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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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头拍了惊堂木,两人身后却传来一声高呼:“好!赏!”

茶楼二楼围着栏杆摆了一圈屏风,便算作是雅间,其实隔不开什么。这位高呼的公子衣着奢华,面容也不算丑陋,只是一脸油腻,让人一见便觉得猥琐。他身后跟着几个帮闲,帮闲后另有家丁侍从,能在京城有这个排场,必然是高门子弟。

“两位公子,不知从何而来啊?”陌生公子摇晃着扇子,自以为风度翩翩。

他身后两个帮闲低声议论:“近看好像年纪有点大?”“年纪大也无妨,这看着都细皮嫩肉的。”

“白马国。”

“哦,原来是白马……”陌生公子动作一顿,“原来是白马国的使臣,在下唐突了。”

他行了个礼,匆匆跑了。路过某个帮闲身边时,抡起胳膊就是左右两个巴掌。

看来这就是对方告诉他美人的“奖赏”了。

不多时,台下散了,二楼的客人也匆匆离去,便是方才连连看向二楼的说书先生都匆匆带着小徒弟跑了。

只掌柜的带着小二,站在楼梯下守着。

敖昱:“再等些日子,我们就能进京了。”

“飞絮楼?”飞絮楼的风声终于正式传出来了——武林盟盟主谢勠力与江湖各方白道势力联合,江湖中的六扇门,为正义公理发声!你值得拥有!值得信任!值得托付!

和朝廷当然是毫无关联的,是江湖人自己的组织,一切都是为了武林正义!

“正是。”飞絮楼稳了,皇帝也放心了。

“那可真的是要赶紧了。”乐希叹气,一直在这附近转圈,有些不好玩了。

其实皇帝没放心,他只是无奈。

都道皇帝该是至尊,但他还没坐上来时就明白,这位置其实束缚重重。

比如现在,明知道白马教不怀好意,可他就如一个被捆住手脚的壮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蚊子落在他的身上,吸他的血。

“宣凌侯。”他其实早已想见凌侯,想听听那大祭司与圣子是何人了,但他已打定了主意建立飞絮楼。这更是一桩大事,他更乐意飞絮楼里由自己人占大多数——麟龙卫和六扇门转进一些人手,另外在江湖上招收身家清白的孩子,最好是当年夭族之乱后产生的孤儿。

凌侯竟恰好当了他的挡箭牌,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力。他也恰好扮做犹豫不决,干脆不见。

御书房里,闲杂人等都不在了,只皇帝、凌侯,与侍候的两个大太监方浸与庄有德。

“赐座。孙爱卿可见了那两位异人?”

“见了。”凌侯道,他赶回来的路上快马加鞭,刚刚进京时心急如焚,但连续坐了两天冷板凳后,他冷静下来了,却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对皇帝说了,“臣当日到时,大祭司在绣花,圣子在打络子。”

皇帝僵了一下:“……”这场景委实太美,他想象不能。

凌侯决定,干脆将当日与两人见面的情景一一说来,不加一字,不减一字,由皇帝自己做决定吧。

毫无疑问,这段故事的开始是轻松到荒谬的,可它的结尾,是让皇帝愤怒到近乎窒息的。

“陛下,臣告退。”讲完故事的凌侯,能走多快就走多快。

门刚刚关上,皇帝站起来,一脚踹翻了御案!

实木雕花的沉重御案砸碎了御书房的金砖(名如此,并非黄金),方浸与庄有德齐齐跪下:“陛下息怒,保重龙体。”

皇帝站在那儿,大口地喘着气。飞絮楼建立的好心情,也如飞絮一般消失得一干二净。

原本飞絮楼取的是清风过后飞絮漫天之意,盼着飞絮楼可以无声无息充盈天地,现在却只觉得飞絮无香,扰人乱性。

他知道自己只是迁怒,所以,最终只是闭了闭眼睛:“叫太医过来。”

在两个夭族到达之前,他首先需要定一定自己的心,更要护一护肝——快气裂了。

同时,他下了一道旨意,命凌侯幼子孙金鞍接白马国大祭司使团入京。

皇帝这边灌药给自己平气,然而,也是事有凑巧,转天便有礼部的臣子上书,“吾皇仁德,感召外夷”“改冠异服,恬静喜乐”“沐皇恩教化,以夷入夏”。

皇帝当天下午就气得嘴角起了泡,几乎要怀疑这群大臣是不是和夭族联手,想气死他了。这种傻子,还是回家种地去吧。

不过,皇帝也是物尽其用地召了自己的儿子们来看这份奏折,但凡真心庆祝他这个父皇威震天下,引万国来朝的,都让他在名字下面打了个红叉,这辈子是别想靠近龙椅了。

凌侯与他说的事情不能外传,但表面上的事情,皇帝不信这群孩子一无所知。

“父皇,既有白马国前车,需谨防其余属国效仿。”

皇帝点点头:“那你们说该如何呢?”

“在礼部设立万国司,对诸国的通商、朝贡,进行更详细的管理。”

“父皇,这些小国来朝,不过是名声好听,皆虫豸而已,于我大晋没有丝毫益处。不如只在边境设立几个朝贡的城市,只让他们在边境送上贡品后,便从哪来回哪去吧。”

“三弟,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

“都不是好东西。”

儿子们分成了两派,从哪来回哪去听着痛快,但皇帝知道不行。

“不让他们上贡便没了事儿?掩耳盗铃罢了。”皇帝指着三儿子,又指了指二儿子,“带着老四老五拿出个章程来。”

至于老大……老大就是带头说父皇威震天下的那个,好话老大是能说一箩筐,但有用的事儿,他是一件都不做。

“都下去吧。”皇帝依旧气得厉害,却也开始正常思考。

夭族就是只颇有分量的刺猬,且一身的刺还都带着毒,若想去吃他们,或觉得碍眼,想将之赶开,就要做好被扎得头破血流,甚至中毒而亡的准备。

而凌侯是能人,父皇还在世的时候,他就将小女儿嫁给了吴姓商人。虽是庶女,但也是家里精养起来的。这一场嫁,代表了凌侯对当时夭族的态度,他很看好夭族——当年,他对凌侯的作为,还有些不快。但凌侯的身份地位无可替代,且凌侯十分识时务,朝堂上极少说话,他的子孙也都老老实实驻守各地,做事不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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