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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子翻好了。还有”他压低声音,“上次忘了说,老徐当铺的暗记,是朵梅花。”———沙龙结束后,宾客们三三两两在草坪上交谈。林烬刚应付完几个女学生的提问,后背的衣衬已经汗湿了一片。他松了松领口,突然有人递来一杯冰镇酸梅汤。“讲得不错。”程添锦靠在大理石柱旁,金丝眼镜链垂在肩头微微晃动,“特别是‘情与生存’那段,申报的徐主编听得眼睛都亮了。”林烬仰头灌下酸梅汤,喉结急促地滚动。冰凉的液体顺着下巴滑落,他随手用袖口一擦:“程教授别取笑我了,后半段全靠瞎编”话音未落,一方叠得方正的手帕已经递到眼前。程添锦的手指修长白皙,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在阳光下像玉雕似的泛着光。林烬盯着那手帕边缘绣的墨竹纹样,突然想起贫民窟里秦逸兴他们用的都是破布头,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拿着吧。”程添锦忽然向前一步,手帕直接按在他汗湿的颈间,“你这里”微凉的指尖似有若无擦过喉结,“沾了墨渍。”林烬浑身一激灵,猛地后退撞上柱子。后脑勺“咚”地一响,疼得他龇牙咧嘴:“我自己来!”抢过手帕胡乱擦了两下,却闻到帕子上淡淡的沉香味——和窝棚里的煤油味、码头边的鱼腥气全然不同。这知识分子怎么gay里gay气的!程添锦忽然轻笑出声,伸手摘掉他肩上不知何时落下的花瓣:“林兄紧张什么?”他倾身时,白衬衫领口露出截锁骨,声音压得只有两人能听见,“莫非怕我像柳梦梅掘坟似的,把你那些小秘密挖出来?”“程教授说笑了!”林烬嗓门突然提高八度,引得附近几个学生侧目。他急中生智举起茶杯,“我这是是敬佩您学问好!来,我敬您!”程添锦挑眉看他仰头灌完酸梅汤,突然从西装内袋抽出支钢笔,拉过他的手写下串地址:“下周六,我家有个私人读书会。”指尖在他掌心多停留了一秒,“带些你喜欢的书来就好。”林烬盯着掌心的墨水印子,突然想起秦逸兴常说的“有钱人癖好怪”。正琢磨怎么推辞,杜朝拄着拐杖远远喊他:“小子!过来帮老夫搬书!”“来了来了!”林烬如蒙大赦,撒腿就跑。冲出几步又硬着头皮回头,正撞上程添锦似笑非笑的目光,顿时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摆,差点同手同脚。要命!这大学教授该不会对我有意思吧?!跑到杜朝身边时,老头用拐杖不轻不重敲了下他小腿:“蠢材,你跑什么?”浑浊的老眼往程添锦那边一斜,“人家程公子什么来历?留洋回来的博士,见你第一面就看出是个西贝货”林烬差点咬到舌头:“那他干嘛还”“猫逗耗子呗。”杜朝从鼻孔里哼了一声,突然压低声音,“不过你小子走运,程家最近在资助平民教育”远处传来汽车鸣笛声,程添锦已经走向一辆黑色轿车。临上车前,他忽然回头,朝林烬举了举手中的《牡丹亭》线装本,嘴角噙着抹意味深长的笑。阳光照在他的金丝眼镜上,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晃得林烬眯起了眼。完蛋,这下不去都不行了林烬低头看着掌心未干的墨迹,突然想起自己那间漏雨的窝棚,和藏在床底下的存钱罐。他咬了咬牙,把程添锦的手帕胡乱塞进袖袋——上好的杭绸,够换弟弟半个月的笔墨钱了。夕阳西斜,林烬和杜朝回到明德书店时,正瞧见秦逸兴蹲在书店对面的梧桐树下歇脚。黄包车停在一边,汗湿的褂子搭在车把上,正咕咚咕咚灌着凉茶。“哥哥!”林时像只小麻雀似的从巷口窜出来,身后跟着挎破布包的沫沫。两个孩子脸蛋红扑扑的,衣襟上还沾着卖报时蹭的油墨。林烬弯腰给弟弟拍灰,指尖碰到孩子硌手的肩胛骨,突然想起程添锦说的“平民教育”。他盯着沫沫破书包里露出的《三字经》——那书角都卷成麻花了,却被小姑娘用碎布头细心地包了书皮。要是这俩小的能进学堂“发什么愣呢?”秦逸兴走过来,汗味儿混着黄包车的皮革气息扑面而来。他随手用汗巾给沫沫擦了把脸,“哟,我们林大先生穿上这身杭绸,倒真像那么回事儿。”林烬回过神,扯了扯紧绷的领口∶“程家最近在搞平民教育”话说到一半,杜朝突然在后面咳嗽一声,拐杖不轻不重戳了他后腰眼。“等我先把杜老头的宝贝衣裳供起来。”林烬赶紧改口,朝书店里走时又扭头补了句,“晚上帮厨完来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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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回国公府去。。。长公主会护你周全。宣昭用尽最後一丝力气,叮嘱着这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苏景宝吓傻了,久久缓不过来,为什麽是毒药?明明说只是让人沉睡的药啊!突然腹中绞痛不止,此时她终于明白,她是个棋子。睁眼回到了豆蔻年华,这一世她只想护着家人,还要弥补宣昭。可是,为什麽前世的夫君少年成名?为什麽神医提前医好了夫君?为什麽他的眼神始终宠溺?驻足回眸一顾,愿伴伊朝与暮。内容标签重生甜文爽文其它一直都是你...
我叫安无雪。我是修真界第一大宗落月峰的首徒,出生便带着仙道金身,玲珑玉骨,所有人都说我受馈于天,惊才绝艳,是两界四海的福泽。我的师弟谢折风是落月峰不世出的剑道天才,我喜欢他。于是我尽我毕生之力,挽大厦之将倾,出生入死,呕心沥血平定乱世,倾尽全力助师弟稳坐仙尊之位。可师弟无情道修至圆满那天,我听着修真界的人细数我的罪状,说我杀孽过重,罪该万死。挚友拔剑对着我,和我说安无雪,我与你自此恩断义绝,你死我活。同门冷眼旁观,同我说安无雪,你往后是生是死,与我无关。我一生筹谋,最终落得声名狼藉,众叛亲离,金身玉骨尽碎,生机尽断。陨落前的最后一刻,师弟低头淡淡地看着我,说师兄这是罪有应得。如他们所愿,我死了。死在落月峰山门前,尸骨无存,神魂俱灭。我没想到我还能在千年后再度睁眼。我重生成了进献给仙尊谢折风的替身炉鼎,一个和我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废柴。我以为我会看到他们庆贺我的死有余辜,我会看到他们会活得恣意潇洒,会看到他们忘了我这个罪人。可他们令我十分费解。决裂的挚友奔走于各大秘境寻找与我有关的线索,落月峰千年未变,像是在等我回来,早已无情道圆满的师弟疯了一般寻遍四海,只为寻我一缕残魂。我看不懂他们。我也不想看懂。我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安无雪,我只是个平庸度日的废柴。师弟看着我,眸光温润,神情缅怀。我顶着那张和我前世如出一辙的脸问他你透过我,在看谁?你明知故问。我轻笑一声,走上前,在他耳侧轻声道可仙尊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是他。他死了,死在一千年前。全员火葬场,攻是he结局,其他配角都是火葬场be其余排雷可能涉及剧透,因此不列在文案,不介意剧透且想看排雷的宝宝可以点进评论区加精模块,加精评论就是完整排雷。排雷本就没办法排清楚每个人的雷点,请勿要求作者排私人雷点各花入各眼,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不喜欢可以直接点叉,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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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岚今年31岁,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个白领,这个年纪正是成熟有韵味的时候。 身材接近一米七,前突后翘的火辣身材简直跟模特一样。平时穿着职业装上班,时尚的高跟鞋穿在美足上,性感丝袜紧绷着她修长笔直的美腿。包臀短裙将她浑圆的美臀紧紧勾勒出诱惑的弧度。 这些着装是林岚每天上班的标配。 再加上她迷人容颜和柔顺长,我无数次庆幸自己追到了这么魅力性感的妻子。...
我叫周越,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高中生。我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就是很普通,很正常。对,就是正常。和作者的其他作品里的人公相比,我就是两个字,正常。若是说我唯一的特点,我自己认为,是脾气好吧。我都没怎么生气过,待人接物也特别好。也许,我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烂好人吧。今天,也是个普通的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准备着早餐。...
萌妻至上大总裁选妃宴听过的吧。不过她是被派去凑数的。嘿,她一不小心撞到总裁和男人,于是手贱拍照了微博。谁知道是她看的角度不对。囧。好吧,微博十分钟被转了上万条,好吧,她出名了。同时也惹毛了总裁!!!总裁反感家里逼婚,将错就错,干脆宣布和她订婚,还强行把她带到家里。这是啥节奏,选妃完了,还要侍寝?他是穿越来的吗?啊啊啊啊?神啊,她错了,她手贱了微博,剁手行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