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丽莲在玛丽·艾格尼丝的指点下,在很靠里的位置找到了有埃文斯先生姓氏铭牌的办公室,然后见到了埃文斯先生。
她对埃文斯先生的印象很好,大概是因为保罗的关系?在这年头,年纪足够做她爷爷的埃文斯先生对她十分和蔼(埃文斯先生五十岁左右)。问了她的基本情况,又和她聊了聊对创作的看法,就站起身和她握手,告知她被录取了。
丽莲由此获得了一张办公桌,就在埃文斯先生对面...这本来是他一个人的办公室,现在却和丽莲分享了。
然后丽莲只要去找后勤处的人,让他们送来办公桌椅、打字机等办公套件就行了。顺便把自己的入职办了,今天就可以开始工作——说实话,这样的效率让丽莲觉得有些惊讶,她还以为最快也是明天才正式开始上班呢!
也不知道是这个行业有效率,还是纽约就是这个节奏,再或者是时代的原因?这年头入职就是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
但不管怎么说,这对丽莲没什么坏处,而且她今天本来就没别的安排,开始上班就开始上班呗。
所以在后勤处安置好她的办公桌后,她就在埃文斯先生的要求下审稿了——编辑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审稿,不过这个工作阅读量太大了,所以有的编辑手下还会有‘审稿人’。
不过审稿人并不是一个职位,多数情况下就是秘书兼任的,而且这也不会让他们涨薪。但就算是这样,很多秘书也会争着做审稿人,因为审稿人做着做着,是有可能成为编辑的!不然,一般就是秘书做到底了,要知道‘速记池’里也不少三四十岁的低级秘书。
丽莲看过并按照要求给出评价的稿子,埃文斯先生还会看,他会根据丽莲的评价确定她的品味、倾向、不足等,然后指导她。这种指导不是干巴巴的,而是以她刚刚审完的稿子为范例,这样效果要好得多。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第一天的上午她只是看完了两篇中篇小说,然后尝试给出自己的评价而已。然后就到了中午12点,这是午餐时间到了。随着类似老式下课铃的响声,工位上的打工人没几分钟就走的干干净净了。
丽莲发现这个时代的一个好处,不只是她之前呆过的服务业,白领也很准点啊。到点之后,不一会儿就走的干干净净了,最多有一两个留下加班的。
午餐她是在公司楼下一家挺大的平价餐厅吃的,去那儿的几乎全是楼里的上班族。丽莲是埃文斯先生带着去的,他还请了她的午餐——丽莲估计,自己应该没办法每天去那里吃午餐,那里吃一顿午餐至少要一两块钱,所以她预备明天起自带,或者去外面的餐车买吃的。
她已经请教过埃文斯先生了,她作为助理编辑,每周有86美元的税前薪水(税后大概83.42美元)。相比起她之前在老家萨凡纳做百货公司店员,即使算上提成,也是收入翻倍了。这样的收入是很美好,但人在纽约,开销也大啊!
最大的就是住房了,她现在住巴比松酒店,每周房费就要40美元了,这占她收入的一半!当然,既然已经确定工作,她就考虑自己找房子,从巴比松酒店搬出来住了。这样房租会低很多,而且还能自己做饭,又省不少。
不过就算是租房,要想在纽约住的过得去、安全,每个月估计也要七八十美元,除非她能接受和人合租。
除此之外,就算是自己做饭加部分外食,想要吃的健康、营养均衡,一个月伙食费也得60块吧(丽莲是按照每天平均2块算的,还包含了零食钱)?
这样再加上交通、电话费、日用品、水电燃气、洗衣等的账单,她一个月能剩下100块就算她精打细算了——听起来还过得去?但这是不生病、不买衣服才有的,不然分分钟余额归零!
“...所以你不会在巴比松呆多久了?”多萝西听了丽莲今天在费比安出版社的经历,以及一些打算后,很快抓住了重点。
丽莲无奈:“住在巴比松是比较安全和方便,但这里太贵了。我虽然有些存款,但总要量入为出啊,不能将薪水的一半都用来付房费...这些钱足够我在上城区租单身公寓,多出来的部分甚至能付水电和洗衣房的账单。”
“所以你打算在上城区找房子住?嗯,也不是不行,你的薪水可比一般的秘书高多了。”多萝西点了点头,然后看向斜前方:“到了,就是这儿,我常来的马拉奇酒吧,要请我吃饭就在这里吧。”
如果是男士的晚餐邀请,多萝西一般会选正式的餐厅(如果对方让她选餐厅的话)。但女性朋友,还是没什么钱的女性朋友,那就是平常自己也会消费的餐厅了——这家马拉奇酒吧就在巴比松附近,也算是巴比松女孩们的据点之一?
之所以如此,除了这里的装潢、餐食等不错,就是老板人挺好了。他对姑娘们挺友善的,没有男伴的姑娘们来这里,如果遇到了什么麻烦他都会提供保护。
推门走进已经在营业的酒吧,丽莲接着回答:“我还在考虑,打算看一看,其实也不一定要住上城区。中城区的一些社区,甚至下城有的街区,其实治安也不错...当然,治安如果堪比上城区,那它们的租金也不会便宜。”
“...我不想去皇后区、斯塔滕岛那些地方,虽然也是纽约,但那边的治安对一个单身的年轻女孩,其实也和下城差不多。既然是这样,干嘛不住曼哈顿?至少交通费用少很多,也节省了时间。”
多萝西‘唔’了一声,拉着丽莲坐到了吧台位置:“挺有道理的...我还听说有人会住到新泽西州、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佛蒙特州,那真是太远了、太远了。但那边就便宜多了,即使是靠近纽约的中产小镇里的独栋房子,也只有纽约单身公寓一半不到吧?”
“住那么远啊,那就要自己买车了吧?而且我可受不了那么长时间浪费在上下班路上。”丽莲表示自己没考虑过住到纽约以外的地方。
说着这些的时候,多萝西又迅速点好了晚餐——她很熟悉这边,酒吧服务生也认识她,笑着打了招呼后不久,食物就送上来了。
出餐很快,大概也有都是酒吧食物,所以选择有限、烹饪简单的原因。多萝西就给自己点了一份美式煎蛋饼套餐,给丽莲点的则是不容易翻车,同时还是马拉奇酒吧招牌的肉丸意面套餐(饮料的话,多萝西自己要的是啤酒,丽莲则特别出声要了苏打水)。
多萝西见丽莲很安然地坐在吧台位上,吃了一口滑嫩的蛋饼加蘑菇,还有些惊奇:“还以为能唬住你呢!我们可是坐在吧台座儿,没有男士的陪同!”
一开始丽莲有些不解,经过多萝西的解释她才知道,原来女士是不应该自己坐在吧台位的。这也不是明文规定,但大家默认如此——这让丽莲想起来日本女孩自己不进拉面店,男生不自己进甜品店的隐形规定。
日本那个还能说是‘刻板印象’,并附带了一些歧视元素,那当下的酒吧,女士不能自己坐吧台位,就是歧视为主,附带一些刻板印象了。
体面女士进入酒吧这种‘男性化的空间’,本来就是现代才有的,有男伴一起还好,自己一个人或者和女伴一起,就会让一些男性觉得不伦不类。这种时候再出现在单身人士专属,且格外显眼的吧台位,几乎会被一些人视为‘挑衅’。
只有男伴在一旁,可以让这些人好接受一些——大概是某种封建思维的延续?欧美古代、近代,女性往往被视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父亲或丈夫‘监护’。这时候有男伴在一旁,会被默认她们是有‘监护人’的,那出格一些也无伤大雅。
丽莲还真不知道酒吧有这种规则,主要是,她这辈子过去十几年,很长一段时间从未去过酒吧。后来在拉斯维加斯倒是去过几次了,但基本都是受邀请去的,也没注意过单身女孩不能坐吧台位。
丽莲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多萝西忍不住笑了起来:“啊,我真是个傻瓜,居然没想到这种情况——对了,你还很年轻,接触这些还没多久,没有经验是很正常的。而且你怎么会一个人去酒吧呢?而如果不是自己去酒吧,也很难发现吧。”《https:..》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正文完结男主高智商病娇很狗很疯很重欲极限拉扯不家暴女主不弱唧唧,全程智商在线双洁,HE斯文败类vs旗袍美人苏夏禾怎麽都想不明白,为什麽自己不管逃到哪里,都会被沈烬那个疯子毫不费力的给找到。直到她在机场过安检时,发现了脚踝里面的定位芯片,她才恍然顿悟。为了摆脱那个疯子,她生生剖出了脚踝里的定位芯片,逃到了国外。沈烬跟着定位来到机场,直到看见草坪上躺着那枚还裹着血迹的芯片後,他满目猩红,不淡定了。沈烬怎麽都想不明白,他都把公馆打造成铜墙铁壁了,苏夏禾究竟是怎麽逃的。当看到监控视频後,他彻底疯了最後,他说阿禾,别逃,哥哥什麽都依你。这是一个他步步为营,她心甘情愿跟他滚浴缸的故事。...
年下双强伪父子双帝王疯批质子攻x高冷帝王受九国五州,燕国立鼎,雄霸天下。传闻秦国三公子秦诏乃美人之子,最不得宠。秦国式微,为表忠心,便将他送去燕国作质子。几渡春秋,万里霜寒。秦诏乖顺,颇得燕王宠溺,于及冠年放他归去。哪知三个月后,他竟扫平障碍,弑父即位。自此后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三载风云变幻,他荡平七国,强灭五州,将河山归化为一,却将精兵对准燕国。强破宫门之日,未杀一名俘虏,未夺半只鸡犬。燕王端坐,临视睥睨,不怒而自威。二人对上视线,促狭中带着几分挑衅,金阶玉殿便生了寒。那凤目微眯,仍循着旧日称呼,质问声凛冽,吾儿,如今可要杀了寡人?秦诏俯身,骤然折膝跪了下去往日隐忍换作桀骜,锋锐眉眼经年淬炼,越发显得狠厉,但唇角柔情却化作了一抹笑,未免舍不得。哦?宫城十里,凤冠霞帔,金银珠玉贯满箱,另有玺印一枚,权作信礼。儿臣秦诏笑的璀璨,忽又改了口,朕,是来迎娶您回家的。前期日常卖惨求宠博取父王怜爱的质子攻x每天外冷内热宠溺带娃的后爹受后期装乖假寐豺狼帝王攻x高冷美强囚凤帝王受食用注意■时代架春秋平行时期,称呼及势力地图有私设。双方无任何亲缘关系,质子到他国后,称国君为父王。■端水互宠相爱相杀年龄差7岁年下强强身心1v1欢迎收藏作者鞠躬jpg其他预收(作者广告位3啵啵)■古耽戎马踏秋棠心狠手辣权臣攻x老谋深算谋士受权臣技能之伺候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古耽照我满怀冰雪忠犬糙汉暗卫攻x狠戾变态王爷受被王爷一个巴掌扇爽了。■古耽误我秦楼约高冷闷骚大将军x骄扬富贵小少爷被老婆倒追又放弃,将军等会,小祖宗哎!■东幻众神审判日疯批大佬x高冷之花为神清路的蓝星5s指挥长军官权昼,遇到一个顶级疯批罪犯。想杀我?试试接吻吗?■现耽第13个治疗师狂躁失眠的霸总,被手段高超的pua心理治疗师狠狠拿捏。老婆把我的精神病治成了恋爱脑...
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比较苦闷,因为我算是勉强考上的,所以上了大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高三的翻版,每天都是在复习看书中渡过的,生怕跟不上学习进度。 不过幸好我的女友萧梓媛也跟我一所大学,我和萧梓媛以前是高中同学,她那时候是班花,我从高一一直追到高三,最后终于到手,后来我们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所以我的整个大学期间还是相当性福的,每当看着我女友,我总是一阵的鸡动,没办法,她太诱人了。...
张潇舔舐着我一边的乳房,另一边也没闲着,被他的手揉来捏去的玩弄。而他的舌头仿佛有了生命一样,不停的舔顶勾转,而他嘴角流出的口水更是润滑着我的肌肤,让他舔起来滑腻腻的更舒畅。口水被晚风一吹就变得凉酥酥的,再加上张潇手口并用带来刺激,我下体很快分泌出了爱液,我明显的感觉到,我湿了!...
易玦穿书了,成为世间最后一位傀儡师。与千年前那些手下大将三千一人自成军队的傀儡师相比,她只能可怜兮兮地同时操纵几个傀儡,连一支足球队都凑不满。她痛定思痛,认为既然不能群殴制胜,那就考虑出奇制胜。经过十年的努力,人们口口相传上古异兽夫诸复苏,额生如白玉般的四角,角下坠银铃,铃声响处或是春枝遍野,或是水漫金山魔界那位至高无上的主宰为烛龙龙骨所化,原形为十丈骨龙,自深渊飞出时的龙吟声撼动天地从深山走出的少女自称天道,一双半盲的眼睛看不清尘世,却看得清因果命数,听众生祈愿,心诚必有回响无情道仙尊端坐云端多年,终是看透贪嗔痴,挥剑斩情丝,终于得证大道,即日飞升雾海中走出的大妖手执一柄艳丽的红伞,亦正亦邪喜怒无常,伞下镇压万千怨魂哀嚎而一介籍籍无名的散修,竟在九宗群英大比之中一举夺魁,一朝闻名天下知,鲜衣怒马,风光无二,一把长刀毋退成为多少人挥之不去的噩梦更奇的是,所有修仙界大佬们,似乎隐隐以她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隐秘的组织,剑锋直指青天之上。一朝崭露头角的天才散修的易玦不,他们都是我傀儡啊?表面上,这是一个英杰是我魔头是我,少年天才是我古老大能还是我的故事。实际上,这是一个普通人消耗千万年,布一场大局摆脱命运的传说。今朝登琼楼,恐惊天上人。明日,叫仙人不敢闻我语。女主成长型,性格是外表温吞礼貌斯文,隐性强势倨傲s战斗狂,但坚守本心,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女主天赋异禀,所以实力成长很快,心态成长从啊,打人不好吧到各位道友,我今日心里有点烦所以,如果等会下手重了些,还请见谅。后期微群像,想给每个配角自己的性格和人生,但是作者主角控,唯一指定主角是易玦前期文笔烂,但应该是成长养成系作者(什么)提出建议会酌情修改,自己思想和文笔也在变化,所以不定时小修前文!!!注意前几十章是作者四五年前(高一)写的,若有任何质疑或差评,作者也没办法拎出以前的自己解释不会删评,如果评论消失,那肯定是内容包含敏感词,谢谢第一卷导入,第三卷开始主角本体戏份增加,龙傲天爽文剧本关于马甲,因为不能剧透所以只能说,没有其他人抢主角戏份。每卷一个地图,初行人间(凡界)→诸魔拜我(魔界)→九曜巡天(仙门)→妖鬼行都(妖界)→菩萨低眉(结局决战篇)预计今年暑假或后半年完结可宰。...
穿越重生我养的毛绒绒男主黑化了作者檀香染竹完结番外 文案 陶秋竹懊悔那张破乌鸦嘴,说什麽不可能穿书,结果穿成了炮灰仙草。 文中男主是一只拥有远古血脉的大妖,却因为尚未觉醒从小颠沛流离,妖族视他如异类,人族对他喊打喊杀,他逆境中黑化篡位妖王干翻妖界。 系统需要陶秋竹去救赎男主。 陶秋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