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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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会有那么一天(第1页)

徐志摩曾经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听完马成功的故事,郭光明同学接着说道:

前天,我收到如皋市****寄来的会员证件,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从现在开始,一个叫如皋**会员的荣誉铠甲就披在了我的身上,我想今后在写作的这条路上,一定会所向披靡勇往直前。”有人说:你激动啥,这个东西不就是交点钱就可以进的吗?给我我都不要,你还炫耀起来了。

我不否认这种说法。但我和其他人不一样,我是靠自己单打独斗,一步一个脚印,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来的。我在黑暗之中穿行了一个又一个泥泞沼泽。直到今天才看见那道亮眼的曙光,所以你能想象到我有多珍惜这份“荣耀”吗。

我是杨庄人,父母生了我们姐弟四个,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

大姐视力不好,小学毕业后便辍学了。二姐成绩非常好,不过那时候推荐上大学,我家因为成分不好,二姐没有被推荐,只能到乡办厂里打工。她把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收藏在家,我有空就拿出来看。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语文书上的白话小说,比如《失街亭》、《武松打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等文。对于文中的英雄十分欣赏,对于写作者也无比祟拜。

上初二的时候,有人上课看小说,被老师没收!当时我是班长,经常送作业本去老师宿舍。看到被他没收的《红楼梦》,我便偷回家看,看完后我又自作主张地给了那位同学。

那同学很高兴,说邻镇磨头有个文化站,藏书很多,只要押两块钱,月租五分,便可以天天借书看。于是我省吃俭用存了两块钱,到文化站办了一张借书证,

我用三个晚上看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米切尔把我带进另外一个世界,她就像穿着随意、有些俗艳的使女牵着我的手,将我领进了神圣、庄重的教堂一样。

接着我开始阅读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和斯汤达。只要走进文字,我的手上就会出汗、不安和惊恐。我需要不断地合上书页,才能抵抗阅读给我带来的躁动和惊惧。

读《包法利夫人》时,正好放年假,在严寒的冬天我会莫名其妙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在村子里跑上一圈,又跑回家里一字一句地将书看完。

初中时我语文一直名列第一!别人怕写作文,我最喜欢写。老师常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读给同学们听。

我语文好,数理化也不错,英语却是一窍不通!至今除了26个字母,其它一句也不会说!有次老师用英语问我:what’syourname?我不知他讲的什么,回答不出来。同座叫我回答:mynameisadog!我真的那样说了,结果哄堂大笑!

上高中时的班主任是朱祝和老师,他穿着整洁,一丝不苟,语文课极生动,我的作文经常被他在课堂朗读。他朗读的时候,我在下面很激动,也很紧张。朱老师退休后,依旧似翩翩少年,风度不减当年。四十多年的时光,在他身上并没有留下太多雕琢的印记。

那时候别人挤出时间做试题,我是除了上课就看书。那些古典名著着实让我着迷,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朱老师为我着急,多次提醒我,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如果不用足全部的身心,将来肯定会名落孙山,但我依然如饥似渴地阅读书籍。

不久校里成立文学社,大家推举我当了社长。

从此我开始写作,并试着投稿和发表。1983年在《紫琅》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只有3元的稿酬,可我象今天得了3万块钱一样激动和兴奋。

上高三的时候,我爱上了班里的一位女同学,她叫马静,喜欢写诗,也是文学社成员。

马静是那种能够让房间亮起来的女孩,她的笑容总是那么温暖,她的眼神总是那么明亮,她对生活的热情总是那么感染人。

因为我是文学社社长,经常在校里出黑板报。马静的字写得好,我便请她帮忙。课后同学们围在黑板报前欣赏,大家都认为我们是才子才女。

有天出完黑板报,我们手拉着手在操场上散步,不知怎么就谈到爱情。天色很暗,谁也看不清谁的表情。

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她说她喜欢星空,就像喜欢我的眼神,忧伤中透着些抑郁。她还说她想看看那里面会藏着些什么?我低下头想吻她,她却比我先红了脸。看着她害羞的样子,我忽然想和她一辈子走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都显得格外兴奋和开心。我经常拉着她的手在操场上疯跑,我们偷偷地在一起吃饭。冬夜的寒风中,我们相互依偎,分享着彼此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期望。我告诉马静,我希望以后能够陪伴她每一个重要的时刻,无论是快乐还是困难。

接下来便是高考,马静考上了扬州师范大学,而我却以11分之差名落孙山。

初恋虽然短暂,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底。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闭上双眼回想起那段美好的时光

;。我们一起走过校园,手牵着手,享受着彼此的陪伴。

回家以后,我以学生早恋为题材写了篇十几万字的爱情小说。先寄《少年文艺》,退回!再寄《儿童文学》,退回!再寄《垦春泥》杂志。这次没退,我估计一定被录用了!

三个月后我打电话给编辑部,一位姓沈的编辑告诉我他已看了,写得不错,原稿及修改意见早就退了,他让我修改之后再寄!

那时农村的信都是送到村长家里,村长看见熟人就让人稍带。我找村长询问,村长想了很久才说叫一位妇女带给我。我忙找到那位妇女。妇女说她忙忘了,放到床头柜上被她老公擦了屁股!她老公还说比用报纸好呢!她说我实在要她买两卷卫生纸赔我!

我欲哭无泪!十万个字,我写了两个多月!写了改,改了写,我又没留底稿!我凭记忆又重写了一遍。为了防止丢失,我亲自送到《垦春泥》杂志社,沈编辑热情地接待了我,并答应我下月发表。

2003年9月,一位初中同学介绍我到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做保安,月工资八百块!我想做保安比较轻松,空闭时间还可以看书写作,说不定还能实现理想呢!

初中同学是个瓦工,他在校里看到招工启事叫我来的,我来不久他就走了。当时他把我领到保卫科长那里。保卫科长安排我到博学楼管理公司上班。名叫管理公司,其实就是传达室,我来就是保安。

传达室里本来有两个人:小周和小吴。两个人大约二十四、五岁,河南人。我来后相互点头笑笑。他们用家乡话交流,我一句也听不懂。

我们早七点上班,晚十点下班。上班时将所有教室门打开,下班后将所有教室门关上,同时将电灯熄掉。平时就在传达室里坐着:收发信件、报纸,招领失物;有空时轮留上楼巡查。

两个小伙子很勤快,早上很早开门,晚上主动上楼熄灯关门。两个人坐不住,一会儿就上楼巡查,让我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坐着。我喜欢看书写作,正好求之不得!

我那时没有电脑,也不会打字,投稿还是用稿纸写好之后邮寄。

外贸大学有个出版社,出版社旁边就是读者服务部,服务部里边可以买书借书,还帮忙打字、复印,收费只有外面一半。营业员一男一女。男的是位五十多岁的老头,不苟言笑;女的二十多岁,长相甜美漂亮,对人十分热情。学校里老师、学生太多,我去复印过几次,她对我也没印象。有一次我请她帮我打一份六千多字的小说,她说三十块钱。我给她三十块钱。她说白天没时间打,晚上再打。我只好随她。

第二天我去拿时,服务部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将打好的稿子和三十块钱都给了我!她说闲着也是闲着,帮我打字正好消磨时间。还说我写的小说很真实,很感人!

经过交谈,才知道她叫陈建萍,四川泸州人,今年二十六岁。她是家中独女,父母想将她招赘在家,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去年她和老乡到校里装修教室,看到读者服务部招收员工便报名应聘,想不到真被录用,其实也是临时的。

出版社经常向外寄书、退稿,所有信件都放在陈建萍这里,由她代寄,邮资统一支付。陈建萍叫我把稿件也放她这里,她帮我代寄。我说这样不太好吧?这不是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吗?陈建萍骂我一声傻瓜!她说一、两块钱不算贪污,她给家里写信也是混在里面一起报销。

却说沈老师退休后,我写稿不是石沉大海,就是换个信封退回,退稿信也是铅印的:

大作拜读,经研究不拟刊用,现退回。

我估计人家根本没看。因为乡邮局没有大信封,我寄稿件都是用旧日历旧年画自制的信封,脏得不得了,内页也不干净,回信地址是:如皋市桃园镇长庄村三组。编辑肯定没兴趣看。到了北京以后,我投稿都是用的学校信封,地址当然是对外经贸大学,院、系、班级都不必写,因为所有来信都从传达室经过,我的信当然不会送给别人。报刊编辑以为我是大学老师,投稿一般都能刊用,回信写得也很客气。有位编辑说他外甥也在该校上学,麻烦我多多关照。我回信一定一定,事实上哪敢找他外甥?若对方知道我是保安,还会叫我郭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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