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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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中考前三个月,我把每周打工的时间缩短到一天,考前繁重的作业量已经让我匀不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应付其他,腾出一天或一个下午,跟李谦蓝和乔馨心约好去甜品店写作业。

——那次的酒吧事件我们默契的谁都没有再提,但我看得出那件事让乔馨心和我们之间少了层隔阂,跟我们同进同出,一起吃午饭、放学回家,从不因为性别生出什么别扭,更不忌讳别人的眼光。

写作业的时候我和李谦蓝遇到不会的作业题会直接问她,她也不厌其烦,耽误再多时间也不发脾气。每当这时,我都替学校那些只看冷淡表象就不愿跟她交往的男生感到可惜。

他们肯定不知道这姑娘私下里是多么温柔。

要是作业做完还有富余的时间,我们仨就围在桌子边聊一会儿,谈到痛快的假期和伤感的离别。我自然不想跟我的两个朋友分开,看他们俩的打算是直升本校的高中部,以乔馨心的成绩来说是稳操胜券,李谦蓝发挥稳定的话希望也颇大,而至于偏科偏得全班数一数二的我,继续这个半吊子的水平恐怕有危险。

姑且算是人生中第一个有点儿分量的正式考试,夏皆也会在刷牙或者吃饭的时候,旁敲侧击的提醒我要努力了,我回答得总是比较敷衍,而且常常带着满嘴的牙膏沫子和没嚼完的饭,诚意令人质疑。

填志愿的时候我也和夏皆商量了,我说你放心吧,我会好好考个像样子的高中。

说到底怎么去努力,我压根儿没想过,决心这种东西,只能在遭受挫折、痛心疾首的时候下,好了伤疤忘了疼,过几天又懒洋洋的故态复萌,所以我连口号都懒得喊。

也就是这段时间,我的身体就像是久旱逢甘霖的植物,迎来了迅猛而剧烈的生长期。这种变化是如此的显著,以至于夏皆每天早上看到我都会尖叫“你昨天的衣服今天就不能穿了”。我变得容易饥饿,好像永远吃不饱,在梦里都能感觉到关节里长出骨刺一般的疼痛,日夜不休地叫嚣我去宣泄掉过于旺盛的生命力。

另外,我也开始像一些外国电影里郁郁寡欢的男主角一样每天凌晨起床跑步,在那些被冽冽北风吹亮的早晨,天色浅得好像墨汁在水里化开了,我一般选在路灯刚熄灭的时段出门,戴上耳机,挑一首快节奏的歌,在背心或短袖外面套一件厚卫衣,等身体由内而外的沁出热汗就脱掉外套,在清晨稀少的路人异样的注视下跑回家去。我不怎么怕冷,也不晓得是否归因于燥热的青春期。

现在的我也能为夏皆分担掉一些体力活,比如在杂货店进货的时候帮忙搬成箱的汽水和啤酒,每当我搬完了坐下来歇息,隔壁小饭馆的厨子大叔都会没轻没重地捏几下我的肩膀,祝我早点长出肌肉。

我也想要快点长大。

到了中考前一晚,我早早回了家,准备好考试要用的文具和证件袋,在夏皆炒菜的时候看了会儿电视,想起什么忘记装的东西就再跑一趟,来来回回瞎忙活。

夏皆已经坐在饭桌前翘着腿看了我半天了,她拿搓成球的纸巾扔我的头,嗤笑道,傻儿子,你是不是害怕。

我说不是,说完老老实实坐在桌边等着吃饭。

她却忽然从桌子下面拿了两罐啤酒,递给我一罐,我又一看桌上竟然有一盘烤鸭,旁边还有下酒的花生毛豆,我替她扳起啤酒罐的拉环,“砰”得一声。

我这才笑了,说妈,平常不是不让我喝酒么。

她歪着脑袋用筷子拨了拨眼前的菜,神情有种小女孩一样的挑剔,嘴里叼着翠绿色的毛豆接我的话,说,今天可以破个例。

她知道我平时最听她的,不让做什么就绝不叛逆。

我跟她干杯,喝了好大一口酒,前味的苦和后味的甘甜把舌头镇得麻木,我低头扒饭,再没跟她说什么,仿佛彼此都有心事。

一天半的考试很快结束,几乎就是翻了一页卷子、揉了揉眼的工夫。我记得那个下过雨的午后,我从考场外一路跑回了家,没骑自行车没坐公交,用跑的。答题的过程比我想象中顺利,不出意外或者运气足够好的话,无须提心吊胆,我也能位列直升高中的名单里。

从学校回来的那条路路过“破晓”酒吧,起先我并没有注意,是因为看到那个在门口抽烟的胖子我才停住了脚步。

——这是那时在这里开个演的乐队主唱。

他的体型和面相太具有辨识度,让我不能不从人群中认出他来。

他真是一点儿都没瘦。

我看到被遮挡在他庞大身躯后的、单薄又可怜的招聘广告。招酒吧服务生,简练的一行字后面跟着一个相当让人振奋的数字。

我承认看到的一瞬间我就走不动路了,可能是从小穷惯了,即便一直坚守着夏皆耳提面命的做人准则,我内心其实真的无法抵御金钱的诱惑力。

胖子想必也注意到了我行为诡异,他嘴里那只白沙抽到一半,粗声粗气的开口,“哎,小子,找活儿干啊。”

鬼使神差似的,我看着他,诚实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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