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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脑子转动,启动一次防御盾,要花1000万星币,用来抵挡一只老虎不大值当啊,而且他们这么多人,难道还干不过一只老虎。反正他有危险,系统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有野兽!王建国心里刚说了否,就听到族人大喊,就只有一只,勇士们,上啊。这句话是平说的,语气里还带有点不屑。平很兴奋,好久没出去捕猎了,他把舒放下来,然后拔出自己的石矛,往前一站,王建国觉得这一刻的平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他和舒被他和族人围在中间,形成了一个保护区。王建国觉得自己并不需要保护,他也能干!这些动作也就发生在几秒之间,那只老虎还没等靠近他们,就已经被族人扔的石矛射中了眼睛,趁它病要它命,族人掏出石刃一窝涌上,也就半分钟不到,这只来势汹汹的老虎就嗝屁了。王建国想这只老虎真让人操心,不仅耽误了他们好些时间,还给队伍增加了负担,他们还得扛着它回部落。王建国看着老虎的尸体悠悠地叹了口气,何必呢,活着不好吗?刚到部落没多久,一阵暴雨铺天盖地而来,空气中都是泥土的土腥味,仔细听,地上还有硬物落地的声音,噼里啪啦的,王建国心里想,该不会是下冰雹了吧。他打开一小点窗户往外面看,地上还真有拇指大小的冰块,这要是砸在小麦地里,那小麦都得倒,那小麦可真就白种了。他现在心里特别庆幸,他们前几天刚把小麦给收割了。下了足足俩小时,这场冰雹加雨才停歇。而此时,天色越来越黑,天上像是被一层灰黑色的幕布给遮挡了,有一种混浊不堪的感觉,看不大清晰。王建国烧了十几个土豆当晚饭,吃过饭后就把玉米粒全扒拉下来,然后把它放在用竹片编制的簸箕上,他来来回回数了好几遍,还真就只有48粒玉米粒呀,而且这种子也太小了吧。看来,这个种子不放生长液优化一下不行,种到地里不说没多少产量,卖相也不好。随后,他去了厨房,生火,把木高炭放进灶里,把玉米粒放在灶的一边,就等着把玉米粒烤干。翌日,王建国发现天气变冷了不少,一看系统页面,温度比昨天低了差不多十多度,这降温降得真是毫无预兆。现在还没到冬天呐,要是冬天那可得多冷,王建国有点忧虑,如果温度太低了,会不会有族人被冻死。他们现在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用兽皮制作的衣服,秋天穿还好,冬天穿就会被冻着。虽然有比较厚的兽皮,但还是比不得棉服和羽绒服,最重要的是,他们缝制的衣服针脚太过于粗糙,会漏风,如果把这些漏风的地方挡起来,则需要更多的兽皮。这真是个大问题,王建国叹气,要是有棉花就好了。一切都解决了。但是他们周围近一点的地方都找遍了,棉花的影子都没见着,还有其他的高产作物也都没有,这些东西离他们部落太远了。王建国觉得如果他在这个世界能待个十来年,说不定还会往远点去找,但现在缺的就是时间啊,还不如好好种植土豆、小麦和玉米,就靠这些赚钱,其他的随缘吧。至于怎么让族人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王建国看着杂物房里的鸡鸭毛沉思起来。烈,坑挖好了。平扛着石锄进屋,大声喊道,而此时,王建国一拍手决定,收集鸡鸭毛做仿羽绒服,不过,先做来看看保不保暖再决定是否在部落推行。不过,现在先把优质的玉米种给培育出来,等明年种。高浓度的生长液一淋,刚种下地的玉米嗖一下就直接完成了开花结果这一过程,王建国本来还打算弄些嫩玉米尝个味道,结果生长液的浓度实在太高了,玉米棒直接变成最老的一种状态,可以当成种子用。最后,王建国把生长液给稀释了5倍后,才弄出了嫩玉米。在后院忙活了一整天,王建国收获了三百来个嫩玉米以及200多斤的玉米粒,但是生长液只剩下一瓶了。看着在地里堆着的黄的绿的玉米杆,王建国把他们都收进了系统空间里,到时候黄的加工成饲料,喂牛。绿的话,就拿来啃,好久没吃甜的东西了。眼见着天气越发冷了起来,族人们都不大愿意出去,全都缩在火灶旁取暖,只有王建国穿着他自己粗略缝制的羽绒服逛荡,却一点都不觉得冷。来到族长家,族长看到他身上的衣服后好奇极了,烈好像肿了一圈,族长不愿意离开火灶,就只能大声招呼王建国,烈,快进来,外面冷的很。王建国进门后,族长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的衣服,看了一会,他揉了揉眼睛,感觉眼睛有点不适,紧接着就开口说:烈,这个是你的新衣服吗?不会是你做的吧?怎么了?很丑?王建国觉得这件衣服真的是丑爆了,说实话,若不是这件衣服穿上后非常暖和,他是不大有脸穿出门的,太丑了。我觉得啊,烈其实其实你可以请布给你做的衣服的,她应该非常愿意。族长有些委婉地说道。衣服是由一块块兔皮和一张土黄色的兽皮拼接成的,白色与土黄色的接口参差不齐,还有一些鸭毛冒出来,再加上它非常的蓬松,穿在王建国身上,简直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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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康五年,齐皇室式微,诸侯四起。为笼络权倾朝野的大司空蔺稷,天子接回远在封地的胞姐隋棠长公主,赐婚下降。大婚当日,隋棠独守空房。直到七日后,月上中天时分才迎来新郎。却被他一把捏起下颚,将藏于牙中的毒药抠了出来。彼时隋棠因在婚仪路上被撞,双目暂且失明,正惶惶不安时,昏暗中却闻男人道,今日天色已晚,先歇下吧。这夜隋棠做了个梦。梦中她看见自己,难产诞下一子,后不到两炷香的时辰,便毒发身死。死前一刻,她抓着蔺稷的手,平静道,不必唤医官,不必累旁人,无人害孤。是皇弟,曾让太医令凿空了孤半颗牙齿,在你我二人大婚之日将一枚毒药埋入其间,用来毒死你。非孤仁心下不了手,实乃天要留你。送亲仪仗在铜驼大街为贼人惊马,孤被撞于轿辇瘀血堵脑,致双目失明,至今难寻机会。所以,司空府数年,原都无人害孤,是孤自备之毒,渐入五脏。大齐气数尽,孤认输,君自取之。她缓了缓,似还有话要说,譬如她帮扶的皇弟,她家摇摇欲坠的江山,她才生下的孩子然到底再未吐出一个字。所有念想化作一声叹息,来生不要再见了。隋棠在大汗淋漓中醒来,捂着余痛未止的牙口,百感交集。不知该为毒药被除去而庆幸,还是该为毒药被发现而害怕却觉身后一只宽厚手掌抚上自己背脊。男人嗓音暗哑,别怕,臣明日便传医官来府中,给殿下治眼睛!蔺稷拢紧榻上人,他记得前世。前世,隋棠死后,他收拾她遗物。被常年监控的长公主寝屋中,几乎没有完全属于她自己的东西。他整理了很久,才在一方妆奁最底处,寻到一份她的手书。久病的盲眼妇人,笔迹歪扭凌乱。此生三恨一恨生如浮萍,半世飘零久二恨手足聚首,却做了他手中棋三恨双目失明,从未见过我郎君。世人道,蔺氏三郎,霸道专权,欺主窃国。但他是第一个待我好的人,我想看一看他。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注1男主重生,女主是靠梦境记起前世的。2先婚后爱梗,公主VS权臣,1v1,双CHE。3感情线双向奔赴,剧情线偏正,本质是披着权谋皮的恋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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