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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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姐姐(第1页)

第36章姐姐

抛开一切别的不说,越弥也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阮挽如。

如果说曾经越弥在阮挽如初到越家,对她更多的是一种类似于狗护食,固执在房子各处留下自己气味就说明属于谁地盘的幼稚思想。在经历高中种种後,越弥对阮挽如産生出一种难得的依赖感,又在阮挽如离婚改嫁後,越弥尊重她的选择,同样尊重她的新家庭。

阮挽如後来改嫁的是一名美籍华人混血,名叫爱德华,之前一家都是住在洛杉矶,後来举家搬迁到魁北克。

而越弥行动轨迹一般集中于南欧和西欧,甚少坐跨洋飞机去北美,这也是越弥在听说阮挽如搬家後,头一回去她的新居。

都说来枫叶国最好的季节是秋天,这里有层林尽染的枫叶林,漫步在老城区浪漫又温馨。也可以在天文台俯瞰整座城市,或者开车沿着圣劳伦斯线赏枫。

越弥却觉得这里的冬天同样很不错,除去从拦出租开始,越弥就开始为语言不通头疼。和当初为了念书学意大利语一样,她的法语同样是半吊子水平。学得杂了还容易串。

没办法,又是拿翻译器,又是比划半天才准确说出目的地。

最先开门迎接她的是阮挽如家都不够人大腿高的小儿子,有着棕色的卷发和大眼睛。而後越弥看见了戴着隔热手套的阮挽如从厨房位置走出,语气中都是惊喜:“弥弥,怎麽下飞机了也不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好让人去接你。”

越弥笑:“其实打车也很方便。”

阮挽如也跟着笑:“这一路过来累坏了吧。”

“还好。”

自答应阮挽如要来魁北克过假期後,越弥早做好了只是个普通客人来访的准备,不好打扰他们生活太多,越弥只告诉了阮挽如她几号会来,并没有说明具体航班和时间。

阮挽如到底是高兴的。

她把隔热手套摘下,又安置好越弥的行李箱,把越弥领到客厅,给她倒了热茶:“弥弥,我锅里还炖着炖菜,你可以先在这里坐一坐,烤箱里的培根披萨也快好了。”

晚饭越弥是和一大家子人一起在饭桌上吃的。

阮挽如和爱德华共育有一儿一女,大女儿是前妻留下,小儿子则是越弥还在佛罗伦萨念书时生下。正好那段时间越弥在思索要不要留下来读研,阮挽如在待産期,两人有过一次很长的谈话。阮挽如惊讶于越弥会觉得自己有了新家庭後就要完全和她割席的想法:“弥弥,你怎麽会这麽想我。”

“就算是不在一个地方,没了亲缘关系,我们也还是可以做朋友。”

越弥才别别扭扭和她确认:“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如果你有什麽烦恼或者困难想找我倾诉,我的电话二十四小时都为你开机。”

或是阮挽如对她态度一如从前,或是越弥独自在外求学,逐渐明白这个世界很大,很多事情都不以她一个人的想法为转移,脾气更加平和。

长大的标志,是发现自己不过也就是个普通人,普普通通,有手有脚的普通人,没有能力改变世界。

来魁北克的第一天晚上,越弥穿着纯棉睡衣在给艾弗里讲童话故事。

很多个跨洋电话,越弥听阮挽如提起最多的就是他。这是阮挽如诞下的第一个小生命,能说的包括但不限于艾弗里第一次会伸出小手指抓人,艾弗里第一次站立行走,艾弗里第一次叫开口妈妈……

不过半小时後,越弥听着艾弗里喋喋不休,一页童话书翻了好久都没有翻过去,无比想念懂事又听话的央央。

艾弗里说中文倒是比他说法文更加顺溜。

“现在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早就过时啦,丑小鸭能变成天鹅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天鹅,姐姐你手上的童话书我早就不看了,你别当我是小孩就可以骗我。”

艾弗里显然对越弥身份更加感兴趣:“爸爸说我的妈妈也曾经是你的妈妈,为什麽呀。”

“你会在这里玩多久,妈妈很欢迎你,爸爸也是,我也是,我可以把我的乐高借给你玩……”

“你喜不喜欢滑雪或者玩雪橇,妈妈每年冬天都会带我们去山里滑雪,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

越弥直接啪一声合上童话书,皮笑肉不笑:“很晚了,姐姐要睡觉了,你还不睡吗。”

艾弗里就眨巴眨巴那双棕色大眼睛:“那漂亮姐姐晚安哦。”

-

另一头,云筑华府。

宋蔚然好不容易闲下来,也就是正想着带刺猬去异宠医院做个全身体检再回家,就被贺凛南准确截胡。

贺凛南是自己开车过来,在宋蔚然给他开了门後,是径直往冰箱方向走,也不管是伏特加还是威士忌,撬开就往嘴里灌。

宋蔚然拦都拦不住。

“你能不能放下,我自己都舍不得喝的。”

“你酒瘾犯了不能自带酒吗。”

贺凛南是灌下去半瓶酒,才难掩失落和宋蔚然吐露心事:“我又分手了。”

宋蔚然愣了一下:“什麽分手,和谁分手。”

贺凛南瞪他:“还能有谁。”

宋蔚然想起上回贺凛南阑尾手术住院时,印象里好似还有这麽一号人:大眼睛,扎马尾辫,穿着朴素。

“你俩不是谈得好好的,怎麽分了。”

贺凛南失落神色明显:“她说和我在一起压力太大,没有安全感。”

宋蔚然当然知道贺凛南在感情上的种种不如意,作为自学生时代就闻名于圈子里的,地主家的傻儿子,贺凛南从小到大被盯上的次数很多。偏偏本人又极其喜爱救风尘和拯救灰姑娘的戏码,谈过女友包括但不限于711便利店的女店员,酒吧驻场的高冷女主唱,高级西餐厅的小白花服务生。

贺凛南愿意被吸血,却次次都是对象先跑。不是说受不了他花钱大手大脚,名酒说拍下就拍下,就是觉得他身上有一股洗不掉的商人铜臭味。

“我明明每天都洗澡,一周泡澡一次,身上没有味道。”贺凛南极其委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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