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今混沌终于见着蒋穹,但是旁边一众凡人聒噪得很,他开始暴躁起来,前爪在地上不安分地拍了几下。蒋穹看出来他的异样,在混沌伸出利爪要把这些镖师都撕碎的前一刻,朝混沌大声喊道:“你先过来救我啊,管他们做什么。”
混沌听到蒋穹的话,伸出去的利爪立刻调转了方向,往蒋穹的方向而来,利爪三两下便把绑着蒋穹的麻绳给切断了。蒋穹没了绳索的束缚,身手矫捷地跳下镖车,便想要往远处逃跑,可惜没跑出去几步,便被混沌叼住了衣领又给拖了回来。
威震镖局的大当家这下终于是确认这个可怕的凶兽真的冲蒋穹而来的,如今不仅领略过了凶兽的厉害,蒋穹也已经被解了绑,这个时候还是保命要紧,大当家一声令下:“撤退!”镖师们便驾着镖车跑得飞快,一会儿便没了影。
混沌也不在意他们,叼着蒋穹就往隼无山的方向跑去。蒋穹就这么吊着身子被他叼在嘴里,混沌跑起来之后又晃荡又颠簸,弄得他晕乎乎的,要真这么一路颠到隼无山,半道估计就要吐了,蒋穹忍着头晕对着混沌大声喊道:“你能不能把我放下来先,我都要被你颠吐了!”
混沌这才渐渐放缓速度,但并未停下来,而是叼着蒋穹用力一甩便把他甩到了自己的后背上。蒋穹赶紧伸手抓紧他的鬃毛,以防从混沌的后背摔下去,这高度加这速度,摔下去死是死不了,但怕是要摔断腿躺个把月的。
待蒋穹坐稳后,混沌又极速跑了起来。蒋穹以防自己一个坐不稳摔下去,只能压低身子趴下来抱紧混沌。蒋穹实在想不明白,照理说混沌要逮他,那应该在最开始的几天早该逮住了,但是居然过了这么多天才来,那便是前面没想找他,后面却突然改了主意。
“不好意思啊,没和你打声招呼就离开了。”不管怎么说,先放低姿态道个歉吧,如果能说服混沌放他走再好不过了。
混沌听到蒋穹说的话,却没应声,依然闷头往前冲。蒋穹心道完了,不会是真的生气他跑路吧,那这次被逮回去还有救吗?
再逃再捉
混沌确实是有点气闷的,但是也不是在生蒋穹的气,蒋穹想走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他反倒是有点气自己最终还是忍不住来找了蒋穹。他一向没什么在意的事情,如今却为了一个凡人如此静不下心来,到底是有些不爽的,连带着就没想搭理蒋穹。
蒋穹没得到回答,便也没敢再吱声,一人一兽一路上沉默着回到隼无山。饕餮不知怎地知道混沌回到了,早早便在洞口等着他们,旁边还放着一些给蒋穹带来的吃食。
“哟,到底是去把人又带回来了啊。”饕餮开口调笑道。
混沌矮下身子方便蒋穹下来,瞪了一眼饕餮,语气不是很好道:“你来做什么。”
混沌一贯是这种死样子,饕餮也不和他计较,好心道:“主要是来告诉你,我要下山一段日子,你既然带了人回来,总不能让他同你一样要不不吃,要不直接吃生肉吧。”说完给混沌扔了一袋子的银钱:“给你留了点银子。”
饕餮说完便走了,蒋穹捡起地上的银钱袋子,感慨道:“他对你还挺好。”
混沌却冷笑一声道:“那是因为他自己山头的草药都卖完了,卖到我这边来了,天天晚上过来偷草药,这些银子不过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罢了。最好别再回来了,不然这卖的速度赶不上长的速度,早晚隼无山都得给他们挖空了。”
当晚,蒋穹盖着混沌的大尾巴窝在他的身侧,挣扎了许久还是开口问道:“你……为何要把我留在这里?”
混沌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总不能和蒋穹说一闭上眼,他就蹦进脑海里吧,显得好像很在意蒋穹一样,过了好一会儿混沌才回道:“没有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蒋穹很想抓狂,却又怕惹恼了混沌,自己落不得一个好下场,便没再说话。
两人就这么相安无事地过了好几天,直到蒋穹再次动了逃跑的心思。
这日,蒋穹像上次那样,趁着混沌外出的时候离开。只是现在混沌对他起了禁锢之心,他可不似上次那么顺利了,还没跑到半山腰,林中突然传来野兽的奔跑踩踏声,群鸟被震得纷纷飞离枝头。蒋穹心道不好,估计是混沌追过来,加快脚步奔跑起来,只是他的速度无论如何都是比不过四只脚凶兽的。
混沌从林中窜出横在蒋穹面前,蒋穹一下子收不住奔跑的惯性,直冲冲地便整张脸撞到了混沌身上,好在混沌不是什么铜墙铁壁,不然估摸着蒋穹的脸都要被撞烂了。但即便如此,撞的这一下也好不到哪儿去,蒋穹的鼻子被撞得生疼,他伸手摸了摸鼻子下方,好在没流血。
“你要去哪儿。”混沌的声音与以往不同,低沉了许多,甚至看向蒋穹的目光透露出了几分阴暗。
蒋穹被他撞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这会儿正摸着鼻子站起来,他上一次本来都要回到都城了,最后关头却又被混沌带了回来,心里本就压着火气压了几天,这会儿被撞得全身都疼,心里一横,想着与其一直这么被困着还不如死了算了,对着混沌怒道:“你到底把我困在这里做什么,话又不说清楚,你总不会想困着我一辈子吧,要是把我当储备粮,趁早把我吃了算了,免得我天天提心吊胆的。”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吃你了,再说你哪儿来的自信,觉得自己很好吃的。”
蒋穹气呼呼地走到混沌面前站定,垫脚抬手指着他的鼻子一点一点地大声回道:“那你倒是同我说清楚啊,你到底把我困在这里做什么,什么时候放我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