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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素接着苦笑:“他离开程家庄之后,与我说他要回去京城的什么寺里。别的我就不清楚了!
既然是回京,又如何会在路上失踪呢?
凌书墨觉得自己好似一个失败的知己,竟然完全不知。
“我再见到他的时候就是三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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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素的语气骤然变得深沉起来:
“那时,他蓬头垢面的被几个流氓地痞殴打。不仅衣衫破烂,右手残废,过去记忆全无。还在一个小巷子里偷吃被老鼠咬过的半块白糖糕。”
他的双手触及画稿,凝神看向凌书墨。
对面人的神色变了又变,似乎心口阵阵沉痛。
“或者,凌尚书你见过那种找不到家的流浪野猫吗?”
程素的目光赫然变了,他仿佛不是在陈述一件事实,而是一段不愿想起的过往。
“他因为想不起自己是谁,手无缚鸡之力。被打的满身是伤了以后,还随便拽着别人就问‘你认不认识我’……”
程素记得,当年这人当时语气是何等疯癫落魄,不堪回。
凌书墨觉得自己有些听不下去,喉头一阵疼痛。
他的轮椅被紧紧握住,几乎要抠出些血肉来。
可是,他却还是不得不继续听下去。
“他完全不认识我,还变成了一个不识字,不会画,不会说的文弱废物。”程素接着说,“我便教了他学会打架,使用暗器和药粉。”
“当时他居然要认我当大哥!他当小弟!”
原来,白豌喜欢认人当小弟,是这么学来的?
凌书墨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我籍贯本就不在程家庄。当年。为了回郑州城应考,我在白云城只呆了三个月。”程素叹息了一句。
“别说,小豌这小子,学旁门左道的打架还挺有天分。”
然后,程素将茶水慢慢从茶壶倒了出来。
这水流,
如泣,
如诉,
凄婉又迷茫…
……
或许谁也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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