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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弱者来说,不想受人摆布控制的唯一办法是掌握强者的弱点来加以制衡。成功的话自然是能争取平等的地位来进行对话与协商,失败的话,为了保住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她只能选择妥协。 在别人的地盘,李海棠明白此刻不是与人翻脸的时候。想救家人,她得先救自己。 她忍住气,努力放缓声调,“你先别生气,我没别的意思。我身上确实有一件宝贝,如果你能力不够,给了你你也保不住,日后不但害你死于非命最后还得连累我,我这是为大家着想。” “哦?拿出来瞧瞧。”真有宝贝?要么送给她,然后她藏芥子里,这样的话谁也不知道更抢不走;不给她也行,要么双手送给敌人,要么毁了,多么容易解决的问题。 重要的是,宝贝没了,李海棠今世是人应该没什么内丹,因而性命得保。而自己的任务也完成了,皆大欢喜。 听了秋宝的话,李海棠神色十分矛盾。终于,她伸出双手,缓缓闭上双眼口中念念有词。顷刻间,她摊开向上的双手掌上红光浮现,没多久,一件折叠成四角状的布匹整齐地被她捧在秋宝跟前。 “这是……”秋宝蛮感兴趣地过来打量了下,“你们天蚕一族家传的奇花织锦?金缕玉衣?”这算什么宝贝?因为是妖怪织的所以价值连城?扯淡!为了它被人撵得鸡犬不宁?只能说她活该。 “它不是普通的衣裳,是天蚕族每任族长呕心沥血才织出来的天蚕血衣。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还能防灵防潜……” “防潜?什么意思?”李海棠说得卖广告似的,秋宝表示不解。前几种功能她还听得懂,后边的有些难理解。 “意思是防止被人上身。” 嘁,秋宝不禁哂了声,揶揄道:“昨晚我亲眼看见你被人上身……”广告含有夸张成分,牛皮被吹破了。 “你没见我是用手捧着吗?我遭暗算是因为我当时没穿!”李海棠的语气有些激动,“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能力也没资格穿!我穿不上!你懂了吗?!” 穿不上就穿不上。冲她发什么脾气?秋宝没好气地离她远些。 “你激动什么呀?你明明是天蚕转世。是它的主人……”能力未觉醒的缘故? 被别人一再挑起她伤心的地方,李海棠彻底发飙,“我哪儿知道?我连自己是不是人都不清楚,只知道体内藏着这么一个不能吃不能穿还招来生命危险的玩意!” “你把它给人不就安全了?”水火不侵。凭李海棠的能耐确实很难销毁。唯有把它送人或者扔了。 听了秋宝这话。李海棠默了默,然后惨然一笑,“你以为我不想扔?只有我心甘情愿地把它送出去才甩得掉它。而且除非我死了。否则它真正的主人永远是我。” “所以那姓曹的想……让你心甘情愿地付出,然后再杀了你?”秋宝终于明白原因了。 李海棠嗯了声,“我的直觉是这么说的,他总有办法接近我,神出鬼没地仿佛哪里都有他,那段日子太可怕了!”每当想起自己被刽子手盯上的那些日子,她十分的恐惧,那股冰凉的死亡气息让她无比心寒。 秋宝想了一会儿,与她打了个商量,“要么我先替你保管?然后把曹家引到我这儿来,我替你干掉他们再还你就是了。反正你是它的主人,我对别人的东西没兴趣。”很好奇那些人会用什么手段来对付她。 “不,除非你穿上它,否则它的气息一直在我身上。”惹来麻烦最终还是她倒霉。 秋宝哑然,珍宝什么的还好说,把别人的法宝穿在身上?鬼知道这玩意有没什么副作用?例如穿上它就得听从真正的主人吩咐啥的。先是被命运坑了一把,继而被老天坑,后又屡遭同事红狐的算计,秋宝的戒备心越来越重。 “那再想想别的办法。”秋宝果断地说。反正她不穿,咱不贪这种便宜。 李海棠神情黯然,“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于是,秋宝把它接过来准备扔进芥子里保存。但是,她刚接到手便觉得身上一紧,一股暖意涌遍全身……尼玛,她穿上了! 发现自己一身红装,一头短发居然恢复长发飘飘,该死的是这衣服她怎么脱也脱不掉。 一番好心再次被辜负,秋宝恼意顿生,挥出旗子化成的棍子抵在李海棠的肩窝上,厉声道:“给我脱了。”总有刁民想害朕。 甩掉包袱的李海棠还来不及高兴,见秋宝毫不掩饰地冒出一条棍子,立即明白她对自己动了杀意。 只有在死人面前,一切秘密才不必掩饰。 她连忙解释:“你先冷静一下,我刚才说谎是有苦衷的。这衣裳一旦穿上就脱不下来了,除非你死。当然,这衣服现在的主人不是我,绝对不是我!怎么说呢,你先听我解释。” 原来,天蚕一族的长老们个性孤傲蔑视六道轮回。他们不愿意死后进入轮回,加上天蚕丝属于比较罕见的灵物,导致天蚕经常遭到其他生灵的捕捉,修为稍低一些的常常出外一趟不见得能回来。 修为高的天蚕长老十分痛心,不知是哪一届的族长预见了自己族人极可能被灭族的悲惨未来,于是下定决心铸造一件天蚕血衣来庇护天蚕的子孙后代。 所以,这件血衣不是普通灵力所造,而是每一届修为最高的天蚕临终前用毕生的功力、内丹与精血所化。它不仅能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其实还可以守护主人的灵魂。 前提是,这血衣得浸满九位天蚕的功力、内丹与精血才能护主灵魂,而耗费这些精血的天蚕下场是魂飞魄散不入轮
;回。到目前为止,血衣还差一位大能的精血炼化,而天蚕一族只剩下李海棠。 只有她主动献出生命,这件血衣才算得上精品,才能达到护主灵魂的功效。 “我以前一直想让人穿上,可惜找不到有能力的人。曹家又在旁边虎视眈眈,他们知道我有血衣,肯定有办法阻止我念咒语让人提前穿上身。现在血衣被你穿上就等于半废了,当然,它除了无法护主灵魂其他功能还是有效的,对你有很大的益处。其实我那些祖宗本意很好,可惜凡事总有两面性,反而险些害了我的性命。” 即使被秋宝的棍子威胁着,甩掉大半生包袱的李海棠依旧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说话轻快滔滔不绝。 但是,任她舌灿莲花秋宝也不再上当,语气逐渐加重,“当我傻子哄呢!能穿就能脱,你是它的主人,最好别逼我动手,脱!”打个死结还有两种解法呢,何况是一件衣服? 再说,这件衣服刚才看着光芒闪闪格外漂亮抢眼,一旦穿在身上却成了普通丝绸装,而且款式古老不够时尚新潮,脱不下来难道让她平时穿着去上学? 要么脱,要么让李海棠死了由她这个次主人做主脱了,反正她不丢这个脸。 说来说去,秋宝只信她之前的话,不管李海棠怎么说她也不肯相信。 李海棠见她不信,不禁有些急了,“我说的全是真话!不信你滴一滴血在衣服上,与它彻底融合你就会知道它该怎么用了!” 秋宝被她气乐了,“信你一次我是蠢材,再信一次我岂不成了白痴?好,不脱是吧?那你别怪我心……”才杀一个人而已,她还有很多机会才到达祭旗的标准。 秋宝杀意刚起,脑海里却出现了神隐榜。 诶?任务完成了?!秋宝一怔。 这一次她没浪费时间,利索地把李海棠打晕在床上便消失了。来到任务榜前一看,果然,榜上显示出奖励,证明她的任务确实是完成了。 也就是说,李海棠最后那番话没说错?想验证的话很简单,她此刻身处天庭的地界,在这里试验一下总比在下界试验的强,出了岔子她还能及时向单位求救,如果没人救她就把这里拆了出口恶气也行。 想罢,秋宝果断地把手指割破,然后把涌出鲜血的伤口直接往身上一按,但觉体内的灵魂一阵动荡,片刻功夫立即恢复了平静,然后她的脑子里又多了一种信息。 真相是这样的,天蚕血衣之所以穿上身变得朴实无华,是因为缺少李海棠的精血献祭导致它功能不全。它原本该与主人的灵魂融合,由于不完整,所以只能穿在身上黯淡无光。 李海棠后来没说谎,这件血衣现在的真正主人是秋宝。虽然脱不下来,平时却能隐在体内让她与常人无异。 不过,以后她再上来接任务就得穿成这样了。除了人间界,在其他地方她得以本体出现,这身衣服以后就是她的标志。 秋宝得知李海棠没说谎后,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趁现在把识海里的女人一并除了。 秋宝再次沉入识海当中,这一次她畅通无阻直接落在山顶的屋宇前,发现那妇人还在煮茶。 见她下来,妇人头也不抬,素手纤纤地拈起一个小杯子,轻启樱唇,“既然来了,与本夫人一同品品这盏茶如何?此乃雪岭特产,在别处是找不到的。” 雪岭……果然是她! 红狐是怎么办事的?没把人宰了反而把人撵到她的识海里安居?更滑稽的是,红狐的任务居然完成了!把同事给坑了也算完成?秋宝觉得在天上更加没天理。未完待续。PS: 谢谢倾水影、彼岸的書迷、穆烟烟、潘朵菈的月票~ 谢谢倾水影打赏的礼物~ 谢谢大家的推荐票支持~ 今天开始连续一周加更共六千字,分两更上传,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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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场文学里有那么一类人,被作者设定为‘不会爱人’,对自己的伴侣冷淡寡情,不长嘴陈清棠发现,他的丈夫沈鹤就是那种人几年婚姻,沈鹤始终对他不冷不热,直到他死前最后一刻,都还以为自己不被爱再次睁眼,重生回到大学两人初见时,陈清棠觉醒了,才发现沈鹤其实爱他爱得要死,上辈子在他车祸离世后还抑郁到自杀殉情沈鹤只是不会爱人,外加矜持高傲不长嘴,标准的火葬场追妻攻人设陈清棠琢磨这男人捡回来调教下还能要矜持高傲?不会爱?那就钓呗,往死里钓陈式钓系法则不主动也不负责只开撩却不给灭火享受暧昧但绝不确认名分他要让高岭之花自己走下神坛,只为奔他而来—沈鹤第一次见陈清棠,就有一种危险的感觉,男生漆黑沉和的眸子安静地看着他,像是要将他拖入某种深渊本能告诉他应该远离陈清棠,内心却又诡异地被这个人吸引慢慢地,他开始跟陈清棠变得亲近,会记得陈清棠的口味穿衣习惯,记得陈清棠的一切喜好聚会上,朋友看他们亲密无间,就玩笑调侃你俩有情况?沈鹤微怔,蹙眉我们只是朋友。结果第二天,陈清棠忽然就对他很客气,不再跟他一起吃饭上课,也不再用那种专注的眼神望着他陈清棠收回了对他的特殊性看着陈清棠跟别人出双入对,谈笑风生,沈鹤心头莫名焦躁最终他像条落败的小狗,主动拦住陈清棠别这样对我。后来有天,沈鹤听见陈清棠睡熟了说梦话,还深情地叫着他的名字沈鹤恍然发现,原来陈清棠喜欢他可他是直男,他们不行于是在有次两人很亲近时,沈鹤接受不了,抵抗地把人推开了结果第二天,陈清棠就开始疏远他,连看都不让他看一眼抽身的速度快到沈鹤生气,飘忽的态度让他抓心挠肝又没有办法沈鹤这才惊觉,他已经对这个人无法自拔,他已经不能忍受没有陈清棠在身边最终沈鹤失控地把人堵在寝室里,眼底是深重的占有欲,挣扎着向他索求留在我身边,我快发疯了,我到底怎么了陈清棠勾起一个如愿的笑,胳膊缱绻地圈住他脖子,温柔的语气却透着恶劣你当然是,陷入爱情了啊。表面纯良的暗黑钓系受X看似纯情的高岭之花实则痴汉的忠犬攻排雷1双初双洁,本文是小甜文很甜很甜,无虐2攻前期比较纯情,到后面很痴汉很偏执,以及,攻真的不怎么会爱,很迟钝3训狗文学,认为钓系是精神pua,训狗是精神虐待的宝,自动避雷4攻上辈子不渣,两人是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相亲结的婚,搭伙过日子而已,他不需要火葬走虐文路线,只是需要调教,不要看文案自己脑补断章取义。其他具体的原由,在文中会有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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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正文完结,可放心阅读。又名九龙夺嫡小透明联盟专栏有预收文大明生活日常下山嫁人禾嘉穿越到清穿草原上的第一件事,是先吃了一顿传说中一点都不膻反而有奶香的羊肉。从此向来骄矜都传言养不活的乌尔锦噶喇普郡王之女,就成了草原上最独特的风景线。口头禅这是什麽?这个能吃吗?这麽做好吃吗?前一世病死,这一世白赚的禾嘉发誓今生决不能亏待自己,哪怕身在几百年前的草原上也能自己做自己的霸总。可谁知阴差阳错,博尔济吉特氏禾嘉就从郡王家的格格成了要嫁给十阿哥的冤大头。原以为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远的九龙夺嫡,一下子就成了生命里绕不过去的天坑。唯一的安慰大概只有,因为未来丈夫出身好後台硬,四大爷再狠也留了他一条命。秉承着好死不如赖活的原则,禾嘉觉得嫁给老十那个传说中的傻愣子,也不是太坏的事情。但,唯一的问题只有一个。能熬过九龙夺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中拥有一席之地。身为落败一方留存了性命,因为名字太难打甚至在绿江文学里不能拥有自己姓名的十阿哥,真的是一个傻愣子吗?高亮1丶清宫文非双c整体走向是互相身心靠拢互相理解依偎2丶清朝的姐弟恋比男主大一岁多3丶副线胤佑丶胤祉等九龙夺嫡时期小透明们4丶私设成山,请勿过分考据。专栏有完结文长女清穿七福晋等文,欢迎大家多多收藏。内容标签清穿宫廷侯爵甜文禾嘉胤俄胤佑胤祉一句话简介姐弟恋真香立意积极生活面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