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不上为什么,这并没有让他觉得恐惧,反而是生出了点从未有过的念头。
他看出来了,岑默身上有点工夫,像是习过武的。
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对方不会伤害自己。大概是出于某种直觉,又或许是因为这一年多来的相处,让他在心底已经对对方生出了许多信任。
“你习过武?”叶云归问他。
“小人在外头讨生活时,在街头卖过艺。”
“既然有手艺,为何会来汀园做这样的差事?”
“伺候殿下,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差事。”
叶云归一拧眉,“你一个七尺男儿,有手有脚,为何会想着靠伺候人来过活?”
“若是换了旁人,小人自然不会屈就。可殿下这样的人……”
岑默仰头看着叶云归,眼底满是不加掩饰地赤诚。
叶云归心中一动,冷笑道:“孤倒是不知你何时学会了花言巧语?你来汀园之前,连孤是圆是扁都不知道,说什么是为了孤而来?还是说……你是为了太子殿下这个身份罢了?”
岑默一笑,目光里竟是染上了几分温柔。
叶云归不喜欢被他这么盯着,不禁又有些恼。
但不等他发怒,便闻岑默又道:“殿下贵人多忘事,小人自幼就见过殿下,只不过当时并不知殿下的身份。后来小人辗转打听,知道了自己的旧识是谁,便找了过来。”
“孤何时见过你?”叶云归问。
“小人幼时,给殿下偷偷带过几回肉包子。”
叶云归:……
他总算是想起来了,自己幼时在庄子里,确实认识这么一个小子。
只是……他看着眼前挺拔英俊的岑默,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这竟是自己当年认识的那个黑不溜秋的小伙伴。
“你来的时候怎么不说?”叶云归问。
“小人……怕殿下不记得了,自讨没趣。”
叶云归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总算是从遥远的记忆中,扒拉出了一点点熟悉感。
“我就说第一次见你觉得眼熟!”他一笑,抬手在岑默肩上锤了一下。
岑默出于本能又去攥他手腕,不过这次总算留了余地,半途就收回了手。
“你从前是不是老被人欺负?所以我一碰你,你就会下意识还手?”叶云归问。
“卖艺的时候练的,干小人这行的,若是不练出保命的本事,很容易死的。”
叶云归慢慢抬起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拍,“往后跟着孤,不会再叫人欺辱你了。”
“小人谢过殿下。”岑默说着便跪地给他磕了头。
“别这么多礼数,你知道孤不喜欢这些。”叶云归将他扶起来,又仔细打量了他一遍,只觉得越看越喜欢,“孤从未想过,还能再见到你,快朝孤说说这些年你是怎么过的。”
岑默于是便将自己这些年的经历,都朝他说了一遍,只是将专事行刺的踏雪,说成了一个卖艺的杂耍团。
叶云归平日里很少去民间,并未见过这些,只觉得颇为新鲜。
那日之后,他便经常让岑默说一些外头的事情给自己听,一来二去两人之间便越来越熟络了,那关系不再像是从前的主仆,倒更像是朋友。
再后来,叶云归遇到了自己困惑的问题,也会朝他问。
比如,关于雨水满了,该怎么朝外倒的问题。
“这个刚开始不易学的,若是不慎还可能伤到自己。”岑默朝叶云归说:“要不我教你吧。”
叶云归总觉得这种事情不好叫旁人教,但他也知道那地方要紧,若是伤着了可能会很麻烦。
“你要怎么教呢?”叶云归问他。
“就……亲手教你。”岑默说。
“这样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殿下忘了,我当初留在殿下身边时的身份,本就是要做这些的。”
“可孤一直把你当朋友。”
“那殿下就更不该同我客气了。朋友之间,这点小忙算什么?“
叶云归盯着他英气十足的脸看了一会儿,耳尖微微一红,最终还是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正文完结男主高智商病娇很狗很疯很重欲极限拉扯不家暴女主不弱唧唧,全程智商在线双洁,HE斯文败类vs旗袍美人苏夏禾怎麽都想不明白,为什麽自己不管逃到哪里,都会被沈烬那个疯子毫不费力的给找到。直到她在机场过安检时,发现了脚踝里面的定位芯片,她才恍然顿悟。为了摆脱那个疯子,她生生剖出了脚踝里的定位芯片,逃到了国外。沈烬跟着定位来到机场,直到看见草坪上躺着那枚还裹着血迹的芯片後,他满目猩红,不淡定了。沈烬怎麽都想不明白,他都把公馆打造成铜墙铁壁了,苏夏禾究竟是怎麽逃的。当看到监控视频後,他彻底疯了最後,他说阿禾,别逃,哥哥什麽都依你。这是一个他步步为营,她心甘情愿跟他滚浴缸的故事。...
年下双强伪父子双帝王疯批质子攻x高冷帝王受九国五州,燕国立鼎,雄霸天下。传闻秦国三公子秦诏乃美人之子,最不得宠。秦国式微,为表忠心,便将他送去燕国作质子。几渡春秋,万里霜寒。秦诏乖顺,颇得燕王宠溺,于及冠年放他归去。哪知三个月后,他竟扫平障碍,弑父即位。自此后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三载风云变幻,他荡平七国,强灭五州,将河山归化为一,却将精兵对准燕国。强破宫门之日,未杀一名俘虏,未夺半只鸡犬。燕王端坐,临视睥睨,不怒而自威。二人对上视线,促狭中带着几分挑衅,金阶玉殿便生了寒。那凤目微眯,仍循着旧日称呼,质问声凛冽,吾儿,如今可要杀了寡人?秦诏俯身,骤然折膝跪了下去往日隐忍换作桀骜,锋锐眉眼经年淬炼,越发显得狠厉,但唇角柔情却化作了一抹笑,未免舍不得。哦?宫城十里,凤冠霞帔,金银珠玉贯满箱,另有玺印一枚,权作信礼。儿臣秦诏笑的璀璨,忽又改了口,朕,是来迎娶您回家的。前期日常卖惨求宠博取父王怜爱的质子攻x每天外冷内热宠溺带娃的后爹受后期装乖假寐豺狼帝王攻x高冷美强囚凤帝王受食用注意■时代架春秋平行时期,称呼及势力地图有私设。双方无任何亲缘关系,质子到他国后,称国君为父王。■端水互宠相爱相杀年龄差7岁年下强强身心1v1欢迎收藏作者鞠躬jpg其他预收(作者广告位3啵啵)■古耽戎马踏秋棠心狠手辣权臣攻x老谋深算谋士受权臣技能之伺候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古耽照我满怀冰雪忠犬糙汉暗卫攻x狠戾变态王爷受被王爷一个巴掌扇爽了。■古耽误我秦楼约高冷闷骚大将军x骄扬富贵小少爷被老婆倒追又放弃,将军等会,小祖宗哎!■东幻众神审判日疯批大佬x高冷之花为神清路的蓝星5s指挥长军官权昼,遇到一个顶级疯批罪犯。想杀我?试试接吻吗?■现耽第13个治疗师狂躁失眠的霸总,被手段高超的pua心理治疗师狠狠拿捏。老婆把我的精神病治成了恋爱脑...
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比较苦闷,因为我算是勉强考上的,所以上了大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高三的翻版,每天都是在复习看书中渡过的,生怕跟不上学习进度。 不过幸好我的女友萧梓媛也跟我一所大学,我和萧梓媛以前是高中同学,她那时候是班花,我从高一一直追到高三,最后终于到手,后来我们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所以我的整个大学期间还是相当性福的,每当看着我女友,我总是一阵的鸡动,没办法,她太诱人了。...
张潇舔舐着我一边的乳房,另一边也没闲着,被他的手揉来捏去的玩弄。而他的舌头仿佛有了生命一样,不停的舔顶勾转,而他嘴角流出的口水更是润滑着我的肌肤,让他舔起来滑腻腻的更舒畅。口水被晚风一吹就变得凉酥酥的,再加上张潇手口并用带来刺激,我下体很快分泌出了爱液,我明显的感觉到,我湿了!...
易玦穿书了,成为世间最后一位傀儡师。与千年前那些手下大将三千一人自成军队的傀儡师相比,她只能可怜兮兮地同时操纵几个傀儡,连一支足球队都凑不满。她痛定思痛,认为既然不能群殴制胜,那就考虑出奇制胜。经过十年的努力,人们口口相传上古异兽夫诸复苏,额生如白玉般的四角,角下坠银铃,铃声响处或是春枝遍野,或是水漫金山魔界那位至高无上的主宰为烛龙龙骨所化,原形为十丈骨龙,自深渊飞出时的龙吟声撼动天地从深山走出的少女自称天道,一双半盲的眼睛看不清尘世,却看得清因果命数,听众生祈愿,心诚必有回响无情道仙尊端坐云端多年,终是看透贪嗔痴,挥剑斩情丝,终于得证大道,即日飞升雾海中走出的大妖手执一柄艳丽的红伞,亦正亦邪喜怒无常,伞下镇压万千怨魂哀嚎而一介籍籍无名的散修,竟在九宗群英大比之中一举夺魁,一朝闻名天下知,鲜衣怒马,风光无二,一把长刀毋退成为多少人挥之不去的噩梦更奇的是,所有修仙界大佬们,似乎隐隐以她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组织,剑锋直指青天之上。一朝崭露头角的天才散修的易玦不,他们都是我傀儡啊?表面上,这是一个英杰是我魔头是我,少年天才是我古老大能还是我的故事。实际上,这是一个普通人消耗千万年,布一场大局摆脱命运的传说。今朝登琼楼,恐惊天上人。明日,叫仙人不敢闻我语。女主成长型,性格是外表温吞礼貌斯文,隐性强势倨傲s战斗狂,但坚守本心,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女主天赋异禀,所以实力成长很快,心态成长从啊,打人不好吧到各位道友,我今日心里有点烦所以,如果等会下手重了些,还请见谅。后期微群像,想给每个配角自己的性格和人生,但是作者主角控,唯一指定主角是易玦前期文笔烂,但应该是成长养成系作者(什么)提出建议会酌情修改,自己思想和文笔也在变化,所以不定时小修前文!!!注意前几十章是作者四五年前(高一)写的,若有任何质疑或差评,作者也没办法拎出以前的自己解释不会删评,如果评论消失,那肯定是内容包含敏感词,谢谢第一卷导入,第三卷开始主角本体戏份增加,龙傲天爽文剧本关于马甲,因为不能剧透所以只能说,没有其他人抢主角戏份。每卷一个地图,初行人间(凡界)→诸魔拜我(魔界)→九曜巡天(仙门)→妖鬼行都(妖界)→菩萨低眉(结局决战篇)预计今年暑假或后半年完结可宰。...
穿越重生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作者檀香染竹完结番外 文案 陶秋竹懊悔那张破乌鸦嘴,说什麽不可能穿书,结果穿成了炮灰仙草。 文中男主是一只拥有远古血脉的大妖,却因为尚未觉醒从小颠沛流离,妖族视他如异类,人族对他喊打喊杀,他逆境中黑化篡位妖王干翻妖界。 系统需要陶秋竹去救赎男主。 陶秋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