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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圆圆的硬东西(第1页)

“喂,你还不解开它嘴巴上的绳子,赶紧给它喂点东西?几天没吃东西了,会饿死的!”这时吕恒走了过来,从钥匙串上掏出一把小剪刀,从范飞手里接过红尘,把它嘴上的细麻绳小心地剪断了,同时尽量小心地不剪断它的胡须。“饿不死的。”范飞笑道,“仓鼠的两颊都有颊囊,从臼齿侧延伸到肩部,可以用来临时储存食物,或者搬运食物回洞储藏,所以才叫做仓鼠,又叫做腮鼠、搬仓鼠,它们平时都会留点东西在颊囊里,以备饥荒,所以几天不给它东西吃,它也肯定饿不死。”这些知识都是那天用手机上网时看来的,范飞的记忆力格外好,又是用心去记忆,因此记得很牢。“哦?有这种事?我家那几个小兔崽子也养过一只仓鼠,但没听他们说过这事啊……”吕恒听后大感兴趣,当即用右手在红尘的嘴巴两边轻轻地捏了捏,点头道,“嗯,果然好象藏了点食物,可能是玉米?也可能……嗯?”说到这里,吕恒的脸色忽然凝重起来,又继续仔细地捏了捏红尘的颊囊,惊道:“这里面有个圆圆的硬东西!”“啊?”范飞刚才一直将精力放在和何步尘斗智斗勇之上,也没去摸红尘的颊囊,听了吕恒这话,当即疑惑地凑了过来,问道,“圆圆的硬东西?”吕恒没有吭声,左手忽然加劲,使劲地捏开了红尘的嘴,右手再在颊囊里捏动了几下,范飞便看见一个黄灿灿而又亮闪闪的东西从红尘的嘴里冒了出来。那居然是一枚黄金钻戒!黄灿灿的指环外端,镶嵌着一颗棱角分明、个头较大的钻石,在路灯下散出着灿烂的光芒,一看就价值不菲,绝非那种低档钻戒可比。范飞没事时也在步步高商场看过几枚五位数以上的钻戒,但比起这一枚来都要黯然失色。看到这枚黄金钻戒后,吕恒和范飞都是大吃一惊,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红尘看起来很聪明,在范飞叫出它的名字,又叫出“的儿嘟”的专用训练语言时,它便知道是救自己的人来了,并配合地来了个后滚翻。之后范飞果然救了它,而它也就把范飞当成了救命恩人,一直老老实实地躲在范飞的手心里。而吕恒帮它剪掉绑住嘴巴的细麻绳时,它也一直很温顺地配合着。但当吕恒去掏它嘴里的东西时,一直很老实的红尘却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四肢拼命地动着,试图挣开来。但吕恒早防到了它这一招,用左手握住了它的整个身子,只留了个头部在外面,它也就不能像抓伤何步尘的脸那样划伤吕恒的手。范飞开始还以为它是不肯吐出嘴里的食物,也就没去阻止吕恒的动作,直到这枚黄金钻戒突兀地显现出来,范飞才大吃一惊,心中暗叫不妙。而在红尘张嘴吐出这枚钻戒时,那股强烈的黄金味道同时直直地冲入范飞的鼻子里,让他瞬间想起了一些以往没太注意的细节,也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许逸凡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为什么会对一只才养了几个月的小仓鼠感情如此深厚,甚至超过了对自己孙女的关爱?而在红尘失踪后,许逸凡宁愿绝食也要把它找回来,甚至还许诺给范飞五万元报酬,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只是喜爱宠物胜过亲人的老头老太太也有不少,范飞当时也没有去深想,或者说没有想明白。而此刻看到这枚钻戒,他便想起了在许静家中探查时,那股遗留下来的仓鼠味道中始终夹杂着一股极淡的黄金味。当时他还以为这只仓鼠是像许静所说的那样,经过了一些生化变异,所以皮毛上带着这种味道。而现在看来,那股黄金味道肯定就是这枚黄金钻戒留下的。也就是说,红尘在失踪前,嘴里就一直藏着这枚黄金钻戒了!范飞又忽然想起了“九爷”这个称号。在范飞初遇到丁易时,许逸凡正和丁易在一起,并露出对丁易很敬畏的拘谨模样,连长椅都只坐半边。但丁易对许逸凡的态度却有些奇怪,以他那样的强者,肯耐心倾听一个老头无休止的牢骚,这本身就不寻常。而且当许逸凡怀疑丁易的手下在帮他找红尘时偷了他的钱包,丁易也没发怒,反而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了一句,要把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的手脚给送到许逸凡府上来,而且当时丁易的表情一直是苦笑着,这又说明什么?加上丁易偶然叫出的那一声“九爷”,就说明丁易其实在内心里比较尊重许逸凡,不敢轻易得罪他。而许逸凡作出的那番对丁易的敬畏相,或许是他对丁易的故意调侃,又或许是做给外人看的……连丁易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都敬畏的九爷,真会是个普通人吗?范飞当时在听到那声“九爷”后,也再次留心地观察了一下许逸凡,发现他的右手食指已齐根断去,所以他只有九根手指。当时范飞就联想到,九爷的称号,恐怕就是因为这九根手指而来……只是范飞当时一门心思放在丁诗晨和追债上,也就没有多想。而此刻,他忽然想到,在武昭县,从古至今对付小偷的狠办法就是剁手,有的剁手掌,有的剁手指……而其中剁手指的方式往往是剁食指或中指,因为小偷夹钱包时一般是用食、中二指,一旦少了其中一指,想再探囊取物就不太可能了,这贼的身手也就基本废了。这么推算起来,许逸凡恐怕以前就是个贼!而且他肯定不是个小贼,估计是个贼王或者神偷,总之不会干净。还有,许逸凡还在向范飞许诺那五万元报酬时,曾骄傲地说过一句话,说他纵横江湖几十年,这点存货还是有的……当时范飞以为许老爷子是在开玩笑,而现在,他几

;乎可以断定,许逸凡曾做过很多年的贼王,直到一次失手后,被人剁去手指,这才郁闷地收山。只是俗话说得好,一日是贼,终身是贼。虽然许逸凡有不少积蓄,但他仍然手痒,于是在得到红尘这个奇特的小东西后,便刻意训练它去偷别人家的珠宝。毕竟红尘身形小,动作又敏捷,从排风扇、门缝、空调管道、下水道之类的缝隙中钻进去、溜出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偷点珠宝实在是小菜一碟……红尘在偷到这个黄金钻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道士何步尘,被何步尘捕获。而红尘嘴里既然有这个钻戒,就不肯开口吃东西……这是一种可能性,而且正确率估计很高。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即这个钻戒是红尘偷偷从许逸凡的宝库中衔出来的,然后被道士逮住。而许逸凡一旦发现赃物丢失,便害怕事情败露,所以一定要找回红尘,说“活要见鼠,死要见尸”,甚至不惜找丁易帮忙,并以绝食相逼许静、以五万报酬相诱范飞……不管是哪一种可能,许逸凡都脱离不了干系,也脱不了这个贼王的嫌疑。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怎么办?现在一旦说出这只仓鼠是许逸凡养的,吕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肯定会怀疑是许逸凡利用红尘去盗窃别人的珠宝,毕竟在名侦探小说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用鹦鹉之类的宠物去偷别人家的财物……而这样一来,红尘肯定会被吕恒作为“作案工具”控制起来,自己那五万块就得不到了,而许逸凡也会倒大霉,肯定得抄家坐牢,甚至坐牢至死!至于许静……她好歹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还是丁诗晨的闺蜜,自己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她家倒大霉吗?更何况,这只小仓鼠还值得五万报酬,甚至更多,只要范飞能抓住合适的时机开价!范飞本能地觉得,自己应该把红尘交还给许逸凡,并从他那拿到五万块报酬。反正他这钱来得也不干净,红尘也帮他不知偷过多少东西,而且自己也正缺钱,还欠了吕恒五千块报酬,并为了红尘和道士大打一架,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拿走这笔报酬?所以这么正反两方面一想,范飞就决定帮许家,也帮自己。他需要这五万块,也不愿意坑了许家。他懂一点法律,知道这或许就是包庇。但这时他的小农意识又占了上风,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大错……心念电转之间,范飞已将这些前因后果都快速地在脑海里推算了一遍,并迅速地作出了决定。不得不说,这依赖于他强大的潜能,特别是有些令人发指的推算和计算能力。所以当范飞貌似神情呆滞地看着那枚戒指的同时,他的心思却如旋风般刮了好几轮,不但想清了这枚戒指上透露出来的所有信息,还作出了决断,效率可谓惊人。“这是什么?”这时,吕恒已从红尘口中取出那枚戒指,眼神如电般地看了范飞一眼。“戒指。”范飞缓缓地答道,同时在心中急速地思考着对策。既然主意已定,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和吕恒的斗法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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