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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同载饮花酒(第1页)

北州十万大山,连绵不绝,山高路远。

山路蜿蜒曲折,当马车顺着山道驶入抗北城的官道时,天色已经泛白,曙光将初升山峦照亮。

晓雾如纱,轻轻萦绕在抗北城外,宽广官道上,偶有三三两两赶路马车路过。

一夜吐纳,林去忧缓缓睁开那双如金色琥珀般的眼眸,流转一抹清冷光辉,配合他那张俊美无比的面容,宛如谪仙下凡,超脱凡尘。

不少赶路马夫都忍不住瞧上一眼,赞一句好俊俏后生。

抗北城外,飘满桂花的是一家小小酒家,静卧在青山绿水之畔,酒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酒香浓郁,瘸腿的老头终于按捺不住那股酒瘾,马车稍稍见停,便将牵马绳丢给林去忧,自个跳下车,一瘸一拐走进店家。

整夜未曾有美酒作伴,属实把这老头给馋坏了。

林去忧手牵马绳,动作僵硬,略显外行。

驾驭马车是一门学问,停马时要把握力量分寸,既不能让马受惊,又要稳稳当当停下。

天宁太子爷停马车技术不能说多好,只能用很是粗糙形容,马匹剧烈震动,车内立刻传来一道不满的声音。

“林去忧,你在搞什么!?”

话音未落,便见一张带着狐媚笑意的面庞从车帘中探出,睡眼朦胧,却不失清纯的可爱,微微嗅了嗅空气,轻声道:“桂花的香味,好浓。”

林去忧忍不住笑了笑,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真是狐狸成精了,鼻子真灵。”

芊云兮挑眉,表情一凶,张嘴就要咬上去。

林去忧眼疾手快,将手抽回,否则恐怕又得留下一道深深的牙印。

她向来如此,虽容貌妩媚,脾气相比于季莫寒,不遑多让。

在忘乡楼初遇时,林去忧正是因为轻佻调侃,没料到她真像狐狸一般咬人,力道十足,几乎咬掉了一块肉。

见林去忧这次涨了教训,芊云兮冷冷一笑,伸手就要将头上那作簪的匕首取下,一刀刺向林去忧。

用上体内全部真气的林去忧勉强算是江湖三品高手,哪能如此容易被伤,脚下一蹬,身轻如燕,轻盈朝酒家里飞去,离开不忘摸了摸芊云兮脑袋。

芊云兮揉了揉鼻子,咬牙痛骂一声登徒子,也是不服气跳下马车,朝酒馆里追杀去。

原先被林去忧那生涩停马车手法弄得半醒的季莫寒,此刻彻底被这两人打情骂俏般的玩闹所吵醒。

她五官生得柔和,只是常年冷着张脸。

林去忧常说,季小妞的脸,是拿来笑的,多笑笑,会更好看些。

将马车帘子掀开,看着远方那座被群山环绕的城池,季莫寒目光不由闪过一丝凝重。

抗北城不比平天山,山上道人虽是修为高深,但却还留有底线,起码不会做到伤害根本事情,但下山就不同。

江湖本就混乱,北州往北更是如此,宗门林立,豺狼当道。

眼下周北武意思尚不明确,也迟迟不见季长林回信,要知道,周北武就算再老,再没了年轻雷霆手段,也是割据一城的郡守,表面上看只是个四品武官,可手中握的是实打实的三千周家士卒,加上朝廷派下的护城营,那可是不下五千精兵。

她听季长林提起过,说这周北武城府颇深,早就将那两千守城军能降的降,不降的便杀,换上自己心腹。

能干出五百士兵绕敌后方,突杀千人的先锋将领,就算再老,也不是寻常人可比之。

瘦死骆驼比马大。

此城,不是那么容易能过的。

季莫寒跳下马车,低头沉思,走入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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