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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放火烧知青点(第1页)

除非是民兵队或者专业的猎户,才能进山过夜,没啥野外生存经验的普通队员,在山里过夜,实在太冒险了。

这支寻人队伍下山回来后,才知道陆德山已经找到了。

林子阳洗完澡,便见涂卫国拎着狼肉回来了。

这小子手里拎着肉,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后面了。

晚上又能大快朵颐吃肉了,他这个吃货能不高兴吗?

“阳哥,你可太牛了,这次咱们又多分了十斤狼肉,够咱们吃好几天了。”

涂卫国拎着沉甸甸的狼肉,总觉得有些不真实。

如今这样的日子,他以前真的做梦都不敢想。

都说下乡的日子苦,因为下乡,日子过得远不如城里,所以当初家里出了下乡名额时,父母毫不犹豫的把他给报了上去。

明明他还有个弟弟,也到了下乡年纪的……

涂卫国下乡之前,都做好了过猪狗日子的准备了,结果等他真体验到了乡下的生活,发现和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

这哪里是来受苦的,分明是来享福的。

在城里,他连吃饱饭都不容易,可是下乡后,谁敢相信,他三天两头吃上肉?

不说天天吃,顿顿吃,但隔几天肯定能开荤,要么吃野味,要么吃鱼,反正比在城里吃肉的频率高多了。

如果父母知道他下乡过的是这种神仙日子,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没让他那个弟弟过来。

当然,涂卫国很清楚,要不是大腿傍得好,他不可能过得这么好。

林子阳接过涂卫国手里的肉,打算晚上做顿好的,好好补补。

狼肉也是好东西,口感鲜香。

也是这年代野狼不是什么保护动物,大家才有这个口福。

放在后世,野狼被列为保护动物了,可不能随意猎杀,吃一口狼肉,够你牢底坐穿了。

林子阳清炖了一份,然后又红烧了一份。

有了狼肉,再随便炒点蔬菜,晚饭就很丰盛了。

知青们每个人也都领到了一份狼肉,晚饭同样吃的挺丰盛。

知青们吃肉的时候,不忘夸赞林子阳,自从林子阳来了胡家湾生产队,带他们吃了好多次肉了,他们是真的跟他后面沾了不少光,一个个心里都念着他的好。

林子阳把狼肉做好,故意支开了涂卫国,偷偷收了一点儿,放进空间。

晚上去一趟父母那里,狼肉给他们送点儿,让他们尝尝鲜。

狼肉做得多,即便给父母那边匀了一份,剩下的,他和涂卫国也能吃到撑。

江建军听到知青们在议论林子阳上山寻人,与野狼战斗的英勇事迹,言语之中都是对林子阳的吹捧,甚至是崇拜。

江建军越听这些话,越觉得浑身难受。

林子阳这家伙才下乡多久啊?就做了这么多“风光”的事,现在谁见了他,不夸他厉害,不对他敬佩有加?

照这个速度下去,他想报复林子阳,难度只会越来越大。

因为真遇事儿了,队员们还有这些知青,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站在林子阳那头,帮他说话平事,这种局面下,想彻底搞死林子阳,太难太难了。

江建军朝林子阳住的那间房看去,目光阴狠,一个可怕的想法从他脑子里生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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