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铭听到之后只是微微一笑。
“这玩意可不仅仅是碰运气,也不是每个野水泡子都能找到哈赤马子,要是那么容易的话,这玩意就不值钱了,特别是大冬天,这玩意儿最难找!”
陈铭可不会脑海里面的生物雷达说出来,那可是他重生回来赖以生存的天赋,就是指望着这玩意儿能给他带来财富。
而这座大山,将会成为他独有的宝藏,别人发现不了的,他能发现!
这就是优势。
刘国辉听到之后,对陈铭那更是敬佩的五体投地了。
要么说这村里的猎户也不老少,但真正赚钱的还真就只有陈铭这一个人,那都是有原因的。
而刘国辉也知道自己走了大运跟对了人。
等这两个人把抓来的哈赤马子送回了狗爬犁上后,发现这下套子的位置居然圈住了一只野鸡,被一条绳索死死的套住了。
刘国辉看到这一幕那亢奋的就好像和二黑一样,一人一狗全都嗷嗷叫的冲了过去。
狗在叫,刘国辉也在喊,别提有多高兴了,这也是刘国辉第一次下套子就抓到了野鸡,不仅是新鲜感,还有内心的那股成就感。
刘国辉很快就扑了过去一把就将那已经被套牢的野鸡给拽了起来,朝着旁边的一棵树接连摔了两下,把这野鸡摔晕过去之后,直接扔进了破麻袋里,然后一甩手就扛在了肩上,朝着陈铭笑着走了过去。
而此时的陈铭正蹲在地上,目光凝视着不远处。
刘国辉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来到陈铭的身旁之后,咧着大嘴,满脸都是笑容的说道:“哥,你教我下的这个套子真的是好使啊,这才多大一会儿,直接套住了一只野鸡,这玩意儿拿回去炖肉可香了。”
“哥,像是这野鸡要是拿出去卖的话,一只能卖多少钱啊?”
刘国辉这个守财迷,总算是知道了钱的作用,特别是当得知他们抓的那些哈赤马子能卖30来块钱的时候,那该死的上进心瞬间就被勾了起来。
这以前穷的好好的,饿着也就饿着,反正也没啥盼头,躺在炕上混吃等死也就算了。
可是突然之间这生活却充满了希望,有了领路人,刘国辉身上的颓废已经全部烟消云散了。
现在整个人亢奋的就好像打了鸡血一样,不管瞅啥,都感觉能卖点钱似的。
“嘘嘘嘘……别鸡扒吵吵。”忽然之间陈铭竖起了一根手,打断了刘国辉的话语。
刘国辉也微微一愣顺着陈铭的眼睛往山卡的上方。看去却见一道黑乎乎的影子,就在山上拱着雪拱着地,掀起一片雪花子往下洒落,
映照着大树的影子,那庞大的身躯,还在树上接连蹭了几下,把那树都蹭的直晃悠。
干枯的树叶子也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这一瞬间刘国辉瞪大了眼珠子,张开嘴巴下一秒还没发出声音,就被陈铭一把大手直接捂住了嘴,还往他嘴里塞了不少雪。
“啊呸呸呸……哥,你干啥玩意啊。”
“这死拉凉的。”刘国辉急忙把嘴里的雪全都抠了出来,又吐了几下,脸上满是埋怨的样子。
“不堵住你的嘴,你再吵吵把火的嗷嗷一嗓子给吓跑了咋整。”
“把你的弓箭给我准备好,今天带你打个大的。”此时的陈铭已经脸上露出了亢奋,眼睛因为亢奋而充血变得通红,目光紧盯着前方。
直接到山坎子上晃晃悠悠的,赫然是一头野猪,而且还是一头公的,长了两根獠牙,看起来都很锋利。
说实话,打野猪难度要高一些,因为这玩意儿皮糙肉厚,就算是用枪,要是打不准,也顶多就是挠痒痒。
毕竟这土枪土炮的也没啥太大的威力,全靠火药的那股冲劲能否把这弹珠打破,那坚韧的猪皮都是两码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