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操觉得和刘备的相处非常愉快。
他俨然已经把刘备当作了自己的好朋友,可以说知心话的好朋友,并为此感到由衷的愉快。
但是……
刘备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和曹操终究难以成为一路人。
不管对于曹操身上的闪光点他是如何的欣赏,但是曹操并没有如他一般的底层视野。
曹操从来没有真正的把视野投放到那些艰难挣扎的人们的身上,否则他绝对干不出一边屠城一边写诗的事情。
他聪明,他睿智,他隐忍,他顽强。
可他唯独不得人心。
刘备看着兴奋的和自己交流着文学方面看法的曹操,内心毫无波澜。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你曹孟德如果真的感到悲伤,为什么又对徐州生灵痛下杀手呢?
你写这首诗的时候,有没有想起过这百分之九十九死掉的人里,有多少是因为你的残暴而死的?
一定没有吧?
你写这首诗只是为了赶上五言诗的潮流,炫一把文采,表现一下自己的仁义之心,对吧?
汉末游侠儿为了捍卫父母师长的尊严,会和出言不逊者决斗并且杀死对方,这是公羊春秋理论指导下的当时东汉王朝的普遍潮流。
曹操为报父仇向陶谦复仇是符合当时的价值观的。
那你杀陶谦不就行了?
最多诛他九族,够你泄愤了吧?
你屠徐州是几个意思?
实力不济杀不了陶谦,就冲他治下民众下手,觉得这样可以惩罚陶谦吗?
刘备无声的嘲讽着那个炫技的曹操。
这首诗出自曹操之手,就和悯农出自李绅之手是一个意思。
道理他们都懂,他们比谁都懂,懂得不能再懂,一个个的都是懂哥、懂王、懂太师。
但仅仅只是懂。
懂,不代表要去做。
他们知道怎么做是对的,他们知道怎么做可以救人,于是他们果断选择了让自己和后代更加舒服。
说和做,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回事,如果操作的再好一点,那就干脆是平行线,永不相交。
他们和底层之间有着堪比银河那般宽广无垠的鸿沟,除了少数几个奇葩,他们永远不可能真正共情底层。
很显然,曹操不是奇葩。
他只会怀着漫无边际的高傲情绪写下一两首诗标榜自己的仁义和情怀,象征性的抹几滴眼泪,表示今天的份我已经难受过了,可以了吧?
曹操出身官宦之家,是个官三代,自幼锦衣玉食,享尽富贵,从未有生存之苦。
他的苦闷,是那群比他更为高级的官五代、官六代的存在所造成的,是袁绍和袁术造成的。
这是一种高级的苦闷,是newmoney面对oldmoney时的那种苦闷,是底层民众始终难有资格去“享受”的苦闷。
他的苦闷太奢侈了。
连苦闷都是那么的奢侈,所以他们从未把底层民众当作和他们一样的存在,底层民众在他们眼里只是生产资料而已。
刘备知道,他眼前的曹操认真了。
因为他说的那些话很有误导性,或许让曹操想到了被袁绍歧视的自己,从而误以为已经成为士人的刘备可以和宦官出身的自己共情。
他无意识地把自己放在了比刘备还要低一个档次的存在上,一看刘备居然可以和他共情,感动的不要不要的,觉得遇到了知音。
可刘备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
因为这世上最可笑的事情,就是底层与顶层共情。
你也配?
刘备自觉作为底层的自己配不上,所以并不打算和曹操共情,现在不打算,将来也不打算。
此番,只是吃一顿烤肉,喝一碗老酒,结交一个用的上的熟人。
不管曹操是如何看待刘备的,对刘备来说,曹操,是一个用的上的熟人,为此,需要支付一定的情感成本。
仅此而已。
愉快的一个下午过去,曹操感觉找到了失散多年的老友,与刘备的交情如火箭般提速。
为了感谢刘备与自己的共情,很快,激动的曹操就安排人给刘备家里送了一年份的香料,用车拉来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坐怀不乱冷情攻X假戏真做狐媚子受三十六计,李群霄对美人计最为不屑,但要诱敌深入必先以身试险,李群霄顺势将投怀送抱的裴蕴初捧成花魁,捧到最高处,又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跌落进泥里。裴蕴初生涩却实在动人,口中真情实意不过是保命符,李群霄好奇了,他到底能装到几时?百般讨好是毒药,蜜语甜言最磨人心,李群霄步步沦陷,不求解脱,谁知裴蕴初突然变脸跑路,再见面时故态复萌,挣扎得厉害还当我是青楼里的楚云?放开!情痴便生执念,李群霄穷追不舍,裴蕴初先露底牌,当初认错人,千方百计想骗的人,不是他。爱而不得便生恨,李群霄追逐他,撂狠话想脱身,等我玩腻了再说!李群霄攻心,裴蕴初还是要走。只是没想到,再一次见到的裴蕴初,浑身是伤,气息奄奄,看来的目光带着不安和陌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李群霄有千万种方法放过彼此,可他却说我是你夫君。—裴蕴初OS我装作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只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别说了,我有自己的节奏。李群霄OS想骗我没那麽容易不确定,再看看。—李是攻,视角主受狗血失忆丶虐恋丶纯爱...
男人仰卧在沙上,看着窗外寂寥的夜空,开始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 这个男人叫杨立,身高177cm,身材偏瘦,得益于曾经的锻炼,人到3o,依旧保养得很好,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他的同学一样,进入警察部门或者到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反而选择了极具挑战性的私家侦探作爲选职业。由刚开始从业的菜鸟,成长到后来知名的私家侦探,光景好的时候,也曾经月入数万,当然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需要承担各种case的高风险。 也正是因爲杨立神秘而充满激情的职业,让当时还是就读于工商学院的学生思琪对其迷恋得无法自拔,最终两人坠入爱河。妻子思琪比丈夫杨立小3岁,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校花级别,但是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人物。...
大道的后儿子时辰,在一片混沌中醒来。无意中窥探的未来,不仅让祂得以化形,更是与自己未来的恋人结缘。在大哥大盘古感天动地身化洪荒后,悄咪咪的交出部分时间本源作为移民费,正式成为移民洪荒的一员,也开始自己在洪荒养花种草修身养性(×)招猫逗狗愉快恋爱(√)的日常。在三清告别后,御时躺在冰玉床上闭目养神。送走大兄与三弟后,元始转身走到御时身旁俯身握住祂的双手,有些心疼的看着祂。不知是不是强行抽取灵力的后遗症,御时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御时忽然睁开眼睛与元始四目相对,调笑着说玉清尊者在看什么元始的耳根一点点染上深红,在玉色的面庞下映衬的更为耀眼。注意1本文是封神榜等神魔小说的衍生,是洪荒流小说2私设较多,不考据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为旁观者,陆千菱见证了宋莫离从爆红到陨落。穿书后,陆千菱成了宋莫离的豪门千金姐姐。原书里,姐姐坐拥千亿家产,却偏偏容不下流落在外的亲弟弟,对他百般刁难。后来宋莫离猝死,陆家也因此迅速衰败。陆千菱刁难弟弟?忙着享受豪门生活呢,没空。全网热播的姐弟综艺,顶流宋莫离第一期就语出惊人,直言和姐姐不熟。观众都以为陆千菱蹭热度翻车,等着看她笑话。然而,送礼物环节,陆千菱随便挑的礼物是全球限量款名表。选穿搭环节,陆千菱不知道宋莫离喜好,于是直接把整家奢侈品店的男装全买了。观众姐,还缺不熟的弟弟or妹妹吗?后来,陆千菱鞋子磨脚,宋莫离背着她走了一公里。冷雨中,宋莫离把厚外套给陆千菱,自己穿着湿毛衣发抖。观众说好的不熟呢?小丑竟是我自己。陆千菱只想享受钱堆里打滚的生活。没想到不仅迅速爆红,还同时被好几个男人疯狂追求。...
不知道是从地狱,还是从天外冒出来的百万妖魔。一夜之间摧毁了人类文明。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坠入谷底,沦为由妖魔圈养的家畜。无数次反抗,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绝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