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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纷纷乱乱,失了头绪。一切从四面八方闪过,不如流星,不如风雪,不如虎狼,不如霜花,不怎么好看。在沈轻眼里,来的都不是人,而是一闪即逝的光斑、晃动的影子、汗和铁的气味、金属碰撞摩擦的声音。
如果这时候他仍然站在原地,那么就算他是神仙,也要带条神仙索才可免于受害。敌人们很有默契,攻击方位包括他的眼睛、耳朵、颈四面、前胸后背、双肩双肋、膝盖两脚。他不能在原地反击,但往哪个方向去躲,则是一个重要的选择。他脑后无眼,自然不知背后的敌人何时攻上,甚至连左右有多少人、用什么兵器也不知道,而在一系列敌人靠近之前,他跳了起来。
他曾用十一年练习跳高、跳远,用五年研究人的要害,又用四年练习刀匕。所以,即便一招一式都不如人,他也能用跟腱、腓肌、韧带、骨头施展一种令人不可企及的速度。他蹿向正前,甩出了袖子里的刀。一道铅灰的光划出去,在空中转了七八回个,又落入他的手中,带着潮气抹过一个人的脖子。血伴着刀光随着他洒出了三尺远。
兵器织成的网已将他罩在其中,但这不是一张真正的网,而是一个张张缩缩的包围圈。刀剑像是生在圈子里的刺,轮番挟来,十三四人收招的时机,也是十三四人出招的时机,虽然谁都想要三百两银子,但谁都不是特别着急拿走敌人的性命,他们相信:二十六对一,即便是耗,他们也能把他耗死。
刀和剑收了三次,出了四次,在一把刀离后颈不到一尺远时,沈轻遽然转身,逮住持刀的手。所有人都预感到持刀者将死,又认为这是杀敌的最好时机:敌人要刀客死,必须出招,剩下的二十几人向他出招,他不可能比所有人都快。
沈轻没有出招。他用膝盖撞翻这个人,疾奔反向,气势汹汹地朝一个拿长剑的人冲去。
他一共跑了四步,然后跳了起来。他快得令人来不及出招。因为出招的速度再快也赶不上跳跃一步,而跳和跑又赶不上扔和掷,他跑是为了跳,跳是为了把自己“扔”出去。苗刀触着衣襟,链子锤头追向他的脊梁,斩马刀急溜溜掀起一阵铁腥味的风,却只削掉了他的一撮头发。
原本离他最远的人率先倒下,胸口被剜出窟窿,心露了出来。郭小燕的鼻翼一抖,两只手握成拳头,但他仍然站得很稳,没有出招的意思。他看得出来,沈轻在包围圈里冲向最远的敌人,好似谁站得远谁就最好欺负,离他最远的人和他有杀父之仇。实际上,他要对付的是正欲出招的人。对于那些已经出了的招,他只有躲,来不及一把刀一把叉地躲,就只有蹿来跳去,像只兔子,又像耗子。
如果不看沈轻出手,单看他蹿跳,就能发现他的狼狈。而他的厉害,是完全知道自己处于哪个方位。他的耳、鼻、口、眼都在这场角逐中发挥着作用,他像猎食之兽。
他用狂奔拉锯了整个包围圈,将圈子拉成又细又长的队伍。短刀攮进腔膛,不仅人死,死尸也受到割剖。在倒地之前,将死者还看得见自己被剜破的胸膛,刀子带出的脏器“砰”地破成一阵血红的烟。那个人临死前叫了一声。患心疾者发病时就是那么叫的,不怎么响亮,却令听者很不好受。看见那颗心的人不可能不恶心,不惶恐。郭小燕能从他的作为中感受到一股报复的决心。见了刀口里的血肉,那些想靠近他的人不免心生芥蒂。他们用一个女人给他下了毒,他就用残忍的手段来恐吓他们——仅凭这一点,郭小燕便知道他不是一个才入行的杀手。只有干了十年八年的老手,才敢在阵脚上憎恨敌人,才能从溺水、蹈火中找到乐趣。
豕突狼奔(二十五)
“铮”的一声,匕首戳偏一柄迎面刺来的剑。剑客横挡一式,意欲防范,刀光却过,另一个人的耳朵被削了下来。流星锤在半空中舞出一阵旋风,泥渣在脚跟后飞溅不止,刺瘤擦过脖颈,刀的白刃豁开一个人的后心。
开了洞的膛子冒出热烟,血把革靴的翘头染成了梅花红,刀子才出叉手前胸,就带着一股热、挑着一线血捅入一刀客肋下,剖开胰脏,带出一串血花。郭小燕笑了。
这杀手能捕捉到对手的心思,他兔起鹘落,为的是趁别人“来不及”下手,他没有和人正面对决。这算是惜命,还是刁滑奸诈?被他杀了的,都是慌了神、不及防、拿不定的。引发对手的情绪,拿捏对手的心态——远比临阵才去辨别对手武艺高低、出手快慢更有用。快是他的特点,声东击西是他的本事,没人知道他的刀接下来会攮进谁的身子,搞不好是他看都没看过一眼的人,搞不好是他背后的人。这很卑鄙,也很下流。杀手总要卑鄙一点儿的,他们通常都诡变多端、欺软怕硬,不浪费一个动作。这小子可谓是杀手中的标杆了,出手狠、心黑得要命。刀子不在路数,却耍得很熟。
打手们一个个倒下来,洒向空中的,可能是汗、血、脸皮、手指……这凶毒的场面令郭小燕产生了一种感悟:对杀手而言,何事重要?保持原始的野蛮,了解和利用恶劣的天性。这实在是,无耻到了极限的营生。乔愿没有笑。他不和郭小燕那样喜欢算计和感叹,此刻他认为自己必须出手。他的眼睛看不出郭小燕那么多事来,只能看见一个比疯子还疯的人正在屠戮他的手下。但他紧接着就冲上去的缘故,却不是疼惜别人,也不是莽撞无知,而是他清楚:今天晚上,谁该赢谁该输,谁该生谁该死,都不是由他知道多少事决定的,不是故作姿态的人就能得胜,不是晚点出手就用不着死。要是他在今天晚上赢了,日后得志显达,要是死了,那也就死了。
他认为沈轻是疯子,却不知自己也像个疯子。他像疯了一样冲进厮杀的圈子,扑到离沈轻最近的地方,近得只剩咫尺。就是要离对手这么近,最近的距离下,短打的优势最强。
短打是在一臂之内对敌施之八短,用头、拳、膝、肘击打敌之要害。在乔愿冲过来之前,沈轻不知道这个人是乔愿,是一阵疾风使他辨认出来者的身份。只有短打路子的高手才这么野,他们有野驴、奔牛、雄鹿的气势。
拳风吹起碎发,迎面一拳就到。
如果沈轻挨了这一拳,下巴会断,颧骨会碎,所以他一定不能挨乔愿的拳。他意急心忙地转身想逃,脚下才跑出一步,又看见剑客抽出一把剑,刀客竖起一把刀。如果他迎着这二人往前冲,刀剑自然可以刺穿他的胸膛。他转回头来,还没想出接招的法子,领子便被一只关节凸出、掌心厚硬的手揪住了。
他知道自己接不住乔愿的拳,如果他能,乔愿二十年的马籍短打就算白练。左右都有人,他现在挥刀,最多只挡得住一个人。
他怒吼一声,忽然拥向乔愿。没人猜到他会这么干,因为乔愿比他壮多了。围着他的所有人里,乔愿是最难对付的一个。他还声嘶力竭地吼了一声,为了让乔愿打个愣。他在朝前扑的同时掐住乔愿的脖子,踩住他的左脚,便与他一起跌出去。
他的膝撞上乔愿的裤裆,一下子撞碎了乔愿的要害。两个人倒在地上,乔愿瞪着眼睛,皱起鼻子,颧肌抽搐,疼出一头汗来。他的下一拳带着骤风一样的怒、炉火一样的痛抡向沈轻的脑袋。沈轻眼前一黑。一刹那间,刀和风声远离知觉,近处的响动如同从三堵墙后传来,断断续续、恍惚不清,如黑云一样闷。他疼得恨不能将自己的脑袋砍下去,他忽然忘了自己应该怎么办。却不知他的手脚受何支配,不仅动了,且动得更快更猛。他看着自己揪住乔愿的头发,把乔愿的后脑勺往地上撞,看着自己把乔愿的头皮挠出了血。趁乔愿头昏,他用双腿缠住乔愿的膝,掐着乔愿的脖子翻了个身。此时正有四五把刀向他脊背刺来。他和乔愿交换了位置,刀尖和剑刃便把乔愿那铁打般的后背剐出三四条血伤。他把刀插进乔愿的眼睛。
这是令他喜不自胜、如愿以偿的一刀。这一刀中了,他才和那奋力挣扎的自己合二为一。这一刀要是不中,要是他拿着刀的右手再被乔愿拦下,那么除死之外,还有什么奇迹会发生在他身上?正因如此,他捅得很用力。刀尖刺破乔愿的眼球,穿透颞叶枕叶。听见浆体破裂的响声后,他心说自己要是一个瞎子,定会以为刺中的是油豆腐和肥肉膘。
脑汁滴在他的颧骨上,是热的。听说人的思维也有味道,乔愿的大脑就像虫草蒸驴鞭。
他直起身子,用手抹去下眼皮上的血。
这一瞬间非常安静。诸种兵器停下来,人们的呼吸比刚才慢了,雾散了,只剩凉风飕着脖子,还在往脊梁里钻。二十六个人,还剩一多半。沈轻的脚边横着乔愿的尸。在长江帮内部,乔愿算不上一流角色,也非泛泛之辈。今天,他闻名江南的短打功夫还没使出来就死了,是因为对手卑鄙?还是他自己莽撞?因为大家想到了这些疑问,也看见了乔愿那冒着血又冒着烟的空眼眶,见到了刚才死去几个弟兄的惨状,所以暂时停手。≈lt;div≈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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