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崇祯十七年,北直隶蓟州玉田县。
四月底,正是万物复苏、春意正浓之际,但玉田县却处处山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森然肃杀气息,城内城外,兵营遍地开花,大军汇聚云集,车马驰骋,扬起一股股飞沙走石的尘土,人喊马嘶声震耳欲聋,到处是顶盔披甲、挎刀持枪的军人,居民们都缩在家里心惊胆战。
军旗猎猎,明朝的日月旗和斗大的“吴”字旗一起在玉田县上空飘扬,这支军队正是明国辽东总兵、平西伯吴三桂麾下的关宁军。
城里诸多营帐其中一顶内,一个年少青年正在穿戴着他的装备,鸳鸯战袄、布面札甲、红笠军帽、八瓣帽儿铁尖盔,都用料十足、做工精良,左腰间挎上一把雁翎刀,固定在右肋部的皮革刀鞘插入一把解首刀。
“五天了,该行动了。”穿戴完毕,青年自言自语道。
这青年还不到十八岁,个子颀长挺拔,身体健壮结实,面容英武阳刚,五官棱角分明,一双黑曜石般的黑亮眼睛泛着不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深邃而冷峻的目光。
青年名叫夏华,五天前,原本身染风寒、奄奄一息、昏迷濒死的他在营帐里睁开双眼,当即意识到自己重生了,他是后世一个大学毕业没两年的高中历史老师,因为熬夜加班所以猝死了,醒来时发现自己已附身在这个跟他同名同姓的明末夏华的身上。
这个明末的夏华是辽东汉人,生于崇祯元年,今年只有十七岁,自幼父母双亡,也无兄弟姐妹,孤儿一个,这很正常,辽东从明朝中期起就是战火频繁之地,加上各种天灾**,使当地生灵涂炭、天天死人。因为是孤儿,又在辽东,所以夏华被关宁军收养并成了吴三桂家的一个家丁私兵。
从七八岁时起,夏华便受到吴家的严格训练,十年苦练下来,他精通骑马射箭、兵刃搏杀、徒手格斗等,身体素质和单兵战斗力都相当高,还上过几次战场。
醒来后的五天里,夏华不动声色地一边静养、适应这具新身体一边思考着自己目前的处境和接下来何去何从的大问题。
五天下来,夏华已经搞清楚了:他重生到这个时空的当天正是西元1644年4月25日,这天,李自成的顺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尽,明朝作为一个大一统王朝宣告灭亡,吴三桂的关宁军原本是奉崇祯帝命令从关外的宁远城赶赴北京勤王救驾的,但没赶得上,全军两天前才从山海关抵达距北京二百多里的蓟州玉田县,就是这里,然后便驻足不走了。
“妈蛋!老子居然重生成吴三桂这个大汉奸的手下了!”夏华暗暗骂娘,“这狗日的现在被夹在关内的李自成和关外的满清之间,首鼠两端、待价而沽、观望投机,过不了多久就会可耻地投靠满洲人引清军入关,成为遗臭万年的明末第一大汉奸,艹!”
一想到清军入关后对汉人干的那些残暴不仁、丧心病狂、令人发指并且多得罄竹难书、擢发难数的暴行,夏华心头悲愤至极,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剃发易服...满洲人不但对汉人在**上进行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还对汉人在精神和文化上进行狠毒至极的阉割,毫无疑问,清军入关对汉人和中华文明而言,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大浩劫。
必须逃走!夏华握紧拳头:“不走,老子岂不是要跟着吴三桂那个大汉奸当小汉奸了?留那个丑出天际的金钱鼠尾辫、改穿那种僵尸款的衣服、对满洲人点头哈腰一口一个‘奴才’,眼睁睁看着满洲人侵略汉家山河、疯狂屠戮汉人同胞甚至还要在满洲人命令下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为虎作伥、对自家同胞举刀...这些让祖宗蒙羞、让后代抬不起头的事,老子打死也不干!”
逃走,说得容易做得难,逃兵一旦被抓,铁定砍头,怎么逃走呢?夏华在心里盘算着。
“呼”的一声,营帐的门帘被掀开,人影幢幢闪动,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中,一队跟夏华一样的家丁走了进来,都刚执勤完,个个疲惫不堪。
“哟!华子,你起来了?”
“精神不错嘛,华子你完全好了?”
“好小子,就知道你命大,烧成那样都能熬过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你小子可把我们担心坏了!我们都差点儿准备给你办后事了!”...
看到夏华,这些家丁都又惊又喜,围上来七嘴八舌。
这些家丁跟夏华是同一甲的,全甲十人,身为关宁军的一员,又都是基层的士卒兵丁,他们常年在辽东前线与敌交战,战场上,单打独斗是死路一条,必须跟身边的战友并肩作战,所以他们彼此是真正的同生共死关系,你救过我的命,我为你挡过刀,个个都是肝胆相照的患难之交,内部不存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烂事。
看到夏华病愈康复,他的战友们都高兴不已。
夏华一边微笑回着这些手足袍泽的话一边在心里把他们跟原身的记忆一一对应:
梁飞,甲长,三十多岁,典型的辽东汉子,身高一米九,虎背熊腰,性格豪迈、刚正、耿直,武功高强,实战经验丰富,惯使一把宽大厚重的雁翅刀,屡立战功
;,深得全甲人信任;
曲吉东、翁永祥,都二十多岁,都是典型的彪形壮汉,此两人都性格忠厚、膀大腰圆、力大如牛,一个使狼牙棒,一个使开山斧;
陈明、许云峰、马志超、包玉雄,都在二十岁上下,都跟夏华一样使雁翎刀和解首刀;
孙剑、杨宁,同样都二十来岁,他们是夜不收,也就是侦察兵,身手敏捷、机警过人,都使柳叶刀外加机弩。
看着这些都跟自己关系亲密的军汉健儿,夏华心里暗忖:我想逃离吴家,但孤掌难鸣,一个人毕竟力量有限,最好拉上这些人...
心头主意既定,夏华开始表演,他一本正经地向梁飞九人行了一圈礼:“梁头、各位兄弟,小弟我现在身体已经好了,感谢你们长期以来的关照,我要走了,咱们以后有缘再见。”
梁飞九人都一头雾水感到莫名其妙:“走?华子,你要去哪儿?”
夏华非常坦白:“我要去投靠满洲人。”
此话一出,梁飞九人都直接懵了,在回过神来后个个表情丰富:“华子,你在说什么胡话?”“我没听错吧?你他娘的是烧坏脑子了吧?”“你居然要去投靠鞑子?开什么玩笑!”
夏华一脸郑重:“我没有开玩笑,你们也没有听错,我要去投靠满洲人。”
“华子!”梁飞脸色阴沉地冷喝一声,“你到底什么意思?”
夏华一脸无辜:“梁头,我没别的意思呀,难道我说得不够清楚?我要去投靠满洲人。”
“混帐!”梁飞伸手握住刀柄,眼中喷火,“你居然要去投靠鞑子?”
夏华继续一脸无辜:“良禽择木而栖,我怎么就不能投靠满洲人了?”
梁飞勃然大怒:“我看你是大病初愈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居然说出这么恬不知耻的话来!曲吉东!翁永祥!捆住这个混帐东西!我去报告管队!”
曲吉东和翁永祥一起上前,但没有立即动手,而是劝夏华:“华子,你到底是咋回事?怎么好端端的要去投靠鞑子?”“你肯定是在开玩笑!你忘了你爹你娘当初是怎么死的吗?”陈明等人也纷纷好言相劝。
夏华眼见气氛被自己烘托得差不多了,立刻哈哈一笑:“梁头、各位兄弟,看这样子,你们都是极力反对投靠满洲人的了?”
“废话!”曲吉东气不打一处来,“鞑子是什么?你不清楚?谁不清楚!妈的!就是一群禽兽不如的东西!我们这些人个个都跟鞑子有血仇!个个都对鞑子恨到了骨头里!就说梁头,他的父母妻儿当初都是被鞑子害死的!华子你想想看,自鞑子形成气候,他们这么多年来杀了我们多少老百姓啊?又抢了我们多少土地、钱粮财物?我们跟他们是不共戴天的!”
“还有,”陈明一脸严肃地补充道,“我们都是堂堂的汉家男儿,怎能投靠异族蛮夷?”
“说得好!咱汉家男儿宁死不当汉奸!”夏华大声喝彩,他随即话锋一转,“可如果...吴总兵打算带着我们投靠鞑子,给鞑子当奴才做狗,还要反过头来帮着鞑子杀我们自家汉人,那又该怎么办?”他故意歪着头看着梁飞九人。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曲吉东等人都完全听糊涂了。
梁飞死死盯着夏华,眼神锋利如刀:“华子,你有什么话就说清楚,不要这么兜圈子,都是一个甲的兄弟,这儿没外人。”
夏华点点头,他神色霍然冷峻地看着梁飞九人:“梁头、各位兄弟,我昨晚半夜突然心悸惊醒,睡不着出去吹风透气,无意中听到几个换班回营的吴总兵的贴身护卫闲谈,我从他们口中知道了几件大事,第一,京师已经在五天前被流寇攻破了,皇上也已经自尽归天了,第二,流寇首脑李自成和鞑子酋魁多尔衮都在拉拢吴总兵。”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听闻沈知卿出了车祸时,正在豪华别墅里躺着长蘑菇的谢挽一个鲤鱼打挺就跳了起来,说什麽也要不顾重重的阻拦冲出去见他。然後他就被告知沈知卿失忆了,并且好死不死的记忆刚好停留在他们相遇的前一年。谢挽好吧。只是谢挽还没来得及去看望沈知卿一眼,就被沈知卿的富二代亲友团给拦在了家里,警告他让他不要轻举妄动。你最好趁着这个机会离他远远的,别再让我看到你。沈知卿的亲友团之一这麽跟他说。谢挽倒也能理解此人的想法,毕竟沈知卿和他之间不管是身份地位条件都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们身边的所有人都觉得是谢挽在死皮赖脸地高攀着沈知卿不放,可沈知卿又偏偏在他这棵树上死死地吊着。于是趁着他失忆,就有这种想法的人趁机让谢挽滚蛋。而谢挽只是短暂地思考了一下,就答应道好。于是谢挽麻溜地收拾好自己,没动别墅里的一草一木,就这麽跑了。酒吧。昏暗的灯光,喧嚷的人群,酒杯中反射着晶莹微光的液体。沈知卿擡起头来,在迷离的音乐中,看到对面卡座里坐着一个面容昳丽的青年。青年不知是在想什麽,一直都低垂着睫,纤细白皙的手指在杯口处打着圈。酒液深红,霓虹灯光急促闪烁,手指修长白皙。沈知卿一时贪看。而那青年突然擡眼,隔着重重灯光与人群看了他一眼。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关于男朋友失忆後对我一见钟情但我已经准备跑路了不怎麽霸的霸总攻x不怎麽娇的娇妻受(不是)年上,年龄差一岁1v1,he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破镜重圆轻松HE谢挽沈知卿一句话简介手动再见立意好好活着...
小说简介书名娱乐圈天降横财作者叶子橙简介因穷致病,因病致穷,至少对成世宇来讲,她的精神状况与贫穷是双向关联。正当她怀疑自己的精神出现了问题,听着脑子里自称天降横财系统的‘生物’让自己用口袋里仅有的钱去买一串固定数字的彩票,瞬间清醒了一些。开局456亿韩元,多吗?对想要创建一个帝国的野心家来讲,这只是一切的开始。多年之后,当...
蕴蓝星域汲取垃圾蕴含的负面磁场能量,孕育了一个不太完善的生命体。弃厌没错就是我这个小垃圾。为了挽救蕴蓝星域被销毁的命运,这个后脑勺扎着小揪揪,又丧又萌的小孩决定努力攒钱,买下这片星域。于是星际留下了无数关于他的传说。移风星雷家继承人∶我和厌哥刚认识那会,他就对我亲近的很,拳拳到肉∶)西德亚斯军校∶破格录取弃厌的第二年,我们学校招生部的星网邮箱都快被投爆了∶)别问,问就是星网维护人员每次来我们学校都骂骂咧咧的星际闻名洗脑无数的传销头子∶其实,弃厌那小子说的也挺有道理的?收拾完行李的狂热信徒∶头儿,咱们跟他干去?弃厌总觉得自己是个赚钱买星域的老实人。然而众人眼里的他∶弃厌这个人吧,打小就嚣张的很,连光脑ID都充满了嘲讽气息。星记者问∶你ID是啥?已经站在星控师巅峰,兼修星符的弃厌∶哦,这个啊,我是小垃圾。他拍拍记者的肩膀∶还不够强,一起努力啊连星控师都不是的记者勉强保持职业微笑∶谢谢,真的有被嘲讽到。成长流。那个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小孩,从移风星开始,一步步扛起母星的荣光和人类联邦的荣耀。排雷有塔斯托安和静这两个配角cp的感情线,全文不超过一万字。食用注意∶1本文不是纯正的爽文,主角真成长型2谢绝写作指导拉踩。诸君不喜,离开即可,快乐阅读才最重要3作者文笔一般,脑洞感人,看到心梗不要碰瓷,小穷鬼没钱4龙套智商<反派智商≤主角智商<作者智商=普通人...
女频双男主(重点)直播微万人迷微修罗场(1v1季小甜饼)林郁唯重生了,重生在他大学即将毕业的那年,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毕业等于失业。i人的他平生只有一个爱好唱歌。可上辈子却抛弃自己的爱好,一辈子碌碌无为。重来一次,他抛弃高高在上,碾碎桀骜不驯,揉碎那颗玻璃心,选择当一名普通的小主播。他一步一步靠着自己的声音丶变装视频从语音厅男明星成为现象级网红。林郁唯是如何成为一哥的?答靠一群榜一大哥的无私奉献,身边越来越多的大佬们(优秀的男人总是不缺追求者的,但是爱人只有一个)...
祝安觉得自己上辈子可能犯了大罪,不然怎么一眨眼就回到了高三教室?重生的第一天,不嘻嘻。重生的第二天,也不嘻嘻。重生的第三天,彻底融入,彻底疯狂!重生的第四天祝安啊?死者竟然是我自己?!红月降临,全球诡异复苏。驭鬼者们将鬼域戏称为游戏副本。来自不同世界的玩家一批一批降临。祝安看着逐渐变化的世界,内心却并没有太大波动。她不知道自己是谁。是与人类为敌的诡异?是千年前的冤魂?亦或者,只是一个不存在于现实的,叫做祝安的女孩儿。不过,有一件事情,祝安非常认可。要变强。(女主,无cp,幕后。)避雷本文节奏慢,前期展长,女主幕后,第四卷以前戏份不会太多。...
雌少雄多丶系统金手指丶美食养崽丶团宠丶雄竞修罗场(在这里你甚至能看到雄性为了争宠xxxx)穿书到兽世星际的白苏唯一的兴趣就是在孤儿院做美食,养孩子,享受来之不易的新生。未来的大反派?崽崽们在她面前都超乖的!联邦首领来蹭饭,残疾治好了!商业帝王来蹭饭,不孕不育解决了!肥胖的小雌性越吃越瘦,渐渐长成兽世第一美人。还吸引来了星际第一天才医生丶星际大队长。反派崽崽们开着战舰,操控万兽想要亲近我们院长妈妈,能扛住我们的炮火再说吧!联邦首领气急反笑敢炸我军火库?找死!帝王阴郁嗜血一群小废物!怕你们不成?医生脸色铁青要麽把我研究成果吐出来,要麽死!星际大队长危险地扛着巴雷特我看你们是想蹲局子想疯了。白苏微笑地拿着寒光闪闪的菜刀探出头来吃饭了呀,你们在干什麽?大佬和小反派们其乐融融勾肩搭背父慈子孝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