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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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终章(第1页)

宁有信一生都在念念不忘他记忆里的味道。

早春的时候,当第一网蚬子从河底拖起,她就会用鲜蚬煮汤,奶白的一锅汤,不带半点腥气,全是鲜甜;油菜花盛时,她就会去选几条比手指略长一点的菜花鲈,打两个鸡蛋,简单一蒸,鲈鱼新鲜肥嫩,足够他吞下一大碗白饭。

夏日里蝉儿鸣的时候,秋风吹蟹脚痒的时候……而冬日里夜长日短,待到晚上小灶间里香气飘出来,天色早已全黑。有信也不怕冷,只立在灶间外头,看着里面忙碌着的小身影,心里是暖的。

少年人总以为人生会就此一成不变,他只想守着心上的人儿,一直这样守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她努力想要争取的,他其实给不起。

船行在胭脂河中,有信望着渐渐远去的故乡,向他熟悉的味道告别。

他打算走进外面的世界里,奋力一搏,不为旁的,就是为一个“出息”。

阿俏从省城来信,祖父和父母都夸她“出息”,小小年纪,就能撑起阮家的场面。他可也不能落后了,否则,将来怎么娶她?

——是的,他想娶她。

到了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彻底想明白,阿俏对他而言,绝对不是个妹妹。

她就像是个会法术的小仙人儿,亲手烹饪的那些味道,牢牢地扎根在有信的记忆里,就像浔镇那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石板路,胭脂河上船行渔声,在往后很多年里都让有信魂牵梦萦。

有信没有去省城,而是去了邻省。宁家有些关系在邻省,介绍他去做了个学徒,慢慢开始学着打理生意,即便将来回乡,也能继承宁家的家业,吃穿不愁。

可是有信却不想这样。这和他理解的“出息”相差甚远,也不是有信的兴趣所在。

很快有信找到了一件他喜欢的事——他学会了开车。

他开车的技术非常好,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有信就觉得整部车子都是他身体的延伸。而车子也没有辜负他,在为他的人生加速,让他凭着出色的驾驶术,当上了大帅任伯和的亲兵。

虽然表面看着只是个驾驶员和勤务兵,可是帅府的人心知肚明,任伯和极少提拔外人,但凡能近身的,都是心腹。

在帅府当差的日子里,宁有信第一次杀了人。

他第一次手上沾了亡者的鲜血,他记得他双手乱颤,根本托不住手里的枪,难以相信眼前的景象。以前那个一向开朗而坦白、天真而单纯的宁有信,此刻也像是被他亲手一枪击毙,躺在他眼前,再没活在这世上了。

这时候有人来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没事的。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任帅的信任,才能获得晋升。来人还告诉他,这样下去,离他想要的“出息”,就不远了。这一点,比起世人口中那些虚伪的礼义廉耻,来得都更重要。

来人朝他笑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一定会支持他,指点他。宁有信知道他是任帅身边的机要秘书,叫做何文山。

不久大帅正妻过世,接回来一个外室三姨太。

娇花一般的三姨太站在任帅的亲兵们跟前,笑得让人心里直发毛。这三姨太也做得一手好菜,香味从小厨房传出来的时候,人人垂涎不已。

宁有信却不怎么动心,毕竟他正疯狂地想念着的,只是记忆里的那个味道。

渐渐地,这三姨太就经常开始给林副官开小灶。有一回宁有信无意中窥见了“小灶”的真相。他极其冷静,悄没声息地退出来,回到自己的休息室里,却忍不住涨红了脸,一颗心砰砰狂跳——原来,男女之间,有比单纯相思更亲密、更热切、更直接的……征服与被征服。

三姨太不是没向他暗示过,她喜欢收集身边俊朗的年轻人。只不过见他没反应,便当他是块木头。

宁有信不是没察觉,只是他觉得林副官也在暗中盯着他……盯着和三姨太走得近的所有人。

再者,他心里早就旁人了。

后来任帅建了玉蚁山庄,随时准备向邻省发难。

宁有信暗自有些预感,觉得这一出,大约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何文山同意他的看法,点点头,表示他应该去找“黄雀”好好谈一谈。

因此,玉蚁山庄的那一晚,注定该是个不眠之夜,充斥了阴谋与杀戮。

宁有信却万万没想到,在这一晚,他见到了阿俏。

然而阿俏身边,另有人陪伴守护。

就因为这个,宁有信曾有片刻的魂不守舍,直到任帅被副官刺杀,情势乱成一团麻,他才意识到:好歹得护着阿俏。

更有甚者,他只有在轻抚着阿俏耳边的短发,守护在她身边,看着她静静入眠的时候,才能感觉得到:他还活着。

他坚信阿俏也是爱他的,有且仅有他在她身边的时候,才能那样安心踏实地睡去。事后何文山却告知:不是那样,阿俏身边那位,出身显赫,实力雄厚,不是他这样的小镇青年可以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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