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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肚子好像没那么饿了,心中那点委屈和困惑,似乎也被远处不甚刺眼的温润夕阳驱散了。
“好久不见,王教主。”
盛麦冬看着眼前气质沉凝,变化很大的王初一,笑着说。
小小的明灯,多年后依旧记得这一幕:
夕阳西下,师尊和他那位挚友相视而笑。
故友相逢,本就是人生幸事。
世间年华流转,一世英雄也不过浮土一杯。去去来来,岁月更迭,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总有人去,总有人来。
这里,容得下挣扎求生的微末,也容得下行侠仗义的豪情。有一个地方,足够让所有人安身立命。那个地方,是江湖。
在那里,擦亮那盏不灭的心灯。即使是再小的人物,也能照见自己的万里山河。
世事不过空梦一场,须知百年皆似梦,天地阔,且徜徉!
【作者有话说】
须知百年皆似梦,天地阔,且徜徉!出自:元代邵亨贞《江城子·疏云过雨漏斜阳》
番外一父母爱情
哑奴姓王,没有正经名字。
只因他最开始是在王家村被人发现的,大伙儿便这么叫他了。
哑奴不是天生就哑的,是早年连年旱涝,他跟着姑奶一路逃荒,半路上染上了重病,病好后便落下了哑疾。
最开始还能勉强说上几句话,可日子一久,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死了,到后来虽还能听见声音,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响。
江湖动荡,到处都是漂泊的人,乱世里,身体残疾的人比健全人更难活下去。
姑奶和他认识的那些村民,没一个能熬过逃荒的路,最后都死在了半道上。
他从漠北那个满是桃花的小村庄出发,一路上流离失所,吃了上顿没下顿,好不容易才跑到了京都。
来之前他总听人说,京都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那里有黄金建造的屋子,贵人们吃的香米像珍珠一样大,鱼肉像冬瓜一样肥。
可他活了三十年,珍珠黄金从没见过,更别说珍珠大的香米、冬瓜大的鱼,就连纯白的白面都没吃过几顿。
地里刨食,草根,树皮倒是吃了不少,石头敲成粉也喝了不少。
他没死。
这辈子吃到最好的东西,不过是一块掺了白面的粗粮饼,还是地主家那肥硕的儿子吐在地上、不要了的。
可再难,人还是想活下去的。
毕竟京都不只有能让他活下去的吃食,还有能护住普通百姓的武林盟,不用再怕战乱。
他想,自己大抵也算得上是普通百姓吧,哪怕只是个乞丐,或许也能受到那些正道大侠的保护。
他说不清自己为什么非要活着,只知道不能死。
和他一起乞讨的李三儿,前几日就熬不住饥饿,在破庙里自缢了。
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衣衫褴褛得遮不住身体,困顿不堪,一条腿还被抢食的乞丐打断了,又因为身形瘦弱,抢东西时总也抢不过别人,连一粒米都难抢到。
有好几次,他都得和野狗争食,最后才算捡回一条命,踉踉跄跄来到了京都。
到了京都,他才发现先前听来的都是虚的。
珍珠大的香米没看到,黄金造的屋子也没有,倒是见到了肥鱼,只是没冬瓜那么大而已。
他在西市最繁华的街口抢了个乞讨的位置,日日跪在那里求温饱,吊着一口气,却总不愿意死。
“老乞丐,滚远点儿!”
那些穿着整洁衣饰,高高在上的人,总这样呵斥他。
他拖着那条断腿,怎么也走不快,只能在原地挪着,心里想着自己大概是快要死了。
只是这辈子过得太过混沌,懵懵懂懂地来,又要懵懵懂懂地去,他没什么别的感觉,就是还想活着。
有一次,同在乞讨的一个小孩,故意踢翻了他用来讨饭的破碗。
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像一滩腐肉似的晒在太阳里,后来还被人拖到了马路中央。
那是西市最繁华的路,只要有马车经过,他必死无疑。
他还想活,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挣扎着想要挪开,可身体却怎么也不听使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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