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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侯……朕是不会应的,此去太过凶险。”确实是该见一见这两人,但派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官去没用,必须是深知皇帝想法的近臣,这样的却也是国之重臣。

虽说夭族那两人既然是来进贡,就不会动手,但那两人的能耐太邪门,谁知道会不会见他们的时候没事儿,两人一走他们就嘎嘣死了呢?所以皇帝提都没提,大臣也都当不知道——皇帝畏惧那两人前来,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是要接见使臣的,万一让对方用了什么手段,真把他弄成药人控制了,那岂不是国家危矣?

凌侯在私下里提出来,皇帝十分感动,颇有种日久见人心的心情。

“陛下,其实此二人与朝廷并无恶意的。”

皇帝:“……”

凌侯同样一直关注着这两人,但他的角度有些不同,他是将两人看作后辈的,甚至于颇有些神交已久的感觉,当年他俩也算是合作愉快。旁人觉得凶险恶毒的,他觉得挺有趣。

一方面因为凌侯久经沙场,他对于死亡看得很淡,况且,夭族造成的死亡,全是江湖人。不让夭族杀了,这些人终也难逃一死,男儿昂藏之躯却终日只想着好勇斗狠,该杀。

凌侯是世袭的武将,家传的沙场武艺,他们最看不上这群窝里斗的——你便是成了个中原第一,你有个屁用?刀剑下杀的都是自家的儿郎。黑.道的更不是东西,祸害老百姓的杀千刀,凌侯抓着一个刮一个!

那位大祭司灭蝗灾,凌侯还没什么感想,他只是恰逢其会罢了。但当夭族出关的时候,凌侯便近乎佩服了。谁都没想到,他们会出关,可这样一来,确实两人便海阔天空了。

大丈夫当如是!

看皇帝一脸为难,凌侯道:“陛下,此二人仗三尺青锋,是为我晋国开疆啊。”凌侯很想问,怎么就没人注意到呢?这是一群晋人在关外立足了,若运作得好,未来这地方就是晋国的土地了。

“这……与我晋国无关吧?”

“无关他们就只在关外逍遥了,白马国的国书虽然有几分……夸张,但归附之心还是在骨子里的。”

没有皇帝能够拒绝开疆拓土的功绩,即便是这位年近四十的老成皇帝。他有一阵儿兴奋得脸都红了,可很快就恢复了。

“关外之地,蛮荒无礼之国。即便短暂占据,也于国无益。”皇帝摇了摇头,他觉得守不住,且晋国现在土地已经足够广阔了,把关外土地收进来作甚?年年给那边送救灾银吗?

凌侯在心中叹了一声:“陛下,臣只求一道建郡封王的旨意。”

这个王就不是属国之王,而是藩王了。把这地方给对方当封地,那除了一个名头外,封地的一切便都是藩王自理了。好处是不需要皇帝担心救灾粮了,坏处是皇帝也别打封地钱粮税赋的主意了。

皇帝沉吟良久,还是写了一道密旨,这道密旨是没有留档的,换言之,白马国拿出来了这道旨意,但晋国届时认还是不认,全由皇帝做主。

“陛下英明。”这对孙有芳来说,足够了。

他主要是想有个由头去见人,私下里的,没有太多眼睛盯着的,和对方聊一聊。能做成点什么当然好,做不成也无妨。

反正他都这把年纪了,成器的儿孙都已经有了倚仗,不成器的管他们死活?可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凌侯临走前,特意去了一趟南门大街。

一群权贵子女为了看胡旋舞,把人使团逼到了菜市摆摊,这实在不好看也不好听。言官为此告了几家人教子不严,皇帝申斥了一番。几家都派了管家前去道歉,请人家搬回去,事情才算结束——由此也能看出官员们对属国使者的真实态度,其实是瞧不起人家的,认为派个有身份的管家(并非奴籍,是本家的亲戚)去,就够了。

去了一趟之后,凌侯觉得,羊汤有点淡,但挺香的,胡旋舞是好看。

然后他就坐上马车,带着七.八个护卫,迎向了白马国使团。

乐希在外头绕了一圈,回来了:“为什么突然没人了?”他扑进大轿的靠枕堆里,把福气抓过来,放在手里揉。福气荤素都吃,手里抱着一颗桃子啃得正欢,被捏被撸被揉也依旧专注于吃桃子,鼓囊囊的脸颊不住蠕动,倒是让一脸无聊的小月亮笑了起来。

敖昱正歪靠着做一件荷包,乐希捏着福气,凑到了敖昱身边。

“在望南关的时候,明明还有胆子大到跑到驿站窥视的。我们新婚的时候,人也不少吧?”敖昱把针别在荷包上,微笑看着他。乐希一边念叨着一边眼珠乱转地思索着,“好像是在你说要招蝗虫回来后,就没什么人了?”

“对,毕竟这罪过就大了。”

“以后都没人了吗?”乐希将荷包拿过来,上头绣的正是五毒,拳头大的小荷包,五毒却都栩栩如生,斑斓生动。

“放心,以后还是会有送上门与你游戏的。”两人同时抬头,敖昱道,“老赵回来了,该是带了不少新的话本子。”

“嗯!”乐希应着,却没着急去,而是依旧摸着荷包,“我喜欢婚服上的图案。鱼龙和月亮,尤其是你衣裳上的鱼龙,我想要。”

“好。给你做。”他要什么,敖昱给什么,即便是要真的鱼龙和月亮,敖昱也能入海上天。

苹果醋:日常任务吃狗粮再次达标完成……

时间回到凌侯刚出京时,之前白马国使团上奏的祝寿商队,几乎是凌侯前脚刚出门,后脚就到了。

皇帝:“怎么这么快?”

这种小事不该他关注的,但这是白马国的事情。

如今掌管麟龙卫督主是大太监张笏,闻听皇帝一问,立刻跪在地上了:“启禀陛下,这些货物并非关外送来的,而是来自全国各地。只是送货的时候,都挂着白马国寿礼的旗子,由白马国的士卒一路护送进京。”

“嘭!”皇帝拍桌子了。

白马国的士卒……那不就是狼部吗?几年前还算是敌国。

虽然一支商队的护卫顶天了也就是百人左右,但这也几乎等同于让敌国的一小支部队跑到眼皮子底下,他们还不自知。

“……来自全国各地?不是一支商队?”皇帝忽然想起了什么,不等张笏开口,他已经抓起桌上的玉狮子镇纸扔下去了——这个时候还敢跟他玩这种纸面上的戏法,“拖出去!打!”

张笏被拖下去了,他这次的行为同时还代表着另外一个问题:张笏掌控不住麟龙卫。

他虽然蠢,但也该明白这件事严重到何种地步,因此他才会用小聪明试图蒙混。他若早知道,必定会早报上来,这是他手下人在整他。

皇帝叹气:“让庄有德滚回来。”

一朝天子一朝臣,尤其内廷,皇帝继位时,会把自己王府时的那套人马带进来,新旧交替内廷不变的,多数情况都是内廷把持朝政呢。

皇帝可以给张笏一个机会,或再放一个自己身边的大太监去掌握麟龙卫,但面对来势汹汹的白马国,他急需麟龙卫立刻派上用场,相比之下,庄有德就是最好的选择。

庄有德此时在皇陵继续侍奉先帝,对于一个曾经位高权重的大太监来说,这种生活的落差是巨大的。但庄有德很知足,因为同样对一个曾经位高权重的太监,这样近乎颐养天年的下场,是极为难得的。

可知足不代表就能享受这种生活,即便现在无需早起晚睡,无需伺候人,无需谨言慎行,反而是他自己日日让人伺候,但不到三年,庄有德快速苍老了下去,原本黑白掺杂的头发,已变成了一头灰白,他可也是在内廷学了一身高深内家功夫的。

当圣旨到来,让他接手麟龙卫时,庄有德已经发昏的双眼,突然爆发出两道光来:“奴婢接旨!”他背脊挺直地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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