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混沌抬手掐住小鹿的脖子,慢慢地把他提起来,冷声道:“哼,那你说主导着说出这些话的,是蒋穹的神魂还是这头鹿的躯魄呢?你自己又分得清吗?”
小鹿被掐得喘不过气来,两只手本能地去抓混沌掐着他脖子的手,却怎么都掰不开,直到小鹿感觉自己意识逐渐模糊,就快要昏厥过去的时候,混沌才陡然松手,小鹿立即跌坐在地上,一边咳嗽一边口大口地呼吸起来,好一会儿缓过劲之后,他才不可置信道:“你这般对我,就不怕蒋穹的神魂出什么意外吗?”
“要不是因为他的神魂,你现在已经死了。”
小鹿扶着树干缓缓从地面站起来:“我还以为,你宁愿蒋穹永远神魂不全,也要杀了我呢,看来你还是舍不得的。”
“我当然舍不得。”混沌走到小鹿面前,低下头靠近他耳朵的位置低声道:“我怎么可能舍得让蒋穹的神魂消散呢,但是等我把他的神魂抽出来后,你这个躯魄,连同你仅剩的一魂,我会让他们全都灰飞烟灭,渣都不剩……”
小鹿的双眸瞬间放大,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后倒退了好几步,他的眉眼间终于带上了些惊恐,说话的声音不再学着蒋穹一派地平淡,有些哆嗦道:“你……你……知道……你怎么知道的?”
“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是吧?”混沌没再靠近小鹿,反而往后退了一步,接着道:“想学蒋穹,却又不甘愿只像蒋穹,所以才会出现言行不一的奇怪模样,如果只剩原生躯魄的话,是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的,只有体内还有原生神魂存在,才有可能压制住蒋穹的神魂。”
“这不过是你的猜测,你又如何确定?”
“你方才濒临死亡的时候,”混沌摊开掌心,手上出现一块发着光的玉佩:“通过定魂佩能感知到,你体内有两股神魂在挣扎,蒋穹目前仅剩一股神魂还游离在外,那另外一个必然是你自己的了。”
“你早就怀疑我了?”
混沌收起定魂佩道:“也没有很早,也就从你耍计要穿蒋穹的衣服学他开始吧。魂为身体的主导,即便不是原生的神魂,仅剩的躯魄也没有办法越过神魂去主导身体的行为,而蒋穹的神魂,不会有意地去自己学自己,你但凡全让蒋穹的神魂来主导,我可能还没这么快发现。”
“呵呵呵,”小鹿兀自笑起来,他带着些不甘道:“我默默看了你这么久,临死前本来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你了,可是本以为已经死定的自己,一睁眼却来到了你的身边,你知道我在厨房门口见到你的时候有多开心吗?可是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见你说要把我的神魂抽回去,我那个时候才意识道,原来你留我不过是因为我体内有着蒋穹的神魂。我其实并没有使计要穿蒋穹的衣服,那确实是个意外,可是当我听到你留我是因为蒋穹的时候,我确实忍不住又把被我压制住的蒋穹的神魂放了出来,我想让你喜欢我,可又怕你喜欢的不是我……”
混沌看着自顾自絮絮叨叨的小鹿,没有给出任何回应,小鹿也不在意,继续说道:“我也没有那么贪心,我就想着你喜欢蒋穹的时候,能连带着喜欢我一点点就好,不管是不是我自己给自己的错觉,但只要有一点点就好了,可是为什么这样的一点你都不愿意给我呢……你不喜欢我,那我以后都让蒋穹的神魂出来好不好,小鹿会变得和蒋穹很像的,你,你不要把神魂抽走,不要赶我走可以吗?”
“我会把蒋穹的神魂拿走,而你,也会离开这里。”
小鹿咬着下唇,眼里溢满的水珠终于在混沌毫无温度的话语中滑落下来,他说了这么多,最终却还是只得到混沌的一句你会离开这里。明明是蒋穹的神魂把他带到混沌身边的,他愿意去接纳这个神魂,就为了能继续留在混沌的身边,可是为什么他们却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容纳神魂的工具人,用完了就要扔掉,混沌连一丁点的喜欢都不愿意给他。
“你拿不走的,只要我不愿意,你拿不走的。”小鹿擦掉脸上的泪珠,笑道:“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一个残缺的蒋穹,或者,要两个残缺的蒋穹。”
魄,散了
自从上次小鹿被混沌戳穿后,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对着混沌更加有恃无恐黏得更紧了,而且也不再学着蒋穹的语气说话。他每天都热情洋溢地蹿到混沌跟前,也不管混沌到底有没有搭理他,主打一个乐此不疲。
这日混沌正坐在院中的藤椅上雕木雕,他最近同集市上的木雕老板学了点手艺,打算自己亲手雕一个咕噜出来,准备在蒋穹把那两个铃铛项圈送他的时候,把木雕咕噜也串起来送给蒋穹,他俩好像都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定情信物呢,就把这个当作信物吧。想到这个,混沌拿刻刀的手更加起劲了。
刻完最后一刀,混沌仔细端详手上的成品,感觉还是不对,这已经不知多少个了,他还是觉得差点意思,总觉得缺了那么一点他的英勇气质,也不知道咕噜作为一个幼崽形态的他,到底哪里英勇了。混沌向后躺倒在藤椅上,捏着木雕咕噜放到眼前,迎着天光又仔细地看起来,他左边转转右边转转,怎么转怎么不满意,准备坐起来再雕一个,捏着木雕的手刚放下去,小鹿的脸却突然出现在眼前,因为离得太近,甚至把混沌眼前所有的亮光都遮了去,一瞬间他甚至没反应过来是谁。
小鹿用鼻尖蹭了一下混沌的鼻尖,刚想开口说话,却一阵天旋地转地就被掀翻在了地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又立即被掐着脖子提了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