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第1页)

傻子,蒋穹想说傻子,最后却只是把脸埋进混沌的胸膛,未置一声。

蒋穹最终也没有说动混沌,让他答应送魏晖下山,这个凶兽自认识以来,除了不让蒋穹离开,第一次这么强硬的拒绝蒋穹的要求。混沌固执地坚信,只要魏晖答应留下来,就一定会爱上那只狐狸。

混沌不肯送人下山,狐狸又在旁边候着,魏晖不敢走,便赖在外面。总不能让人饿死在这里,蒋穹拿了几个烧饼递到魏晖面前,魏晖接过烧饼向蒋穹道了声谢,蒋穹转头看向不远处靠在树干上盯着魏晖的狐狸,思索片刻朝他走了过去。

狐狸朝蒋穹摇摇头,蒋穹便收起烧饼自己啃了一口,坐到他的旁边:“那能聊聊吗?”

狐狸不再看蒋穹,他又转过头去继续盯着魏晖,眼中的神情很是复杂,不仅有爱又似有恨,蒋穹觉得他好像在透过魏晖看着另一个人。

“我本是一只普通的狐狸,被他救下后,给我起了名字把我养在身边。”狐狸开口道。

蒋穹知道,这个他不是魏晖,而是那个已经离开他好几百年的爱人。

“他唤我阿月,说我像月光一样皎洁明亮,点亮了他本来痛苦不堪的生活,从此我便有了名字。”阿月仿佛陷入了甜蜜的回忆里,他嘴角微微翘起继续道:“我好喜欢他,日日黏着他,突然某一日老天竟让我开了智,长出灵根结出兽脉。”

“起初我害怕他不能接受,所以一开始根本不敢在他面前现人形,只能偷偷在他睡着之后,变成人把自己放进他的怀里,假装是他的爱人。不过多次之后,还是被发现了。虽然他一开始有过惊愕,有过害怕,想过逃离,但最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之后的日子每一天都好幸福,然后,他开始慢慢变老,我用尽了所有办法,却还是无法阻止他的离开。”

“我说我会找到他的下一世,我们下辈子还在一起,”阿月嘴角的笑容渐渐隐没下去,眼里带上悲痛,他双手捂住脸颊,陷入难以忘却的痛苦中去:“可他说不要,他让我忘了他。可我怎样才能忘了他呢,我忘不掉,我只能去找他的下一世,下下一世,再下一世。”

蒋穹看着眼前的狐狸,仿佛在透过他看以后的混沌,或许等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混沌不再喜欢他,也挺好的,至少在他死后混沌可以不用像阿月这般痛苦。

“你真的觉得魏晖是他吗?一次又一次的遗忘,魏晖又怎会是他呢,他们,又怎会是他呢?”

阿月双手抱住屈起的小腿,把脸埋进自己的膝盖里,一边抽泣一边反驳蒋穹,亦或是告诉自己:“他是,他们有着同一个魂魄,他是。”

蒋穹是拥有短暂生命的凡人,他觉得下一世那便是下一世的事了,和这一世毫无干系,可是被遗留下来的阿月没办法这样想,不然他漫长的时光都要在怀念那短暂的数十年里度过,心便越来越空,直到再也承受不住,所以哪怕这些人只有魂魄是他,阿月也要抓住。

再久一些

蒋穹无法说服混沌,他依然不肯送魏晖下山,同样也劝不动阿月放下执念,阿月始终在不远处守着魏晖不愿离开,这两个修炼兽在这件事上意见出奇的一致,都铁了心的认为,因为前世的缘故,魏晖最后一定会爱上阿月。

一直以来,蒋穹心里试图忽略逃避的问题就这样强硬地摊在了面前,他自己尚且都还想不明白,实在难分心力再去给那两人调解,能做的也只是每日给魏晖送点吃的。

混沌与蒋穹不同,他许是日子过得太开心,本该早就想到蒋穹只是个普通的凡人,相较于自己可以说是个短命鬼,但他竟然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直到现在,他才猛然反应过来魏晖和阿月便是这件事最难以接受的结果,然而蒋穹却还能淡定地说什么前世与今生不是同一人。

混沌当然不愿像阿月那般,等爱人离开后,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找寻他的转世,一次又一次地经历生离死别。他势必要找到让蒋穹活下去的办法,但蒋穹那副无所谓的态度还是刺痛了混沌,离开的人永远无法知晓被留下的痛苦。

混沌同自己赌气,蒋穹是知道的,他也知道想要哄好混沌很简单,只需说一些他喜欢的话,可是下辈子的承诺又岂能轻易说出口,蒋穹不愿也不想,混沌以后变成阿月这般模样。

连着好几天,蒋穹和混沌互相一言不发,仿佛两个哑巴。唯有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们才像相爱之人,蒋穹会慢慢地调整自己的呼吸,假装已经熟睡,过不了多久,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混沌,便会转过身来把蒋穹抱进怀里。

僵持没有持续很久,便被魏晖打破,这日魏晖反常地向蒋穹告别:“谢谢公子这么多日的收留,我想明白了,既然那个狐狸笃定我会爱上他,那我便努力试一试吧,我们两个一直在这里叨扰两位也不是个办法。我也同他说好了,约定的时限内,如果最后我还是不能如他所愿,他便要放我离开,他也答应了。”

蒋穹略微惊讶地朝不远处的阿月望了一眼,狐狸的脸上满是喜悦,仿佛魏晖答应他试一试,便是已经爱上了一样。算了,说到底这是他们二人的私事,外人本就不应过多干预。

“你想清楚便好,如果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再来找我。”

魏晖朝蒋穹道了谢,便同阿月离开了。混沌带吃食回来的时候,没见着那两人,还有点讶异。蒋穹接过他手里的东西,主动说了冷战以来第一句话:“他们走了,魏晖决定和阿月试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