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3章 夜探合欢楼2(第1页)

林风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声音大得仿佛能震破自己的耳膜。他不敢有丝毫耽搁,双臂发力,迅速将昏迷的小厮拖入草堆最深处、最黑暗的角落。

动作虽快,却异常小心,避免发出任何可能引人注意的声响。

他快速地脱下对方那身灰扑扑、沾着油渍的杂役服,指尖触碰到尚带体温的布料时,他动作微微一顿。犹豫只是一瞬,他还是从乾坤袋中掏出自己的夜行衣,胡乱给对方套上,低声道:“得罪,暂借衣物一用,保你今夜不受风寒。”

随即,他用准备好的坚韧麻绳,将小厮的手脚结结实实地捆缚起来,又寻了块相对干净的布团,仔细塞紧其口。

做完这些,他仍觉不够稳妥。胡半夏诡计多端,此地又是他的地盘,容不得半点闪失。

他再次从乾坤袋中摸出一个小巧的迷魂香壶,拔开塞子,极其小心地在小厮鼻下晃了两晃。

见到对方的呼吸变得越发深沉均匀,彻底陷入无法自行醒转的昏睡,林风紧绷的心弦才稍稍放松了一丝。

迅速换上那身略有些紧窄、散发着陌生人体味和厨房烟火气的杂役服,林风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着那小厮微驼的背脊和略显拖沓的步伐,低着头,融入了后院的阴影之中。

刚走出没几步,一声粗暴得像破锣般的厉喝便如同鞭子般抽裂了夜的寂静,当头砸来:“王二狗!你个杀才死哪儿去了?!让你送两碗醒酒羹到天字三号房,你是现跑去河里捞王八了还是怎么着?!磨蹭到你姥姥家去了!”

林风的心脏猛地一缩,几乎要跳出胸腔。中午踩点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刚才被打倒的那个小厮就是“王二狗”!

林风不敢抬头,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只能把脑袋埋得更低,几乎要缩进脖领子里,脚下加快步伐,闷头朝着厨房方向疾走。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身后那道属于管家的、怀疑而锐利的目光,如同毒蛇的信子,死死舔舐着他的后背,带来针扎般的刺痛感。

“没用的东西!送完了赶紧滚回来!要是耽搁了胡大夫的雅兴,小心你的皮肉开花!”管家的骂声紧追着他,充满了威胁的意味。

厨房灶台上,两盏青瓷碗盛着的醒酒羹尚有余温,散发着淡淡的药香和甜味。

林风端起沉甸甸的托盘,指尖却是一片冰凉。天字三号房…胡大夫…是胡半夏么?

他低着头,步履匆匆,穿过连接后院与主楼的寂静回廊。

合欢楼的主楼内部比之外院更显空旷死寂,大部分房间都已陷入黑暗,门窗紧闭,如同一口口沉默的棺椁。

唯有少数几间房的窗棂后,还透出极其微弱、仿佛鬼火般摇曳的光亮,或是隐隐传来一丝不易察觉的能量波动——那是简单的禁制。

他的脚步声在这过分安静的环境里被无限放大,每一步落下,清脆的回音都像是在他紧绷的神经上重重敲击一下。空气仿佛凝固了,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压抑感。

找到“天字三号房”,他轻叩门扉,然后低着头推门而入。

一股暖香混合着浓郁的酒气扑面而来,与走廊的清冷形成鲜明对比。房间内灯火通明,装饰奢华。

胡半夏正慵懒地斜倚在一张铺着锦缎的软榻上,面色泛着酒后的红晕,眼神略显迷离。一位身着轻纱、抱着琵琶的歌姬坐在一旁,正浅笑嫣然地为他把盏斟酒。两人似乎相谈正欢。

林风的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血液奔流的声音在耳中轰鸣。他极力压制着几乎要破体而出的气息和杀意,将头埋得极低,目光死死锁定在自己脚前一小块地面,快步上前,将托盘轻轻放在桌上,转身便欲退出这是非之地。

“站住。”

胡半夏的声音不高,甚至带着一丝酒后的慵懒,却像一道冰冷的枷锁,瞬间将林风的脚步钉死在原地!

冷汗几乎是瞬间就从林风额角、后背渗了出来。

被发现了?!哪里露出了破绽?是面具的细微波动?是走路的姿态?还是自己身上未能完全收敛的杀气?

无数个可怕的念头在脑中炸开!灵力在经脉中准备运转,[金刚符甲]的金光在皮下隐隐流动,乾坤袋中的“流光剑”发出些许的震鸣,渴望着出鞘饮血!

他甚至在一瞬间计算了暴起发难、试图瞬间制住或重创胡半夏的可能性,但得出的结论是绝望的——成功率渺茫,且一旦失手,苏梦璃也会有危险!

林风缓缓地,极其缓慢地转过身,依旧低垂着头颅,用眼角最边缘的余光警惕地锁定着胡半夏的一举一动,全身每一寸肌肉都已调整到最佳状态,如同压到极致的弹簧,准备迎接下一秒可能到来的雷霆一击!

然而,胡半夏只是醉眼朦胧地瞥了他这个“杂役”一眼,似乎并未看出任何异常,只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语气含糊地吩咐道:“把门关严实了。吩咐下去,今夜不许任何人再来打扰。听见没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