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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域说你在家常吃玉米红薯,这些都是别家刚从地里摘的,保管鲜。”
他们一回来季双萍就开始煮饺子,家里准备开饭大娘们也不好意思再留,总归热闹已经看完,接下来就到了她们的舒适圈,保管全镇上下不到一天传遍卓家儿媳瘦成美女的新闻。
“爸妈,等会吃完早饭我要带小域回娘家一趟,后天我就回京市了,在家的时间比较紧,所以今天中午我跟小域就不在家吃饭了。”
回娘家那是应该的,好在早上只买了鱼跟虾没买肉,鱼可以先养起来,虾虽然离了活水难活,但炒熟后加盐放两天没问题。
“行,你爸妈也想你的很,那就赶紧吃吧,吃完了骑车回去,再晚天该热了。”
两家关系本来就好,原主嫁过来相当于亲上加亲,又因为简老爷子早年救过卓靳邺,卓家至今还是很感激的,对儿媳好自然也有这个原因在。
这边简蓶吃完刚收拾了一大包东西准备出发,那边简松骑着自行车到卓家门口了,他的突然出现让卓家人很是惊喜。
“舅舅!”
卓域像只欢快的小豹子冲了过去,简松正沉浸在看到妹妹的震惊中呢,看到外甥不知觉地笑成了朵花,一把搂住举了起来。
“哎呦,舅舅都快举不动喽,一晃眼的功夫都长这么高了。”
简松比简蓶大三岁,老话说三十而立,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好的年华,既不像毛头小子那样浮躁天真,稳重的同时却依然保留着一丝年轻的赤诚之心。
外貌上,简松属于健壮的一类,五官跟妹妹很像,又因为身高够,所以即便强壮些也不会让人觉得体重超标,反而增添了一股男子气概。
“小松来的正好,你妹妹正要带小域回去呢。”说完季双萍又想起了什么拍了下手,“哦对了,忘了问你来是不是有什么事,要不进屋说,我去给你沏杯茶,早饭吃了没有?刚包好的饺子给你来一盘?”
话密到简松几次开口都没插上话,看他嘴巴几张几合的样子,简蓶忍不住弯起唇角笑了出来,被简松睨了一眼。
好不容易等季双萍说完,简松笑着拦下了她去厨房端饺子的动作,“婶子不用麻烦,我是吃过了饭来的。就是昨天晚上我爸听贵杉叔说我妹带着小域从京市回来了让我过来看看,说前几天通电话也没听我妹提,所以我就趁上班前赶紧过来看看。”
这下简蓶是明白他干什么瞪自己了,原来是为自己“隐瞒”回来的消息而生气。
其实在这件事上简蓶也是有点冤,跟娘家的电话是周六下午打的,那时候火车票还没有买,简蓶并不确定自己的具体出发时间。
等卓靳邺买好火车票,出于方便考量,他给姐姐姐夫打电话,请他们到点去车站接人,这点简蓶也没有异议,毕竟娘家离火车站几十公里,在出行不便的年代这么大热的天赶路实在太折腾人了。
再一个,去车站接人不外乎简松,但他有工作,而姐姐姐夫是个体户时间自由。
考虑到火车到站时间以及从市里回永溪的路程,到婆家估摸着天都黑了,她情商再低也不可能放下行李直奔婆家。
既然当天回不去,那又何必打通电话让他们一路挂心呢,不如自己到永坪后直接回去给家里一个惊喜,谁知道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而贵杉叔就是那个最大的变异参数。
公婆闻言看向简蓶,他们也不知道儿媳回来没跟亲家提的事,但因为儿媳先回了自家,下意识的就想帮着圆话,只是脑子转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嗯哼”,简蓶清了清嗓子正准备长篇大论,好大儿卓域再度助攻。
“舅舅,妈妈是不想外公外婆担心才没说的,她还说要突然出现给你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呢。”
简蓶连忙点头着重表达了肯定的心情,“就是这样,难不成我还会像大禹一样过家门而不入?你要是不来,这会我带着小域说不定都已经到家了。”
一句话把简松怼的没话说,不过好歹他心里的气消了,看妹妹也没刚刚那么恼火,有心情关注起其他事来。
“你怎么瘦成这样?生病了还是减肥减的?”
简松在供销社采购部工作,妻子于岚是镇卫生院的护士,接触的新鲜事物比长辈们多,知道有减肥这么个事,只是村里没人会嫌自己胖,瘦成一把骨头的反而是异类。
在这点上简蓶是没法跟他达成一致的,毕竟她以后只有更瘦绝对不会再胖了。
“你不是要上班吗,赶紧走吧,我跟小域也要回去了。”
说完,简蓶推来自行车,把那一大包东西绑在车后座,让小域坐在前面的大杠上,自己从后面跨上车。
这种二八大杠还是以前拍年代剧的时候骑过,太久没碰动作难免生疏,龙头左摇右摆稳不住,车轮也跟着摇摇晃晃,看的所有人都跟着提心吊胆,生怕摔出个好歹。
简松更是紧蹙眉头,作为从小到大习惯给妹妹收拾烂摊子的哥哥,完全见不得这种场面,快步走过去帮她稳好龙头。
“行了,我看你也别骑车了,我送你回去,你拿着东西坐后座,小域坐我大杠上。这才去京市多久啊,自行车都不会骑了……”
多少是有点无语的。
简蓶也不尴尬,笑着回头跟笑容僵硬的公婆说,“爸妈,那我跟小域就先走啦,我哥送我回去你们不用担心。”
一句“我哥”,让简松弯起了唇角。
算了,谁让自己是哥哥呢,一日为哥终生为哥,有个笨蛋妹妹只能跟着操一辈子的心。
成安村,简兴正一夜没睡好,天不亮就起来劈柴浇水,家里用的老式灶台,生火做饭需要柴火。做完这些他又去村头买了只大棒骨和两斤五花肉和一斤猪肋条。
大棒骨烧汤,五花肉包饺子,猪肋条炸着吃最香,是小外孙从小最爱吃的,还没桌子高的时候就能一顿饭啃两根肉骨头。
“老简今天大出血啊,女儿跟外孙回来高兴的吧,这肉吃起来肯定格外香。”
“哼,这肉什么时候吃起来不香?看来是不记得以前没饭吃扒树皮,还矫情起来了。”
心里则想的是,买回去有没有人吃还不一定呢,把孩子捧在手心里疼了一辈子,回来都不跟自己说一声,这个爹当的可真没趣儿。
拎了一大串肉回家,老爷子看了看日历纳闷道,“不过年不过节的买这些肉干什么,不怕吃坏肚子喽?”
简兴正沉默地将肉交给媳妇曹爱琴,没跟老爹说什么,生怕把老爹也气出个好歹来。
曹爱琴接过肉时反倒帮着丈夫圆了个谎,“他就是夜里睡不着馋肉了,我让他多买点一次吃个够。”
老爷子闻言敲了儿子一柺棒,“都当爷爷的人了还这么没出息,才几天不吃肉啊就这么馋,幸亏现在的日子好了不像以前,老百姓只要勤勤恳恳地劳动就能挣上钱,放在旧社会那是敢都不敢想。”
被媳妇坑了一把的简兴正也不敢回老爷子的嘴,不仅不能解释还得去厨房给老爷子端早饭。
一大碗玉米粥,一碟小咸菜,一个玉米饼子,几十年来如一日的早餐标配,对饿过肚子的人而言,这已经称得上人世间的珍馐美味。
第40章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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