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第1页)

值得安慰的是,他能看出解平根本没认真听对方说话。

章纪昭舌尖抵着腮帮子,压下阴郁暴戾的阴沉想法,走到解平身旁。

他停下动作,扬起灿烂的微笑,主动对娃娃脸说:“一下打死七个,那个打死七个苍蝇的裁缝对外宣扬他一下打死七个人。”

专心致志注视解平的莱利这才舍得把磁吸般的视线从雪伦脸上挪开,他看到一个雌雄莫辨的小白脸,他敢肯定对方长了喉结,他还在那人脖子上看见一个熟悉的粉色丝带。

是他半小时前玩闹给雪伦姐姐系上的丝带,他系得不好,但姐姐没有嫌弃他。

为什么会在这个小白脸的脖子上?莱利的傻笑僵硬如榨菜。

“他叫章纪昭。”解平此时淡然开口,“我的贴身男仆。”

章纪昭非常适应解平给予他的新身份,听起来很不错,他颇为扬眉吐气地看着他的新情敌,就是这个贴身有多贴呢?

莱利怔住,良久难以相信道:“这就是你说要接的一个人?”

“我之前公务繁忙,他留在北方的家里,但我发现还是他照顾有方。”

解平并不否认。

娃娃脸脸色发青地看着他,章纪昭故作无事发生,特意当着娃娃脸的拆开一次性拖鞋的塑封,在桌布下捉解平的脚踝,站着帮他穿鞋,穿着穿着,他还故意摸男人的脚后跟,被解平轻轻打掉他也不甚在意。

这时他还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

直到这个爱装纯良无知的娃娃脸颤着声线问道:“姐姐,你嫁给我还要带一个男仆?”

章纪昭手一抖,第二只鞋还没给解平穿上就掉在了地上。

什么意思。

谁要嫁给谁?

--------------------

一个小男孩轻轻地崩溃了

论资排辈

所以刚才那群人觥筹交错,喝的是解平的喜酒?

章纪昭眼睑朝右动,和扫过来的解平无声对视。派翠西亚的脸庞在黑纱似的长绸披发下愈发显得有种神性的温柔,她的睫毛像喜鹊黑背的羽毛,看向刹那失神的青年,紫眸余光释放出冷调的疑窦。

解平绝对是教科书级别的会用眼睛说话。

他猜解平想问他,这又是在干什么?

章纪昭奓起的毛瞬间被这目光冷得无比柔顺,又若无其事折腰去捡他的鞋了。

无他,女性装束的解平比男性装束的魅力更让他感到无力反抗,派翠西亚无疑更加恣情、不容置喙,兼容了男人素来的冷静温柔,令他五体投地,他完全没有机会酝酿任何怒意。

显然,他的情敌也这么想。

娃娃脸莱利久久不能开口,他像捉奸的奸夫在两人身上打转着视线,一双和脸不符的皲裂大手按在嘴上,震惊、窘迫、被戴绿帽的尴尬精彩纷呈地绽放在这个英姿差一点勃发的男人身上。

章纪昭不乏幽默地想,被人看作小三意味着在别人眼里,他和解平真有一腿。

突然就又开始爽了。

他爽,莱利就不爽。

莱利脸上不敢酝酿出什么怒意,只是惨白,声调却陡然压低,一副欲发作的样子:“我赞助你的海洋实验,等了你十年,说好纷争结束后,你回来当我地堡的女主人,雪伦姐,你怎么这么对我?”

才十年?

都是大情种,我等了十三年,论资排辈,要结婚也是我结,要卖惨也是我比较惨啊。

章纪昭心中暗嗤,脸上面无表情。

他挨到解平身侧,隔着衬衫薄薄一层去贴男人的后背,像真正的贴身男仆那样与女主人殷勤又亲密,一边垂眼看情敌飙戏,一边犹如被动触发了调情技巧,手肘曲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蹭着名义上主人的后背。

这样的勾引总算像模像样,有点天分的样子。

派翠西亚仪容端庄雅致,腰弓挺然,看不出正在经受男狐狸精的勾引,姿态从容地直视对方:“你在怀疑我吗?”

莱利霎时如泄气的皮球,不敢怒也不敢言。

章纪昭收起曲起的臂膀,端起矮桌上的窄口醒酒器恰到好处地给桌上二人的酒杯续上酒液,动作上看起来的确是个训练有素的仆人,但是这人的长相看起来可不仅仅是男仆那么简单。

莱利用目光狠狠剜他一眼,章纪昭垂首敛目,讲究礼节般并不直视三皇子本人,一本正经道:“皇子息怒,希望我和小姐的关系不会让您误会,我和小姐之间绝无半点私情。”

他声线清冷,娓娓道来的淡声。

“其实我平时也不做什么事情,小姐晚上渴了要喝煎过方糖的花茶,饿了要吃新出炉的黄油曲奇,吃完要用47度的温水漱口,低了冷高了烫,冬天开不惯暖气地热,半夜嫌冷要加一层被子,嫌热要减被子,上厕所要披外套上床要取下来。”

章纪昭削长的手臂背到身后,周身泛着潺潺流水的冷和,苍白的皮肤平添阴冷气质,但望向派翠西亚的眼神犹如他冷沉岩浆般的发色,一派炽热的情欲如泉冻入冰川里,分明是因为身份无从开口。

他收回压抑的贪恋目光,轻轻地说:“小姐既然要组建自己的家庭,我跟过来也是累赘,但想到小姐生活中诸多细节,唯恐新的佣人关照不周,委屈了我家小姐,所以硬着头皮也来了,您若是不乐意我留在这侍候小姐,我怎么来就怎么走。”

放在小说里,一个苦恋主家小姐的漂亮男仆形象跃然纸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