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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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结(第1页)

第271章后记

万万没想到,这本书居然写了足足两年零一个月的时间,这不仅是我第一篇算的上有头有尾的书,也是我第一本长篇小说。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说,这本书带给我的成长是巨大的,虽然没有大纲,但我学会了用一个个高潮点的叠加来串联全文,知道了什么叫做节奏、张力、情节,最主要的是人物的塑造。我从这篇作品里感受到了创作的魅力,我第一次感受到人是真的可以为了热爱的东西赴汤蹈火。在写作这本书期间,我放弃了很多对于我这个阶段来说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我最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2035年的9月份,那时候我刚升大三,面临着庞大的学业压力,有一个场景我印象特别深刻,当时我坐在一间足有百人的图书馆自习室内,埋头苦写余四,大概有两三个小时没有起身,等我写累了站起来接水的时候,猛然发现我周围的同学都在备战考公考研,那种感觉,让我一刹那间就感觉自己像一个疯子一样。

我居然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在这里做这种“离经叛道”的事情!

别人考研考公不管好坏都是有结果的,但我写小说能否有结果俨然是个未知数。

那段时间我很心慌。点开长佩一看,读者收藏35个,不信邪,哪怕再多一个呢,关闭长佩,过了十分钟打开,读者收藏22个,咋还往下掉呢?

我曾一度认为这是老天的暗示。

它在暗示我,放弃吧,你没搞头的。

转向电脑屏幕,余四那章阴恻恻的脸还在盯着我。

还有什么好说,不如直接开干。

说到余四,他是我全书最满意的地方,最得意的塑造。我从未想过我能写出这样的章节,我知道有很多读者不喜欢那些章节,那也是我掉读者掉的最快的时候,对于一个角落里的糊逼+数据不够没榜单的可怜虫来说,掉读者就跟掉刀子一样。

但是后来我仔细分析过,开弓没有回头箭,余四已经存在,就让我被千刀万剐吧。

全书我最不满意的就是关于女性角色的塑造,没写透,没写实,没有将女性身上特有的光辉完全地发挥出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太着急了,缺乏耐心和思考,我应该深刻反省。希望下本书里能在女性角色方面的塑造上进步。

说完人物的塑造,我觉得节奏的练习才是我最大的挑战。我写小说的初衷就是喜欢想象一些高潮情节,但以前没耐心,一上来就高潮,没有足够的铺垫,就算有也没有把该有的东西讲清楚说明白,文章写的像个自娱自乐的疯子。但是耐下心来铺垫的话,很多高潮情节写出来都会透着一股疲倦的感觉,为了二者兼得,我只好先写高潮情节,再根据高潮部分要用到的人物啊、工具之类的铺垫。比如我是先写余四死的那一章,再写的余四的出现、背景介绍巴拉巴拉——

所以这本书也算是让我找到了一个自己的写作方式哈哈。

抛开作者的身份来谈,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这本书的意义对我来说是超乎寻常的重大。它真正让我感受到了我这个主体、我个人存在的特殊性。

实不相瞒,狗子出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从我家往北走十公里就到缅甸了。我从小到大就认识一句话:“知识改变命运”。

所以我们全村都是小镇做题家,我们腾冲比周围很多县市都要卷教育,卷成绩。我身处其中,一度认为我这辈子下来就是为了考试而已。我没上过幼儿园,七岁开始从一年级读起,并且开始住校,学校-家这样的活模式贯穿了我人的十二年,期间唯一的娱乐项目就是:你要提名次,你要争气。

高考后我一个人背着书包去了山东济南读书,当时有股强烈的动力驱使着我离开那无穷无尽的代码漩涡,去做一些有趣的东西,比如说阅读。为什么是阅读?因为我实在没钱干别的哈哈哈。

大一的暑假我在济南华山区打工,附近有个泉城图书馆,我在那里开始了人中的第一次阅读。刘和平老师的《大明王朝1555》成了我的最爱。

看完《十宗罪》后我第一次有了想写一本书的冲动,后来误打误撞看到了白先勇先写的《孽子》,非常喜欢,并大受震惊,于是开始接触耽美,舍友给我推荐了长佩,于是我就这样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哈哈。

随着《青山落照》越写越多,读者给予我的肯定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原来小时候想象过的那种世界是可以被触摸或者靠近的,我的人不止一种活法。

我可以去远方,去城市,去畅想。

说到城市,我其实很心虚。尤其是写愁眠回北京之后的那些章节我真的很心虚。因为我并不了解城市的活。

我和城市的接触最多只有四年时间,就是上大学那会儿,但我几乎不怎么出校门,很多关于城市的东西都是打工期间的见闻还有电视剧的普及。

所以我很心虚。

我现在工作的地方在山的那边的那边的那边,第一次来的时候我真的惊呼,我靠,怎么还有比我家还偏的地方啊。

时不时停水断电,时不时进村下河,拼搏四分之一,归来仍是山里人(不过也挺好)。

去网上翻了些城市的照片,躲在山头上的我开始想象深圳、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的模样,我知道这里我写的很穿帮,感谢大家对我这个老农民的包容[膝盖留于此地]。

有一个趣事想分享哈哈,当时我和同事们在测量山路,忽然瓢泼大雨,我们躲进一个山洞里,手机没信号,抖音刷不了,大家靠着闲聊,我在闲聊中微信打字,写完了李江南的死亡。

刚刚写完,刚刚雨停。

这也是他的命吧。

总是在好日子到来之前错过许多东西

唉,总之这本书还有很多遗憾的地方,可能也是这本书的命运之一。

在说起写这本书的初衷,它原定只有三万字,我想象中就是一短篇小说,但当孟愁眠这个人物开始说话的时候一切就都变了。我在落笔之前从未仔细考虑过到底要写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单纯定了一个来支教的。

他的身份来源于我小时候到我们那里支教的一个北京老师,她胖胖的,留着男士短发,会抽烟,总穿一身西装,带着又黑又大的黑色眼镜。上课就带着我们学英语,听流行歌,吹小说,我当时觉得很她新奇,充满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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