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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鸿大清早把齐玉华接到图书馆。
齐玉华是他最近刚交的女朋友,是跟他同一大学女子学院的同学,比他小一届。
他不是个爱去图书馆的人,只是港城夜生活繁华,上午能玩的地方不多,想来想去还是图书馆更方便。
齐玉华成绩没他好,如果遇到不会的问他问题,他也更能表现自己不是吗?
他对自己这个想法可是相当得意。
唯一没考虑的是——他女朋友是法语专业的,来图书馆看的也是法语书,他一点也不懂。
他是个大半想法都在脸上的人。
在图书馆待了半个小时,见女朋友安心看书,根本不理他,他便有点抓耳挠腮坐立不安,十分想说话却又怕打扰了对方。
如果是家里的叶怡人和叶念念,一看就知道他想干嘛,然而他的女朋友是个乖乖女,说来图书馆学习就真的学习,专心致志心无杂念。
叶盛鸿忍了半个小时,绝望了,化悲痛为力量,也开始啃手上的建筑史。
学吧学吧,学习的时候能谈恋爱,谈恋爱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学习呢?
这样一晃,又是两个多小时过去,到中午了,图书馆的人都陆陆续续的去吃午饭了,他们这对新晋小情侣也饿了。
叶盛鸿的约会计划终于可以继续下去了。
他先前观察发现齐玉华很喜欢手上这本法语小说就把书买下送给了齐玉华。
书是名著,齐玉华家中有中文版和英文版就是没有法文版,很开心的收下了。
两人还一起挑了漂亮的书签。
吃饭的餐厅是叶盛鸿挑的,他以前没来过,只听叶念念和妈说过这家的菜味道一般,性价比糟糕,但摆盘漂亮,装修很有风格,适合情侣。
他就记住最后那句适合情侣了。
也的确挺适合情侣的,这对小情侣的心思都没在饭菜上,光注意对方了,菜的味道都没尝出什么,虽然最后结账的时候被账单惊讶了一下,但叶盛鸿还是没记住吃了什么菜,他只记得坐在他对面的玉华。
下午他们去看了电影,这次看的就是先前没和姐姐妹妹看的爱情片了。
不过他心思仍然没有在电影上,而是他前排一对在电影院就亲上,还时不时摸一把的情侣。
电影院的灯光很暗,他的皮肤最近也晒得有点黑,正好遮住他脸上的红。
等齐玉华吃完爆米花,他鼓起勇气牵住了她的手,然后脑子一片空白直到电影结束被齐玉华拉起来。
等到散场,他被女朋友牵着走出来,他才开始回神。
齐玉华的脸也是红彤彤的。
叶盛鸿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应该问刚刚的电影好看吗?可那电影到底讲了什么?
他眼睛瞄到了电影院门口卖报纸的摊位,脑子灵光一闪,带着齐玉华到了小摊位前要了一份夜星晚报,很骄傲的指着其中一页。
“这篇小说是我妹妹写的,今天第一天连载,她才十六岁,是不是很厉害?”
齐玉华有点愣,但还是点点头。
十六岁就能写小说上报纸,的确很厉害。
叶盛鸿把报纸塞进齐玉华怀里,“这份就送给你了,我这边再买十份分给我朋友,也把这件事告诉他们。”
齐玉华想了想也对小贩说道,“那给我也拿十份吧,我可以送给我的朋友。”
然而夜星晚报在港城只算中流偏上的报纸,这个摊位总共只进了二十份,两个人直接全包了。
摊贩听着说报纸上的小说是叶盛鸿妹妹写的也连声夸奖,这么小年龄就能写小说发表,说不定是下一个“闵诗”。
闵诗是港城这几年知名的女作家,上初中就开始写爱情小说,一部成名,很受欢迎,许多女性都爱看她写的东西,被好几家报社追着求稿,据说随随便便写点东西就能拿上千的稿费。
叶盛鸿看自家妹妹自然是哪里都好,谁都比不上,但在外面他知道不能太招眼,便自认为谦虚的说,“我妹妹从小就爱投稿,只不过是写其他的,这次是她第一次写小说,一下就过了呢,她可厉害了,不比闵诗差。”
闵诗的读者多为女性,初中高中的女生特别爱看她的小说,在学校都有很多人讨论,已经算是一种流行。于此相对的就是很多男生觉得闵诗的小说无病呻吟全是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完全搞不懂为什么有人会看。
叶盛鸿没看过闵诗的小说,受到身边其他男生的影响,虽然知道闵诗名气大,但是真不觉得她厉害。
小贩倒也没反驳,顺着他的话夸了起来,这是刚刚买了二十份报的客户,可不得说几句漂亮话吗?
齐玉华初中在国外上的,对闵诗也不熟悉,所以只在一旁听着。
叶盛鸿与小贩说了几句,就带着齐玉华离开了电影院。
齐玉华家里管得严,晚上饭点前就要回去,叶盛鸿把她送到她家附近一条路的时候,很是依依不舍。
齐玉华下车的时候对着叶盛鸿招了招手,叶盛鸿取下头盔压低了身子,以为女朋友要说什么,脸上却多了一份柔软的触觉,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齐玉华慌慌张张的跑回家,叶盛鸿就呆愣愣的看着她的背影,后面他回过神来,又在齐玉华家附近转了一个多小时,想要见女朋友又怕被家长发现。等他饿到不行,他才回家。
他匆匆吃过饭,就回了自己房间,扑在床上,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所以他也就忘记了他买好准备送人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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