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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和我一样,叶星辞想。都是贵胄之家里,出身最低的那个。这点共通之处,让他倍感亲切,似乎和对方产生了某种关联。就像两个飘荡的游魂轻轻碰了一下,然后藕断丝连。
圣旨到!
大概是因为离家千里,他要从别人身上来找归属感,他开始总结他们的相像之处。
比如,楚翊待下人很和善,全然没有瑞王那种骨子里透出的倨傲。而自己对家里的仆人也很和气,甚至是客气。比起叶府,在东宫倒更自在些,更像家。
又比如,楚翊入宫要先拜见太皇太后,而自己旬休回家时,也要先拜见父亲的正妻文茹郡主,然后再去娘住的小院。有外人在,或是阖家团圆的场合,他只能称呼她“姨娘”。娘也总是说他瘦了,有点好吃的就往他嘴里塞。
原来,全天下的娘亲都差不多,总怕孩子饿了瘦了。
娘给自己的规划,是不要去从军,太苦太累。就在东宫好好干,过两年由太子帮忙说媒,娶个诗书簪缨之家的庶女。她的想法,有时很狭隘。但她的爱,却很深。
“你是为娘唯一的亲人。”娘曾这样说。
她原是兵部侍郎府上的舞姬,仰慕父亲的威名,以身相许。来到叶家后受到冷落,只生了自己一个孩子。叶星辞常琢磨,既然父亲不喜欢她,何必纳她为妾?并且据他观察,娘也对父亲不感兴趣,那又何必自荐枕席?
“我生母做点心可好吃了。”楚翊愉快道,“改天带给公主尝尝。”
“别说了,我也想我娘了,却见不到。而你,却有两个娘,时常能见面。”叶星辞喉头酸胀,耷拉着头,耳坠在莹润的脸颊边晃荡。
娘也没什么首饰,戴来戴去,就那两副珍珠耳坠。月例都攒了起来,说将来给儿媳妇。她一定想不到,引以为傲的儿子已经变成别人家媳妇了,还守了寡。
叶星辞摸摸耳朵,若父亲看见自己这副模样,定会破口大骂。别人会奚落鄙视他,就连疼爱他的四哥,也会笑一笑。只有娘会问:儿啊,夹的耳朵疼不疼?
眼眶潮热之际,一方洁净的锦帕停在眼前招摇,带着它主人身上清冷的熏香气息。叶星辞挥开男人的手,抬眼瞪去:“干嘛?我可没哭鼻子。”
说完,他薄唇紧抿,嘴角发颤,清亮的眼眸愈发湿红。
“谁说哭了才能擦脸?我就喜欢边笑边擦。”楚翊收回手帕,在自己脸上拂了拂,悠哉道:“我常觉得,自己很幸运。承蒙先考的一时兴起,就可以无忧无虑顶着王爷的头衔过一辈子。有田,有钱,又有闲,真是惭愧。”
“王爷的田产已经两年多没收佃租了。从前,也只收三成。”陈为接过话头,“公主恐怕不知道吧?他脸皮可薄了,佃户们喊几句苦,他就免了租子。”
叶星辞心里一震,诧异道:“来顺都的路上,经过你的田庄,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楚翊淡然一笑:“哦,当时我没想起这茬儿。况且,我也不想标榜什么,就是单纯的耳根子软。”
叶星辞斜斜仰着头,注视男人俊美如玉雕的侧影。这是个好人。虽然风流,但是个好人。之前,叶星辞只觉得他对自己挺仗义、够意思,此刻方知,原来他对所有人都好,包括那些辛苦耕种的佃农。
讨好尊者,人人都会。对家世相近的熟人友善,也很容易。能对卑微弱小的陌生人好,却不易做到。对弱者的态度,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品。
“楚逸之,你是一只好人。”叶星辞淡淡称赞,别扭地动了动身子。嘶,好疼,无论怎么坐,都会压到左侧的……又不能大大咧咧地跷着腿。
“都论只了,那还是人么?”楚翊哑然失笑,用自以为无人可闻的声音嘀咕一句,“真是个可爱的丫蛋儿。”
“什么意思?”叶星辞蹙眉。
“北方的方言,用来称呼小女孩。”
“无礼。”老子现在不是丫蛋,是压蛋,压得好痛啊。
“公主殿下——”于章远沿湖畔策马疾驰而来,还未靠近,便急切喊道:“有圣旨!速速回去接旨!”
叶星辞惊了一下,霍地站起来,忘了疼痛。
既然是圣旨,而不是简单的口谕,那内容必定非同寻常。他瞥一眼楚翊,将于章远从马上拽下来,压低声音:“来传旨的是什么人?神情有无异样?带了多少人马,可有官兵?”
他的第一反应,是事情败露,自己和同伴将以欺君之罪下狱。
于章远道:“一个内廷的太监,一个官员。当官的自我介绍,是宗正寺卿,我看表情都挺正常的,似乎带着喜气。”
叶星辞心下稍安,但仍忧虑重重。他叫于章远先回去,自己则利用步行回星跃楼的时间思考。他甚至想到了一个荒谬的说辞:公主本来就是男的,为了避开命中劫数,才自小当女儿养。他们自然不会信,可是求证也要时间,时间就是生机。
楚翊和陈为陪在他左右,前者迈着轻快的步子,嘴角微微上翘,挂着莫名的笑意,似乎猜到了圣旨的内容。
“对了。”叶星辞脚下一顿,“王爷不是兼管宗正寺的事务吗?可知道是什么旨意?”
“公主行事磊落,俯仰无愧,紧张什么?”楚翊似笑非笑,欣赏着他的窘态。
“我接个球都受伤,接圣旨当然更紧张了。”叶星辞咕哝着加快脚步。
星跃楼前铺着花岗石的大坪上,已整齐地跪了两排人,静待宣旨。叶星辞的四名属下在前,六名近侍在后。
旗幡飘舞,威严的皇家仪仗之下,传旨太监身着红色通袖襕袍,双手恭托木盘,其上是金龙云纹黄缎为封皮的圣旨。他的身旁,是一名穿同色官服的四品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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