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0节(第1页)

&esp;&esp;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那才是爱情最理想的模样。

&esp;&esp;直到我16岁那年前往美国留学,遇见了赛伦德。

&esp;&esp;他几乎是我年少时所有设想的反面。

&esp;&esp;他偏执、强势,带着近乎病态的占有欲。他不懂何为温和的试探,他的喜欢是攻城略地,是占有宣告,与“温柔稳重”毫不沾边。

&esp;&esp;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与我理想型南辕北辙的人,却让我一次次打破原则,步步深陷。

&esp;&esp;我至今记得第一次遇见他的画面,在洛克菲勒家族的老宅。他站在二楼楼梯口,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我当时就意识到,这个男生不好相处,我得离他远一点。

&esp;&esp;果不其然。

&esp;&esp;他走下楼梯后,在我面前站定,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不许出现在我面前。”

&esp;&esp;声音冷淡,像冬日结冰的湖面。

&esp;&esp;他不乐意我出现在他面前,我还不稀罕见到他呢。那一刻,我在心里给这个家伙贴上了“傲慢死装”的标签,并暗暗发誓能不和他接触就不接触。

&esp;&esp;可命运最擅长的事,大概就是让你立下最坚定的誓言,然后让你亲手打破。

&esp;&esp;多年后仔细回想起来,我才发现,10年级时在书店里的偶遇,好像成为了我们之间故事的转折点。

&esp;&esp;我没想到他也会去那家书店看书,他甚至会边阅读边做批注,这点倒是打破了我对他的刻板印象。我以为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

&esp;&esp;自那天结束后,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发现和他偶遇的次数越来越多。在学校的食堂,课间的走廊上,亦或是在家中。

&esp;&esp;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但我和他有时候半个月都不会碰上一面,更遑论在偌大的学校里。

&esp;&esp;我没多想,我也懒得细想。

&esp;&esp;因为他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太糟糕了,我不喜欢他那样的人。

&esp;&esp;再后来,他开始主动找我说话。会问我学习上是否有问题,语言上是否有障碍,诸如此类。他打着西蒙叔叔的名号,说是帮他爸爸问的。

&esp;&esp;渐渐的,我们越来越熟,开始聊起生活,聊共同喜欢的话题。我发现,原来他书单上那些晦涩的政治哲学、古典文学,我也同样喜欢;原来他对每本名著的独到见解,与我不谋而合;甚至我们偏爱同一支乐队的冷门乐章,都曾在同一幅抽象画前驻足良久。

&esp;&esp;我喜欢小动物,他也喜欢小动物。有时候下午放学,我会和他一起去老宅附近喂养流浪的小猫小狗。

&esp;&esp;我侧头看着男生低垂的眉眼,视线向下,看着他轻轻抚过小动物柔软的毛发,耳畔传来他微沉的嗓音:“我喜欢小动物,可我父亲不让我养这些。”

&esp;&esp;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不是我印象中那种傲慢冷漠的人。

&esp;&esp;我对他的认知,就在这一点一滴的共同频率中,被悄然重塑。

&esp;&esp;在一次学校举办的假面舞会上,他站在我面前,掌心向上,郑重邀请我与他跳一支舞。昏暗的灯光掠过他骨节分明的手指,好像就是那一刻,我有点心动了。没有犹豫,我同意了他的邀请。

&esp;&esp;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esp;&esp;我悄悄将对他的好感放在心底,暗无天日。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喜欢一个男生,我小心翼翼地,不敢告诉任何人,也不敢表现出来。

&esp;&esp;和他认识久了,我才知道,原来他成绩也很好。学校里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每次走在校园,我总能看到他身边围着一群男生。

&esp;&esp;他受男生的欢迎,也受女生的欢迎。几乎每隔几天,我就能听见时笙和我说:你知不知道那个叫赛伦德的男生?他今天在网球场又被人表白了。

&esp;&esp;时笙不知道我和赛伦德认识,准确来说,学校里没有任何人知道赛伦德和一个中国女生认识。

&esp;&esp;我有时候很羡慕美国的女生,她们热情奔放,敢大方表达自己的喜欢,即使遭到拒绝。

&esp;&esp;可我不敢。

&esp;&esp;我承认,我就是一个胆小鬼。

&esp;&esp;某一天,我因为口语问题,在课堂上出了糗。本来这也没什么,可那段时间积压的事情太多,再加上想家,我的情绪终于控制不住,躲在阳台偷偷哭泣。

&esp;&esp;当时是他递给我一颗太妃糖,安慰我。那颗糖的味道很甜,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后来我吃了无数次,却都没有了当时的味道。

&esp;&esp;他说他可以教我英语,也可以教我学习上不会的题。但他有个条件,我必须答应和他牵手、拥抱。

&esp;&esp;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有很严重的皮肤饥渴症。

&esp;&esp;难怪,有一次吃晚饭,西蒙叔叔让我叫他下楼时,我站在他房间门口,听到里面传来很奇怪的声音。当时我还以为他在……把我吓了一跳,转身就走,到最后也没叫他去吃饭。

&esp;&esp;那天的阳台风很大,在他提出要求后,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他在等我的答案。

&esp;&esp;我思考了很久。

&esp;&esp;我喜欢他,如果我答应了他的要求,是不是能够离他更近一些?抱着私心,我最终点头应下。

&esp;&esp;好像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我们的关系就不正常了,可我甘之如饴。

&esp;&esp;他的手掌很大,每次握住我的手时,都能够完全包裹住,他的掌心温热,冬天的时候我很喜欢和他牵手。

&esp;&esp;他的怀抱很温暖,我能清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清冽的气息,我不敢说,其实我有些贪恋这个味道。

&esp;&esp;我有时候很好奇,他为什么会患有皮肤饥渴症。因为他,我找了很多相关资料。心理学上说,患有渴肤症的人可能在幼时没与父母建立起正常的亲密关系,导致内心长期处于孤单无助状态。

&esp;&esp;我当时还纳闷,西蒙叔叔不是对他挺好的吗?

&esp;&esp;直到有一天,我不知道是因为何事,他被西蒙叔叔叫到了书房。书房里传来很大的声响,有点像鞭子抽打的声音。再后来,我就看到他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地走出书房。

&esp;&esp;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西蒙叔叔优雅矜贵的皮囊下,藏着怎样的面孔,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他。

&esp;&esp;那一夜,赛伦德被西蒙叔叔打得奄奄一息,希克斯和管家急得来回踱步。我远远站在二楼栏杆处看着,心里很难受。我想走上前安慰他,可我又害怕,他不愿意让我看到他这副样子。

&esp;&esp;毕竟,谁都有自尊心。

&esp;&esp;没人愿意在外人面前露出自己狼狈不堪的一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女国手,甜爽日常

七零女国手,甜爽日常

沈南星的前半生历尽磨难,无数次出生入死终于从港岛地下诊所的学徒,成为名流富商万金难求的鬼医圣手从一无所有南下流亡,到手握无数专利配方的世界级医疗集团掌权人她就是活着的传奇!哦不对,现在嘎了,她历尽艰辛终于走上人生巅峰时,居然特么的操蛋的重生了?!!!重回1978年,第一次高考落榜之后,她攒足劲头要继续参加第二次高考,却被算计逼迫嫁给二流子,她不肯,宁愿嫁给同村的植物人军官重生的沈南星,真是被气笑了上辈子吃过的苦还要再来一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既然已经重生,来都来了,那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打脸偏心爷奶揭穿顶替她上大学的表姐,让渣男父亲恶毒继母一无所有,把所有坑害她的人全都送进监狱找回母亲,继承祖业,将秦家医馆发扬光大成为享誉世界的大国手在这医药行业野蛮生长的年代,她一步一步,跻身全球医药巨头!大国医药,由此崛起这辈子的她,比传奇,更传奇...

换妻之后迷途

换妻之后迷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方琴当然也不例外,人到中年,女人的很多矜持都已经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慢慢被剥离。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几个女人堆在一起说的话也不见得比几个大男人说的好听。  方琴的闺蜜们也和她一样已经成为了人妻人母,聚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没有以前的多,不过只要有机会都还是会抽时间一起喝杯咖啡,然后聊聊各自的生活。这时候方琴才现原来出问题的不只她一个,其他的几个女人也或多或少的和自己的丈夫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而这个时候,几个女人中一向以作风大胆着称的齐月则神秘兮兮的告诉她们有一个能唤起她们这种中年夫妻重燃激情的秘方。...

装傻后被阴冷掌印盯上了

装傻后被阴冷掌印盯上了

谢长生穿进了一本权谋小说里。小说里和他同名的那个人是整本书里长得最好看的,也是最受宠的小皇子。还是个绝世无敌蠢货大反派。原主作天作地,仗着父皇最喜欢他,今天把太子骂了,明天把小侯爷打了,后天又把掌印太监绑了进行羞辱。这本书里所有人都在觊觎皇位,但他们唯一一致的目标是先把原主弄死。谢长生就是在老皇帝死掉的前一年穿过来的。只要老皇帝一死,他就会被这些人联手虐杀,死得要多惨有多惨。谢长生泪流满面。为了活下去,谢长生把自己装成一个傻子。顾绯猗,掌印太监专断朝政。突然有一日起,人人奔走相告小殿下变成痴儿了!顾绯猗想,定是阴谋。待他前去查看时,看到谢长生目光呆滞,满脸呆相。皇城内人人精明导致从未见过蠢货的顾绯猗心中升起了一些好奇。他摸出一块糕点,问谢长生吃吗?谢长生吃了。顾绯猗感受到了投喂的快乐。他想,不杀了,先养两天玩玩。最初顾绯猗觉得自己只是养个废物,后来顾绯猗觉得自己养了个宠物,再后来顾绯猗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养傻儿子。最最后,顾绯猗惊悚地发现,自己对谢长生父爱变质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