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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信芳记忆中的叶母张氏,是一个上了年纪十分精明的老太太,对原主几乎是有求必应,而对外则十分强硬。一个寡妇在丈夫去世后,仍旧保下了家中百亩田地,并拉扯大一儿一女,还送儿子上了私塾,虽然这些田地在后来大部分都卖掉了,在古代这样强权横行的时代,就显得格外了不起。
杨慧开门的速度很快,但叶信芳在床上仍然能听到张氏喋喋不休的数落声:“慧娘你做什么去了,怎么这么久才开门?是不是又在家偷懒?”
躺在床上的叶信芳有些无奈,只觉得这个家庭矛盾重重,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他在心底叹了口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需要站在丈夫的角度去平衡婆媳关系。
这几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谁叫他运气逆天赶上穿越大潮了呢。
“本来就是不会下蛋的鸡,做事还不积极,老喜欢偷懒,养着你都心疼吃的那些饭!”
这就过分了啊,杨慧常听这种话,早就习惯,过耳不入心,叶信芳却听不下去了,爬起来随便将衣服一披,冲着院子里的张氏道:“娘怎么这么大清早的回来了。”
张氏原本阴沉着一张脸,看见儿子,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关心的问道:“乖儿,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是娘不对,吵到你了。”
叶信芳听得这声“乖儿”,只觉得牙疼,慈母多败儿,难怪原主养成这样一副德行。
“我本来也要起床了,小妹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吗?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叶信芳接连发问,总算是让她彻底忘了数落杨慧,他朝杨慧使了个眼神,杨慧便回厨房准备早饭去了。
“小珑在后面呢,她走路慢,我就先回来了。”张氏跟儿子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生怕提高了嗓门吓到了叶信芳一般。
“娘走回来的吗?”叶信芳有些不解,张氏母女去府城大女儿家走亲戚,按理来说不该这么早回来的。
“跟商队的车,一大清早就要出发,到了县城才放下。”
叶信芳这才放下心来。
“娘,您以后别叫乖儿了,听着多不好意思。”原主也许很享受这样的称呼,他可受不了。
“好好好,都听你的,芳儿长大了。”张氏笑了笑。
“芳儿”是什么鬼称呼,直让他想起小时候特别流行的那首《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唉,到底是怎么长得善良的?等等,歪楼了,叶信芳赶忙将跑偏的思绪拉回来,芳儿就芳儿,总比乖儿听着强。
母子俩正叙着话呢,突然进来一个瘦弱的年轻姑娘,那姑娘手中提着两个大包裹,额头上满是汗水。
叶信芳赶忙过去将包裹接过来,叶珑不过十四岁,在现代不过是读初高中的年纪,他有些不忍心,冲张氏道:“娘,您怎么让小珑一个人提这么多东西!”
张氏却是一副习惯的样子,“她年纪小,也有力气,等回头出门子了,想让她帮衬一下都帮不了。”
这话听得叶信芳额角抽抽,哪有这样把自家女儿当佣人使唤的,“你也不能这样让她帮衬,娘你好歹搭把手啊。”
张氏眉头一皱,因着眼前是自己唯一的儿子,这才没有骂出来:“我才回家,你也不知道关心关系老娘走得累不累,就怕累到这个毛丫头!是是是,就你这个大哥心疼她,我这个老娘不心疼!”
“大哥,我拿得动的。”叶珑怯生生的说道。
“你看看,人家自己都不嫌重,就你急着当个好哥哥,好像我是后娘一样。”张氏翻了个白眼,进了房间。
叶珑怯懦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哥,我去看看娘。”
“娘,小妹,吃早饭了。”杨慧喊道。
房间里传来张氏不高兴的声音:“不吃了!”
叶信芳看了一眼有些担忧的杨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惹到娘了,先等一等,我劝劝她。”
张氏的屋子在妞妞房间隔壁,早晨的阳光如同洒地的金子一般,张氏气呼呼的坐在矮榻上,好似一尊剪影,叶珑在旁边站着,一副想劝解也不知道怎么劝解的样子。
叶信芳端了一壶茶水进来,倒了一杯茶,双手恭敬的奉给张氏,“娘也累了,喝口水好不好?”
张氏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接了过来,不用他多劝解,便开口解释道:“往常你不说,我以为你心里都明白,你心疼小珑,难道我不心疼吗?”
不明白,原主真的一点都不明白,只是单纯的不关心而已。
叶信芳低头听着不敢反驳,连声应道:“是是是,您当然心疼。”
“我知道你现在这么说,心里还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呢,我们家这样的情况,你要读书,要养孩子,哪一样不费钱,我也不怕说实话,小珑的嫁妆我不会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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