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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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溪谷春晓那条路的水岸边,一身户外装的程霭拿着相机,低头翻看刚刚拍到的景象——他的助理,准确地说是他的前助理,和另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听到陈斯屿的话,程霭抬起头:“如果不是你非要闹那一出,他至少不会觉得我是个很随便的男人。”

原本心情尚好的陈斯屿听到这里皱了皱眉:“随便?这话怎么听着像在骂我。”

“就是在骂你。”

程霭第一次见到盛峣,是在六年前。

程霭是从基层开始往上接触业务的,那时刚去考察一个城建项目,程霭一眼就锁定了盛峣,因为他太白了,清瘦,跟工地上常年风吹日晒的其他人不一样。

令程霭惊讶的是,盛峣看着瘦,力气却并不见得小。一摞摞砖头搬得稳且快。

中午吃饭的时候,工人们聚在一起,吃的是工地上的盒饭。重油、高碳水。程霭原本对这样的食物是没什么胃口的。但他好奇盛峣,于是也跟着过去打了盒饭,和他们坐在一起。

聊了几句才知道,是大学生假期出来攒学费。

不过这个过程,盛峣一直没正眼看他,盛峣从头到尾埋头吃饭,拳头大的馒头,他吃了四个,配上油腻腻的炒莴笋、红烧肉,大快朵颐,仿佛在吃什么天上有地上无的佳肴。

程霭光看着都觉得香,他尝了下,真不赖。白面馒头咀嚼之后的回甜,带着一股麦香。

工人不浪费粮食,各个都吃得很干净,程霭也破天荒把盒饭吃完了。

这样的一餐对程霭来说是真的很少见。

他从小胃口不佳,看医生都没什么结果。记得有一个医生说:“小朋友,其实胃是情绪器官,你是不是不开心呢?”

幼时的程霭坐在空荡荡的长桌前,回忆不起来上一次和父母吃饭是什么时候,面对一桌饭菜感到索然无味时,他对医生的话深以为然。

后来程霭又去了那个工地,盛峣回去上学了,程霭吃着一样的盒饭,却感觉哪里差了点意思。

他陆陆续续尝试过很多馒头,但再也没吃到过那么香的馒头。

他的表象

程霭打听到了盛峣的学校和专业,然后去申请了同校其他专业的非全研究生,有空的时候上学校里溜达溜达,旁听一下盛峣的专业课。

令程霭惊讶的是,盛峣居然学哲学。

他打工挣学费。假设他家庭条件不错,那打工就是劳动实践,就是在身体力行;假设他家庭条件不太好,他就是个追梦少年,他的梦想是人类群星闪耀时!不管是哪一种,程霭都对盛峣肃然起敬。

盛峣去食堂吃饭,程霭就跟着打一样的菜,混入人群,在面对盛峣的地方远远坐下。

原来看吃播是这样一种心情。程霭之前一直不理解别人吃饭有什么好看的。

他怎么可以吃得这么香呢?他好像很喜欢吃馒头。食堂的馒头八毛钱一个,特别夯实,盛峣常常是两个馒头起,他能把所有东西都吃出满汉全席的感觉。

程霭也跟着开始吃馒头,别说,馒头是一种很朴实无华的食物,没有多好吃,但就算没胃口也能吃下,且相当顶饱。

学校换了新校长,新官上任,给学生增加了不少设施。

教学楼拐角的空地放了许多桌椅,扩展了自习的位置。晚上在这里看书格外静心,夏夜,灯,书,万籁俱寂。

程霭是意外发现盛峣喜欢在拐角看书的。程霭平时不会晚上出现在学校,那天刚好等导师上完课谈谈开题的事。非全虽然水,该有的还是得有。

谈完之后出来,程霭才发现盛峣和一个女同学坐在栏杆边,他们挪动了椅子,面朝栏杆背对走廊坐着。

程霭收住下楼的脚步,自若地坐到附近的位置,拿出一本书假意翻看。

女同学的声音随着夜风传过来:“盛峣,我跟你说个事儿呗。”

“说。”

“我喜欢你。”

“……”

书本哐当落地,程霭发现了两件事。

第一件,他应该不是只把盛峣当成了精神饭搭子,他喜欢盛峣。

这种感觉隐秘而诡谲,有点像陈斯屿第一次告诉自己他交女朋友了时一样。他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可以一起吃一起玩,突然有一天,他从小到大的玩伴有了一个更重要的存在。其实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只是程霭还是会感觉友谊产生了裂缝,好在他虽然拥有的感情不多,但他拥有的工作很多,工作可以冲淡一切。

尽管这感觉相似,程霭还是敏锐地发现,他对陈斯屿的女朋友没有任何敌意,但他对这个向盛峣告白的女生,竖起了所有尖刺!他甚至突然有一个癫狂的想法,现在立刻马上过去亲盛峣一口。

这个想法太抽象,程霭当然不会这么做,但这个想法本身足以让他自己都感到心惊肉跳。

程霭不能想象以后吃饭时,看到的是盛峣夹一筷子肉肉喂这个女生。

万幸,还有第二件事,就是盛峣的脑回路好像不太正常。

书本落地之后,女生发现了程霭的存在,本想拉着盛峣离开,但盛峣说自己还要看书。

女生有些窘迫,低声问:“那刚才我跟你说的事,你怎么想?”

这欧式的高顶教学楼,回声嗡嗡的,说再小程霭也能听见。

盛峣说:“叔本华说,人类与生俱来的错误观念只有一个,就是以为人生在世的目的是获得幸福。我认为叔本华说得对。”

女生擦擦汗,看起来忍得很辛苦:“说人话。”

“不谈。”

“不谈你直说呗,掉什么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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