见识比府里几个庶出姑娘都不差什么,庄管事夫妇一向很放心,只想着给她挑一门好亲事风风光光出嫁就是。
青玉的赘婿起初很难找。庄家再是家底厚实,毕竟也只是为人奴仆的,外头的良家子自然不愿意,府里的主子也不一定能同意。
可若是找府里伺候的小厮,庄管事日日在外院行走,对那些肯上门的小子的秉性做派比谁都了解,一看就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嫌弃的不行。拖来拖去,青玉都快二十了还没嫁出去,都快成了老姑娘了。
谁知道就在这时候,陈家护卫队的护卫郑安上门自荐,说愿意当庄家的上门女婿。
青玉差点惊掉下巴。
这郑安是元庆二十二年到的陈家,却并非是护卫队的家生子,而是流落到陈家门前的乞儿——至少青玉是这么认为的。
青玉溜出门去买羊肉汤喝的时候碰见后门那儿倒了个人,吓了一跳,一摸他额头烧得滚烫,就将人带回了家——那时的郑安瘦得只有一把骨头,连青玉这个小姑娘都扛得动。
万妈妈虽不满青玉将一身破烂衣裳病得快死了的乞儿带回家,可到底也是心软之人,见儿子儿媳也没反对,便从下人房里那个略懂医理的胡婆子那儿买了一副最便宜的治风寒的方子,烧开了给他灌了下去。
郑安却是命硬,生生靠这一副汤药退了烧,第三日就能下床了。一能动弹,他就闷不吭声地给庄家上下砍柴烧水抬盆,一副要报恩的样子。
万妈妈瞧他就更顺眼下,再加上青玉对家里骤然多了个同龄的男孩子很好奇,每日央着万妈妈给她从大厨房里带好吃的回来,一个月过去,竟然叫他双颊圆润了些。
一个天稍暖的日子,郑安得了崔氏亲手做的新衣裳,抿着唇洗了个澡,等换上新衣,竟是个唇红齿白的小少年。庄管事见他生得不错,问了他是否要留在陈家,郑安不愿意吃白饭,就自卖自身进了陈家。
后来庄管事便使了些人情,将他送到护卫队认了个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做师父,跟着他学些拳脚功夫,后来长大了些,也如愿进了陈家护卫队。
那老护卫无儿无女,见郑安乖顺,便渐渐将他当做亲儿子养,住在他家屋子里。从那以后郑安就不在庄家住了,后来逢年过节,他也总是在外办差,只每次都送了丰厚的节礼过来。
年幼的青娆因此对他毫无印象,青玉对他的记忆也渐渐淡了,哪晓得这厮再一出现,竟是这样轰轰烈烈——她很难将那时瘦得皮包骨的小少年同眼前皮肤麦色,人高马大的青年人联系起来,一时竟有些不好意思。
崔氏目光何等毒辣,一眼就瞧出了大女儿这样竟是有些情愿,故而虽一时没有应下,却也授意二人多多相处。
相处这一年半载,两人皆是互相中意,两家的亲事也定了下来,只等月余后成亲。
青玉早习惯了外人打趣她和郑安,故而妹妹打趣她,她也只是不好意思了一下又很快调转矛头,一本正经道:“别光说我,我的事儿可是定了。你那齐家的小子倒是会花言巧语,可到底什么时候使媒人上门?姑娘那儿,你也得早早做打算才是。”
“他说……等过了三月三就让他娘进府和大夫人说。”
青玉这才露出些满意神色来:“该是如此才对。我们两家从前还当过邻居,这等事,总不好让你一个姑娘家先和大夫人禀告。你得矜持些,不能叫外人抓了你的把柄。”崔妈妈也正是担心齐家的态度,才对她和齐和书的事不怎么赞同。
青玉倒是觉得齐和书不错,但在这一点上,仍旧和她娘保持高度的一致——饶是他是再好的如意郎君,他们家也不能拿她家幺妹的名声做赌。
青娆心中则无过多忧虑。
她和齐和书的事情,实然并非只是少男少女情窦初开。
齐和书,是她这些年想了又想,挑了又挑选出来的夫婿。
她选了他,并不因他生得多俊俏,也不因他家为老爷做生意捞了不少油水,只因他全家皆是良籍,且在主家面前有替她脱籍的体面。
《大晋律·户婚》定了“良贱不婚”的规矩,齐和书若是要求娶她,主家出于让齐家人继续安心给他们办差并栽培齐和书的角度,大半会同意让她脱籍。甚至,将来齐和书越来越有出息,主家说不定还会松口叫他们一家子都脱了籍。
陈大夫人并不能算宽容的主子,这些年卖进来又自赎其身或是放出去嫁人的,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且其中的两个,还是当年老夫人开恩放出去的。
若真是靠卖身银就能赎身,青娆也不用指望着嫁人,自个儿便能赎了自己。可偏偏,在这世族当道的世间,想要不为奴为婢,并非只靠努力就能成事。
旁人羡慕她是陈府的家生子,知根知底,最容易得主子重用,跟着主子荣华富贵。
可她读了许多书,见了许多宅门里的事,知晓这荣华富贵不是靠尽心当差就能保全,而是生死命数皆在主子一念之间,她就如同主子手里的一只蝼蚁,翻手之间便能被掠去生命。
四姑娘待她那样亲善,可她不过是吹了风着了风寒,下头满院子的人都挨了板子。若非冬日里穿得厚,饶是她身子骨不错,恐怕也得生一场大病,生命垂危。
她这个一等丫鬟的命,也是这样的不值钱。
而家生子,更是奴才中的奴才。没有天大的运道,便要生生世世为奴为婢。
她宁肯当清贫些的平民百姓,也不愿再当体面的奴婢,更不愿让她的孩子也继续为奴为婢。
所以在选定了齐和书之后,她付出了十二分的努力,叫他非她不可,一颗心都系在她身上。
照他如今对她的热切劲儿,她相信他不会在求娶她这事儿上迟疑不决。
至于姑娘那儿,她也早早地和姑娘禀告过了,姑娘待她亲厚,并不介意她不跟着她到黄家去。只是若是她不打齐和书的主意,多半也只能和彤雯一样,配个府里的年轻管事或是小厮了事,万没有能放了籍出去嫁人的。
到如今,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你心里有数就好,我也是怕你被男人那张嘴骗了,到时候找我来哭。”青玉哼了一声,轻轻放过这话题,说完正经话,眼神便不由自主地往桌上的两匹缎子上飘。
青娆时常嫌她说话不中听,却到底扯了包袱皮让她好好挑一匹——若不是她眼尖地跑进来堵住瑞香的话,她还不知道要如何拒绝她呢。
毕竟都在姑娘身边当差,哪怕她做不了多长时日便会出嫁,总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闹翻了让人不自在。
青玉这招,虽是直来直去了些,却是自己顶了缸,没叫青娆把瑞香得罪得太狠。
照他们之间的交情,她能这样帮她一把,让她能尽快地站稳脚跟,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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