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6570(第5页)

肌肤是常年不见日光的雪白,发丝是近乎透明的浅亚麻色,性情被教养得温顺而慈悲,看人时眼里总含着悲悯的柔光。

宽大的黑色神父袍常年笼罩着他清瘦的身形,行走间带起微弱的香,显得圣洁而不可触及。

大多数时候,他总是低敛着眉眼,仿佛在无声祷告。

可当他偶尔抬起眼,用那双颜色极浅的眸子望向你时,仿佛有某种寂静的力量,能让最躁动的灵魂也不自觉地沉静下来,被那目光深深吸附。

十几年光阴,前任主教将他带在身边,亲自教导经文、仪轨与权术,待他视如己出。

李兀也没有辜负这份期森*晚*整*理望,他温和而博学,对教义的理解透彻,自然而然深受信众的爱戴。

在他还未登上主教之位,只是祝圣为神父时,便经常施行圣事。

主持弥撒,那清越而平稳的声音能穿透教堂的穹顶。

聆听告解,则让无数负罪的灵魂得以喘息。

那时,他便已拥有一大批虔诚追随他的信众。

他坐在幽暗的告解亭里,木质格栅将他与忏悔者隔开。

信众们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透过细密的网格,隐约窥见一个清瘦、端肃的轮廓。

那温和醇厚、带着奇异抚慰力量的声音想起,便会给予疲惫的灵魂最直接的宽恕。

“神会原谅你的过失。”

那声音透过隔板,像一道微光,照亮了狭小空间里弥漫的罪疚与不安。

彼时,皇权与教会尚能在同一片天空下维持着表面的平衡。

李兀的名字,在那个不算大的教区里,几乎与“救赎”同义。

他引渡着迷途的灵魂,那些能靠近他身侧的人,会亲昵地唤他一声“兀”。

李兀与他敬若神明的慈父,那位将他拾起的老主教,生活在简朴而宁静的修道院。

人世间总逃不过生老病死,痛苦与窘迫像无形的荆棘,缠绕着每一颗在俗世中挣扎的心。

当这些重量积压在胸口,无法自行排解时,转向神灵寻求慰藉便成了唯一的出口。而当人们终于学会不再与自我较劲时,这过程本身,也成了一种自我救赎。

李兀的身体与灵魂,从他正式被祝圣为神父的那一刻起,便已宣誓奉献给了至高之神。

他天性里便带着一种悲悯的敏锐,乐于向任何伸出求助之手的人布施善意与指引,这让他拥有了一种春风化雨般的人缘。

所有人提起他,口中都只有绵延不绝的赞誉。

李兀与他的慈父皆出身于平民阶层,老主教当年正是凭借其无可指摘的虔诚、洞悉世事的智慧,以及对底层民众切肤的关怀而声名鹊起。

他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上任主教那份近乎天真的理想主义,同时,又拥有一种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的超凡魅力。

当瘟疫的阴影笼罩城镇,或是饥荒的镰刀收割生命时,人们总能看到他清瘦的身影穿梭于病榻与饥民之间,与绝望的民众同在。

于是,“圣徒神父”的美誉,便不胫而走。

当老主教最终在病榻上蒙主恩召,因着李兀的声望,教皇的任命落在了他的肩头,使他成为了教区新任的主教。

手握权柄后,他便开始推动改革,一座座学校与医院在教区的土地上拔地而起。

民众对他的爱戴,与日俱增,渐渐发酵成一种近乎失控的狂热崇拜。

甚至开始有富商贵族,为了能得到他一次亲手祝圣,为了在弥撒时能更靠近圣坛一步,而向教区慷慨地一掷千金。

在这股逐渐扭曲的崇拜风潮里,最为狂热、也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位名叫商时序的年轻富商。

甚至可以说,这种风气,正是由他亲手带起。

商时序生得一副极好的皮相,眉眼深邃,举止从容。

这世间能找到的珍贵之物,来自东方的莹润珠宝、需要专人快马运送的异域美食、如水般流淌的昂贵丝绸,他都能毫不犹豫地送到李兀面前,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但他是怕那个人不肯接受。

他爱李兀,爱到了一种近乎痴迷的程度。哪怕只是弥撒结束时,能在涌动的人潮缝隙中,远远闻到李兀袍上掠过的一缕淡淡安息香,就能让他满足良久。

他为此守身如玉,身边从不留人,对旁的男男女女更是连多余的一瞥都吝于给予。

除了必要的生意往来,他几乎日日都要往教堂跑,将那些搜罗来的奇珍异宝,如同最虔诚的贡品,尽数捧到李兀的脚下。

他爱李兀,是那种带着滚烫体温和占有欲的爱情。

是夜深人静时,会让他从睡梦中骤然惊醒,浑身血液都往下腹涌去的、无法宣之于口的欲望。

这欲望灼烧着他的五脏六腑,比最烈的酒还要灼人。

但他比谁都清楚,这份感情是彻头彻尾的罪孽,甚至是犯罪。

它肮脏,粘稠,一旦暴露,就是对李兀的玷污与亵渎。他甚至连想一想,都觉得是对那人的一种不可饶恕的侵犯。

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牢牢钉在“信徒”的位置上。他将那些翻腾不休的、见不得光的念头,全部挤压、锻造成一种无懈可击的狂热崇拜。

他要做最虔诚、最慷慨、最不容忽视的那一个信徒,他要让李兀抬眼望去,满目皆是自己献上的珍宝,让那双眼底映出的身影,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

这位挥金如土的富商,其实出身于一个普通的绳匠家庭。他的发家之路,并非坦途,其中交织着过人的胆识、精明的算计,以及那么几分恰到好处的运气。

“金钱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增殖”是他笃信不疑的座右铭。

他与李兀的缘分,早在微末时便已结下。那时他还只是父亲绳匠铺里的小学徒,整日与粗糙的麻绳为伍,在弥漫着柏油和皮革气味的小店里,学会了最基本的读写、算术和经营门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阴暗普女不能是万人迷吗

阴暗普女不能是万人迷吗

洛晓忆是个普普通通的大一学生,大学里闭着眼睛抓十个,有七个都是她这样的。黑框眼镜,厚刘海,穿着土里土气,残留着高中未褪去的清澈愚蠢,如同透明人一般充当着天之骄子帅哥美女们的路人甲乙丙丁,努力讨好又小心翼翼地融入大学生活。然而就是这样看似大学老实人的洛晓忆,也有着一颗自由奔放又阴暗绿茶的内心,只是客观条件限制了她的发挥,只能白天伪装成老实人,晚上缩在被窝里冒毒汁。刷到学校在表彰优秀学子,洛晓忆一边沉浸在学霸校草的颜值中,一边阴暗地恨他高高在上。不就是长得帅又聪明吗?看不起人还拽的二五八万,真想把他拉下来看看他狼狈的样子。刷到朋友圈公主病白富美舍友分享生活,洛晓忆一边点赞夸夸,给白富美吹彩虹屁,一边阴暗地想为什么她只能是小镇做题家,买个奶茶都要纠结,不就是有个好爹吗?刷到短视频直播网红跳舞娇声喊哥哥,嘉年华大火箭刷不停,洛晓忆茶里茶气地在弹幕阴阳怪气,不就是滤镜开的大吗,没了滤镜看榜一大哥还刷不刷?刷到微博热搜众星捧月的当红男明星,洛晓忆看了眼被压番只能沦落角落的自担女明星,恨的眼睛都快滴血了,化身顶级小黑子混迹黑超话以一当百口吐芬芳。...

心火(父女,高H)

心火(父女,高H)

顾怜是顾家的千金大小姐,性格娇纵蛮横,在惹了几次事后,被爸爸没收所有零花钱,勒令她在家好好反省。闺蜜给顾怜出馊主意,让她想办法讨好爸爸,多和他撒撒娇。顾怜想到爸爸那冷酷冰山霸总的模样,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你是商场上那只翻云覆雨的手,我是你手上的绕指柔。娇气千金vs冷酷霸总(爸爸抖s,掌控欲很强,涉及一点点调教)...

简妩靳少衍

简妩靳少衍

简妩冒着大雪赶到普众寺,院里已经停了一辆加长版的红旗L9,7777的尊贵豹子号,全防弹结构。  这是靳少衍的车。  靳家就是王权富贵的象征。...

傅爷,乖乖宠我

傅爷,乖乖宠我

宋星绾要嫁人了,未来老公是京圈太子爷傅承峥。传闻傅承峥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人称傅爷,人人都怕他。他身边更是左一个小秘,又一个红颜知己,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宋星绾真怕自己婚後得了病,一直害怕圆房。直到那天晚上,傅承峥进了宋星绾的卧房。早上宋星绾坐在床上发呆,生涩得跟十七八的小夥子一样,他身边那麽多女人难不成都是摆设?次日,傅承峥英姿勃发,夫人,昨晚没发挥好,今天继续。...

小疯子装乖指南[重生]

小疯子装乖指南[重生]

陈其昭重生了,回到了他还是陈家恶劣小霸王的十八岁。这时候他哥哥还没遭遇车祸,父母也是身体健康未患重疾,陈家也还是那个风风光光的陈家,所有人都当他还是那个一无是处任人宰割的草包。天天只知道跟他哥吵架,骄纵任性!人长得不错,可惜是个蠢货。那不就是废物吗?伺候好就行了。陈家那孩子可惜了。见到满怀心思的狐朋狗友,虎视眈眈的老鼠,暗地里谋划算计的老狐狸。陈其昭重新戴上骄纵的面具这么爱演?那不如一起演?后来所有人都发现,这一场戏演到最后,要么倾家荡产,要么锒铛入狱。陈其昭一生肆意妄为,很多人讨厌他。可当他受众人污蔑千夫所指的时候,只有沈于淮给他道过不公。别人对他的看法如何无所谓,但在沈于淮面前,他不想给他太坏的印象。后来他打听了一下,沈于淮喜欢乖的。所以每次遇见沈于淮,他都收敛所有恶劣,变得乖乖的。无论外边怎么疯传陈其昭,在沈于淮印象里,陈其昭一直是个乖小孩。直到某一次他撞见陈其昭出手教训街头混混,出手狠厉,放话恶劣,与平时的他天壤地别。见到他,陈其昭松开了手,有些牵强地说其实我真的很乖,现在这样子都是装出来的,不然我会被人欺负。然后他见圆不下去了,自暴自弃道你相信我吗?沈于淮沉默了会,面不改色我相信你。外表软萌可爱实际性格乖戾恶劣疯子受x欲擒故纵三分套路七分心机深沉攻ps1强强复仇爽文复仇主线。2v后稳定日更,更新时间偶尔会修改或提前,有事会提前评论区文案作话请假。3想到再补充~...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