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区的年份已经有些长了,两边的水管都有些铁锈和松动,林琳咬牙紧紧抓着孙勇。看得出来她也不愿意用这种方法下楼,可是林烨拿着水管堵在门口,要是再起冲突,等郭勇彻底“不能用了”,她可就真的跑不掉了。
林烨看郭勇一手抱着人,一边小心翼翼往下,虽然度并没有很快,可是照这个情况,再过几分钟,两个人就能到达底楼了。
他咬了咬牙,拿起手里的水管想要往下冲水,然而水管口咕噜噜几下,一滴水都没冒出来。
愣了一下,回头望去,才现当时准备的时候没考虑到屋子外面的情况,水管不够长,经过他这么一阵大力拖动,另一头已经脱离了水龙头,被扯到了厨房外面。
郭勇他们已经下去了两层,距离太远,拿水球砸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林琳窝在郭勇怀里抬头看了他一眼,露出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他咬咬牙,转身快抓起一堆水球塞进口袋,往楼下冲了下去。
无论如何都要拦住他们。
短短的十一层,电梯下降得似乎特别慢,他刚跨出楼梯间,只听得外面嘭一声闷响。
林烨拼尽全力,三步并做两步冲到阳台那一边,看到水泥路面上的情形,一下子愣住了。
整个小区都很安静,淡淡的月光下,只有随风摇动的树影沙沙作响。
林琳整个人侧躺在灰白的水泥路面上,身下有大片的血迹慢慢流淌开来。郭勇散碎的躯干四肢散落在她旁边,有些甚至已经摔断了,路面上到处都是零落的骨头碎片、腐肉和内脏。
她已经站不起来了,却还是挣扎着往另一边慢慢挪过身子,身后拖出一串血迹。
林烨往后直直退了几步,抬头往上看去。墙面上七八层的高度处,一大段铁质的水管已经断裂掉了下来,两个人估计就是从那里摔下来的。
林琳完全没有管身边站着的林烨,尽全力一点点挪到路边的草丛旁,艰难地伸手,把滚落进草堆里的孙勇头颅拖出来。
那个头颅已经几乎只剩下一半皮肉了,头盖骨上还有几处裂痕,两个黑洞洞的眼眶里有红白的浆液流淌出来。然而林琳似乎毫不在意,边咳血,边用尽全部力气把头颅抱进怀里。
天边渐渐露出鱼肚白。
路面上的鲜血已经晕开好大一团,林琳的气息渐渐微弱下去。没必要继续在这边待着了,林烨整个人隐没在楼房阴影里,又看了他们两个一眼,转身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还没等他离开小区范围,手腕上的黑线部位突然一热。他心头一动,往识海里看去,果然见任务栏最后一行字变成了红色,第三项任务已经完成了。
也就是说,林琳已经死了。
林烨有些唏嘘,想起林琳最后把孙勇头颅抱进怀里的动作,心里实在是有些难受,却又知道这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手腕部位越来越热,简直有些烫了。紧接着,他整个人渐渐变得透明,双脚、双手、躯干、头颅。伴随着一声叹息,林烨整个人消失在微凉的晨光里,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啪,手机砸到台阶上滚落下去,林烨一出场景,就觉得整个身体控制不住平衡往下倒。他猛然间想起进场景之前自己被人撞了一下,正要从话剧社仓库的台阶上摔出去。
得,在场景任务里没受伤,一出来居然就要摔个半死。
双手迅上抬护住头面部,想在摔下去的时候最大程度降低伤害,却冷不防一双手从背后伸出,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和手臂,硬生生将他扯了回来,两个人一起往后踉跄了好几步。
林烨猛然回头。
“你最近怎么那么多灾多难”,白继明见他已经站稳才放开手,拍了拍身上的灰,转头去捡自己掉在一边的手机:“看我干嘛,你的在那儿呢”,他指指台阶下。
林烨转头看着已经摔成一堆零件的手机一阵无语,旁边拿着道具的话剧社妹子战战兢兢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学......学长,对不起,我捧着东西没看见你”。
“我没事,正好换个新的,下次小心些”,林烨一看台阶下的惨状就知道自己的手机直接报废了,那女生看着也像是个大一新生,还是不要为难她了。
两个人收拾完地上的一片狼藉,林烨对白继明挥了挥手:“我不吃饭了,去买个手机然后回家,帮我个社长请下假吧”。
“要不吃完饭一起去?”
“不了,我有点累,等下回家在吃。”
两个人在话剧社门口分了手,林烨沿着林荫道走出校门。
被那女生撞到的瞬间,台阶上明明只有他们两个人,白继明是怎么凭空出现在身后的,自己居然完全没有察觉。
联想到场景任务里白继明对自己乎寻常的关注,林烨的脸色慢慢沉了下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贺宣三十多了,又在里面待过两年,余生一眼望到头,洒脱又自在。他也以为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直到遇见了对门那个英俊的少年。贺宣年轻的时候就我行我素惯了,年纪上来了也没收敛多少,比如喜欢向边庭这件事。又帅又欲混血纹身师攻vs斯文温润贵公子受排雷年上,年龄差14同学婚约贺宣和向同学的故事...
阮绵绵,s市男高中部的女老师,家里催婚催得紧,一边教学还要一边相亲。 虽然已经交了男朋友了,阮绵绵还是决定相一个更好的。...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三百年前,叶青泽所爱之人孤身赴死,他替他守护了剑宗三百年。元初是个瞎子,流浪数年最後来到了无极道宫。剑宗宗主叶青泽一开始认定他为探子,时时防备着他。可探子只知道吃喝,打探消息演戏也假得很,实在太过于蠢笨。吃饭一餐至少五碗,早起不来,洗个衣服放错染料,做事笨手笨脚。实在不像个探子。所以,叶青泽觉得逗鸟很有意思。後来,他认为元初是他,加以上心。可是天意弄人。作者有话说喜欢快文可退(本文较慢,喜欢看男主直接切入感情可退内容标签强强仙侠修真励志成长正剧治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