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4章(第1页)

“你以为我想这样吗?骂又骂不跑,打又打不得,跟个狗皮膏药似的。”

“可能你这叫现世报,你当初黏战神的时候估计也跟个狗屁膏药似的。”

“放屁!”混沌把手里的大葱啪地甩到台子上,纠正道:“我们那叫两情相悦,蒋穹那是欲拒还迎,你懂个屁。”

小嘻一边吃果子一边含糊不清地揭混沌的老底:“混沌哥哥你说谎话脸都不会红诶,好厉害哦!”

蒋穹进到房内,先打开药箱把里面的药粉麻布和剪刀一一摆好,小鹿这才跟着进门走过来,蒋穹抬抬下巴示意他坐下。小鹿沉默着坐到蒋穹对面的椅子上,主动把衣服脱掉让蒋穹给他换药。蒋穹也没有说话,低头仔细地把旧麻布解开,伤口已经开始愈合准备结痂了,并没有要化脓的迹象,蒋穹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你不想我死吗?”小鹿突然出声问道。

蒋穹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话,正在给伤口洒新药粉的手并未停住,药粉仍然精准地洒在小鹿的伤口上,撒完药粉,蒋穹拿起新的麻布把伤口缠起来,缠完三圈之后绑好,又拿起方才脱在一旁的衣服给小鹿穿上,这才反问他:“为什么想你死?”

小鹿紧紧盯着蒋穹的脸庞,想从这张一贯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看出一些别样的神态来:“因为我喜欢混沌?”

“我想这个世上,喜欢他的人应该不止你一个,我总不能见一个杀一个吧?”

“也是。”小鹿低头看向地面,眼睫垂下来遮挡住了眼睛,让人看不真切他此刻的表情,他的鹿角因为受伤修为受损的缘故,变形后无法收回去,还顶在脑门上,让他此刻看起来颇有些可怜兮兮的味道。

蒋穹叹口气,其实这头小鹿本就是已死之人,等他把神魂收回后,小鹿便会再度死去,又谈何想不想他死呢。即便他现在一直缠着混沌让蒋穹不快,但思及小鹿体内的神魂也是自己,总有一天会回来,便也忍了下来。

“可是我想你死。”

蒋穹一贯淡然的脸上终于显出一丝错愕来,小鹿抬起头笑道:“其实那日混沌和饕餮在厨房里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体内的神魂是你的对吧,或者说,其实我就是你。”

“你们救我是为了要把我从具身体里抽离出来,回到你的体内,对吗?”

蒋穹没回答,但小鹿知道他这是默认了,他拿起桌上剪麻布的剪刀,一边把玩一边继续道:“混沌说等我伤好后便要强行把神魂抽出来,其实我原本打算就这样遂了你们的愿算了。养伤的这段时间,多缠着混沌也算了了这具原生躯魄的心愿。可是我现在有点想不明白了,这个神魂不也是你吗?为什么他就是不喜欢呢?”

“如果,”小鹿把剪刀放到自己心口处:“如果我让他选择两个都要,或者只能要一个不完整的你,你说他会怎么选?”

“你可以去问他,但在我这里,爱是没有办法分成两份的,即使在你眼里我们是同一个人。”

蒋穹站起来把桌上的东西一一收回药箱,最后掌心摊开伸到小鹿面前,小鹿把剪刀放到蒋穹的掌心,蒋穹便把那把方才还抵在小鹿胸口的剪刀放进药箱,随后离开了房间。

等他来到膳厅的时候,饕餮已经快要把晚饭做好了。“今日换药怎么这么久?”混沌把蒋穹拉到旁边坐下,又给他斟了杯茶,也没给蒋穹,而是直接递到了蒋穹的嘴边。

蒋穹就着他的手把茶喝完,没回话,他懒得扯谎,却又不想同混沌说方才发生的事,便选择沉默。混沌瞧着蒋穹这副模样,就知道方才换药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但蒋穹不愿说,他也不想逼迫他,没再继续追问下去,打算迟些时候再去问那头鹿。

最后一个菜端上桌的时候,小鹿才姗姗来迟。混沌为了躲他,一贯是不会给自己旁边留空位的,这次也一样,小鹿默默坐到两个小娃娃旁边,他先是打量了一下蒋穹,而后视线便又黏回混沌身上,混沌看他的眼神带着点疑惑地探究,小鹿便知道蒋穹没有和混沌说方才的事。

混沌猜不透他们之间说了什么,一顿饭吃得抓心挠肝的,早知道换药的时候也跟着蒋穹一起去就好了,下次绝对不能让蒋穹同那头鹿独处了。

吃完晚饭后,混沌站起来便往侧厢的小院走去,小鹿见着他起身,果然也站起来跟着他来到了小院。混沌转身靠在树干上,语气沉沉道:“你和蒋穹说了什么?”

小鹿仰头看混沌,眼神带着点讨好,语气里却听不出有任何的慌张:“他既然不愿告诉你,你又何必问?”

混沌不耐道:“我又没问他,我问的你,问你什么你答什么就是了。”

“我问他,”小鹿脸上带上些笑,声音却很平淡:“愿不愿意把你的一半让给我。”

混沌眉头蓦地皱起来,他怎么听不懂这头鹿在说些什么。

“换句话说就是,你可以同时拥有我们两个。”小鹿忽然扑过去抱住正面抱住混沌的腰,抬起头对着他笑得弯起眉眼,这次的语气里倒是染上了些许笑意道:“拥有两个蒋穹,不好吗?”

混沌被小鹿说的“两个蒋穹”顿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怀里的人推开,怒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你又知道了什么?”

“相比之下,蒋穹可比你淡定多了。”小鹿被推得一个趔趄险些栽倒,他稳住自己的身体,张开手臂,带着点蛊惑般问混沌:“我除了这具身体不是蒋穹之外,我的神魂不也是蒋穹吗?凡人都有三妻四妾,我们说到底就是一个人啊,你有什么好介意的呢?三个人在一起不是更快乐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