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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明,村口的路障打开,安思明勒着白雪从偏僻的小径进去,在一座荒山后边找到了王家。虽说是兄弟七个,却只有瓦房三间、鸡棚一个,屋檐也是漏的。鸡棚边的房子堆满农具,瞧着黑黢黢的一片,另外两间住人。安思明喊了一声,那两间房子里便走出五六个农户打扮的人来,一俱的精壮汉子,有胖有瘦,个子都不矮。安思明见了王家兄弟,寻思这些人有手有脚的,即便出卖力气也能过得不错,却净是懒汉,大白天的都窝着睡觉,难怪他家这般穷。“就是她?”兄弟几人见牵来的是个驼子,还又老又黑,胆子还小,表示有些不满意。白雪瑟瑟地发抖,直往安思明身后退,她没想到竟是要将她卖给七个人。安思明不耐烦地拴紧她,打商量,“驼子怎么了,别瞧不起驼子,我家这驼子力气格外大,能扛活,卖给你们一家,不仅包了你们家的子孙后代,还能下田干活,打水做饭,冬天掉冰水里都死不了,皮糙肉厚的,划算着。”兄弟几个互望一眼,“样貌太丑了,你也没事先说是个驼子,毕竟是买来当老婆的,这价格不划算。”人已到这了,总不能再费力牵回去,安思明只好让他们一些价,最终不足一两银子将她卖了。白雪颤抖地跪在地上求安思明,“二弟,别卖我,别卖给这家!我回家去一定不再偷嘴,我会好好干活的,我还能再加一份工!”安思明也有几分可惜,道:“嫂子,不是我不肯救你,是咱们家有新嫂子了,你就显得多余了。你说你这么个驼子,杂草一般没人在乎的人物,你还这么想不开,非要活着,若我是你,早就寻个墙角撞死了。”白雪泪光莹莹,跪在地上,终是瞧着安思明收了银子走了。香火道兄弟七人讲究地置办了花红酒礼,把三间瓦屋装点了一番才拜堂。买不起喜服,只拿块红布披了做个意思,由老大代七人拜堂,押了白雪走到中堂来。白雪恐惧至极,连连往后蹬腿,反复跪下去,又被兄弟七个拎起来。“大哥,这女人不肯拜堂怎么办?”老大瞧着,很是不满,长得这般邋遢,还学什么贞洁烈女。“先打一顿,让她吃吃苦。”说着,兄弟七个便按住白雪打起来。这几个男子的拳头俱是铁一般梆硬,不消三两下白雪便吃不消了,拔掉塞住嘴的白布,竟然一大口鲜血吐出来。“求求你们,放了我!我给你们干活,烧饭,我会扛沙包!”七个男子又是拳打脚踢,“当了老婆这些事你也得照做!”不多时,白雪身下便渗出了血迹,双目惨淡,鼻青脸肿,手虽用力抠在砖缝里,但爬不起来了。“大哥,打重了!今天不好拜堂了,怎么办!”“你们这些废物,谁说不好拜了?这不就拜了!”老大两手拽着白雪,将她扶了起来,颤巍巍地对着烛火立着。“行了行了,意思下行了,快去洞房吧。”虽然是陷入了这种境地,但白雪除了感觉比平常更悲伤一些,亦无别的想法。她逆来顺受惯了,到这里也不过是换种活法罢了。正当兄弟七人手忙脚乱要把白雪抬进屋里去时,天外却飞来一道清光,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奔了下来,见果然是白雪,大吼一声,飞出一记剑光,霎时断了七个兄弟的胳膊。“什么人!”七人大惊。林祯风尘仆仆地滚进来,一眼望见白雪这满身是血的样子,张口便是泣不成声。“白师姐!我该早来的!”这林祯的模样她也有些忘了,今日见了,又回忆一番才想起,原来是林祯。带血的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弟弟,玉华宗,怎么回来了?”林祯听了这一句,涌出的泪如海河般,“你说玉华宗,你说玉华宗!师姐,你如今怎么这样任凭凡人欺负了!你从前教训我们的劲头呢,你还记得松楹门吗?白师姐!”“什么?松楹门”模模糊糊地,又有大片苍翠的群山在脑海中闪过,白雪直觉那不是好的回忆,不肯细想,摇摇头,将之弃了。林祯疯了一般站起身,将兄弟七人瞬间斩杀,又气势腾腾地要回去杀安家众人。白雪拉住他,因伤势太严重,又有血迹流出来,林祯只能先守在此地,为她疗伤。服了丹药,又歇息一天整,白雪恢复了些。林祯这趟下山是为师门办事,想到白雪不知境况如何,怕安家欺负她,便特意折来秀水城,没想到真是来对了。路上遇到几个黑衣人,见他们鬼鬼祟祟,竟从一座山坳里出来,便飞了下来多方逼问。越问破绽越多,这些人描述的女驼子听上去简直就是白雪,不及打杀,他赶紧飞来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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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怀不乱冷情攻X假戏真做狐媚子受三十六计,李群霄对美人计最为不屑,但要诱敌深入必先以身试险,李群霄顺势将投怀送抱的裴蕴初捧成花魁,捧到最高处,又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跌落进泥里。裴蕴初生涩却实在动人,口中真情实意不过是保命符,李群霄好奇了,他到底能装到几时?百般讨好是毒药,蜜语甜言最磨人心,李群霄步步沦陷,不求解脱,谁知裴蕴初突然变脸跑路,再见面时故态复萌,挣扎得厉害还当我是青楼里的楚云?放开!情痴便生执念,李群霄穷追不舍,裴蕴初先露底牌,当初认错人,千方百计想骗的人,不是他。爱而不得便生恨,李群霄追逐他,撂狠话想脱身,等我玩腻了再说!李群霄攻心,裴蕴初还是要走。只是没想到,再一次见到的裴蕴初,浑身是伤,气息奄奄,看来的目光带着不安和陌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李群霄有千万种方法放过彼此,可他却说我是你夫君。—裴蕴初OS我装作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只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别说了,我有自己的节奏。李群霄OS想骗我没那麽容易不确定,再看看。—李是攻,视角主受狗血失忆丶虐恋丶纯爱...
男人仰卧在沙上,看着窗外寂寥的夜空,开始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 这个男人叫杨立,身高177cm,身材偏瘦,得益于曾经的锻炼,人到3o,依旧保养得很好,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他的同学一样,进入警察部门或者到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反而选择了极具挑战性的私家侦探作爲选职业。由刚开始从业的菜鸟,成长到后来知名的私家侦探,光景好的时候,也曾经月入数万,当然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需要承担各种case的高风险。 也正是因爲杨立神秘而充满激情的职业,让当时还是就读于工商学院的学生思琪对其迷恋得无法自拔,最终两人坠入爱河。妻子思琪比丈夫杨立小3岁,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校花级别,但是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人物。...
大道的后儿子时辰,在一片混沌中醒来。无意中窥探的未来,不仅让祂得以化形,更是与自己未来的恋人结缘。在大哥大盘古感天动地身化洪荒后,悄咪咪的交出部分时间本源作为移民费,正式成为移民洪荒的一员,也开始自己在洪荒养花种草修身养性(×)招猫逗狗愉快恋爱(√)的日常。在三清告别后,御时躺在冰玉床上闭目养神。送走大兄与三弟后,元始转身走到御时身旁俯身握住祂的双手,有些心疼的看着祂。不知是不是强行抽取灵力的后遗症,御时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御时忽然睁开眼睛与元始四目相对,调笑着说玉清尊者在看什么元始的耳根一点点染上深红,在玉色的面庞下映衬的更为耀眼。注意1本文是封神榜等神魔小说的衍生,是洪荒流小说2私设较多,不考据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为旁观者,陆千菱见证了宋莫离从爆红到陨落。穿书后,陆千菱成了宋莫离的豪门千金姐姐。原书里,姐姐坐拥千亿家产,却偏偏容不下流落在外的亲弟弟,对他百般刁难。后来宋莫离猝死,陆家也因此迅速衰败。陆千菱刁难弟弟?忙着享受豪门生活呢,没空。全网热播的姐弟综艺,顶流宋莫离第一期就语出惊人,直言和姐姐不熟。观众都以为陆千菱蹭热度翻车,等着看她笑话。然而,送礼物环节,陆千菱随便挑的礼物是全球限量款名表。选穿搭环节,陆千菱不知道宋莫离喜好,于是直接把整家奢侈品店的男装全买了。观众姐,还缺不熟的弟弟or妹妹吗?后来,陆千菱鞋子磨脚,宋莫离背着她走了一公里。冷雨中,宋莫离把厚外套给陆千菱,自己穿着湿毛衣发抖。观众说好的不熟呢?小丑竟是我自己。陆千菱只想享受钱堆里打滚的生活。没想到不仅迅速爆红,还同时被好几个男人疯狂追求。...
不知道是从地狱,还是从天外冒出来的百万妖魔。一夜之间摧毁了人类文明。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坠入谷底,沦为由妖魔圈养的家畜。无数次反抗,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绝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