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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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孤女一

很快又一个灵魂被带到了毕狸面前。

林路,废土世界出生,她出生时,世界已经是一片废墟,四岁的林路就开始自己养活自己,因为她妈不要她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林路原本就饥一顿饱一顿,现在妈没了也一样,因为营养不良,她一直干瘪瘦小,头发枯黄如杂草。

废土世界不意味没有富人,富人还是有的,他们住在有着高大城墙保护的地方,听说里面干净整洁,水管里的水打开就能喝。

林路看过那些城墙,高的好像直耸入云,无边无际。

夜晚的时候城墙上会有雪亮的灯光照向四周,林路会尽力躲开,因为被这些光照到,很快就会有嗖嗖嗖的子弹飞来,像她这样靠捡垃圾维生的人一个不小心挨上一颗,那差不多就只能等死了。

他们这些捡垃圾的人用不到药。

至于为什么不远离这种地方,那也是没办法,因为里面每天都会有大量垃圾扔出来,林路的生活所需都得从这些垃圾里翻找。

她太弱小,还不能离开垃圾堆去狩猎,也没有那个狩猎小队要她,要么把她当诱饵。

从小在这种地方长大,林路可机灵了,才不会上当去当诱饵。

十岁那年的冬天,林路差点被冻死,是一个老头救了她,老头姓丁,从此以后两人相依为命。

丁老头的来历林路不知道,但丁老头好像很有学问,他收养了林路后开始教林路认字读书,林路肚皮瘪瘪,哪里有心思听课。

但是只要她学的好,丁老头就会奖励她一颗糖,废土世界的孩子,哪里吃得到糖,为了糖,林路也就铆足了劲学。

她总觉得自己学的东西在废土世界毫无用处,也不算,最起码可以从丁老头手里拿到糖。

和丁老头相依为命了几年,林路终于可以去狩猎了,猎到的东西能卖到那个有着高大城墙的地方去,换来干净的食水和保暖的衣服以及各种必需品。

林路的身手全是在狩猎时自行领悟的,快速,高效,一开始捕杀小猎物,慢慢就能向大一些的中小型猎物下手,大型猎物需要团队合作,林路一向是独行侠,她从不狩猎大型猎物。

超大型猎物没人敢去狩猎,见都不敢见,好在超大型巨兽也不会四处乱逛,基本都在自己的巢穴边生活,那里是人类的禁区。

狩猎途中,她见到过不少很久以前的废弃城池,里面有用的当然什么都没了,偶尔捡到一两本书籍,她就带回去给丁老头,老头就会高兴好久。

有一次林路捡到一堆乱七八糟的书,她没时间分辨,全都带回去给丁老头,丁老头从里面挑了一些让她练习。

林路看了一下,什么永春,太极,八卦,瑜伽等等。

林路翻看了一遍,还给丁老头,“没用!”

瑜伽就是把身体折来折去,太极的速度像蜗牛,用这玩意打猎,她是去送菜吗?

另外两个是拳法,但猎物个个皮糙肉厚,林路看看自己的小拳头,觉得还是一把锋利的刀最实用。

丁老头却硬逼着她学,说什么这是流传下来的瑰宝,不能忘本,林路面无表情,最后丁老头抠抠搜搜掏了两颗糖出来,林路从他掌心挖出糖,开始练了。

反正她觉得这些玩意对她捕猎完全没用。

一转眼又过去了几年,现在林路已经二十三岁了,林路在猎人中都有了小小的名气,人家称呼她幽灵狼,因为幽灵狼是公认最难缠的猎物之一。

它属于中小型猎物,却狡猾异常,团队合作,还有完全融入周边环境的能力,很多猎人遇到幽灵狼就会放弃捕猎。

荒野猎人这个群体同样信奉弱肉强食,辛苦捕到的猎物在没有交易掉之前,有一半几率会被人抢走。

林路也被人抢过猎物,她当时不动声色,之后肯定会找补回来。

有一次一个猎人队伍不止抢了她的猎物还侮辱了她,林路养好伤,花费了几个月时间,把那个猎人小队的成员逐一杀掉,那个小队的女性成员跪地哀求她,林路眼都不眨的杀了她。

在她临死前,林路道,“你们当初不惹我,也就没这个下场了。”

她把这些尸骨挂了起来,向猎人群体宣告,这就是惹了她的下场,幽灵狼的外号就此而来。

第二年,交易区(高墙内的人和废土世界交易的地方)传了个消息出来,有少量进城名额发放,只要达到他们的要求就行了。

林路毫不在意,丁老头也说,“那些满脑肥肠的城里人肯定在动什么龌龊心思,他们哪里会那么好心让我们进去。”

虽然丁老头教她的知识她一向认为没用,但读了书会思考也是真的,林路也觉得这件事不靠谱。

其他猎人却趋之若鹜。

但符合条件的人不多,林路发现基本都是年轻身体健康的猎人才会拥有那些资格,于是这些人在旁人羡慕的眼神中兴高采烈地进入了高墙。

后来林路问那些有成员进入高墙的猎人队伍,有没有进去的人的消息,那些猎人嘲笑道,“进去都过上了好日子,哪里还会想得起我们。”

林路没吭声,回去和丁老头说起这件事,丁老头冷笑,“还有个可能就是他们已经死了。死人当然不会传消息出来。”

林路深以为然。

渐渐的这种言论在荒野中也流传了出来,大家虽然向往高墙内的生活,也一向惜命,于是再去报名的人就少了。

再后来高墙内就会给外面的人播放进去的人在里面惬意生活的视频,于是报名的人又多了起来。

丁老头淡淡道,“肯定是假的。”

真和假都无所谓,林路反正不准备进去,她依靠打猎也能养活她和丁老头。

这天她去交易区交易一捆利爪兔皮,兔子这玩意在丁老头给她的书里就是温驯的一坨肉,毫无攻击力,只是所有野兽的捕猎对象,但在如今,你要是小看了这些兔子,你就要倒大霉。

这些兔子有尖牙利爪,特别是它们的前爪,能弹出几厘米长的爪锋,一抓下去,皮开肉绽都是轻的。

利爪兔的肉没多少,也就皮值钱。

林路这些皮都是硝制过得,能卖个不错的价钱,没经过处理的皮价格就便宜,这时候她才觉得丁老头教的东西还有点用。

很多猎人怕麻烦,打到猎物除了自己吃的其余都是整体拿来交易,林路却都会加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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