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4章(第1页)

“你们看,那边好像燃起了山火!”方泰指着远处的火光道。

林因因他们抬头,隐隐约约还能看见一片火海,“这个温度,很多地方应该早就发生了火灾,只是火还没有灭。”

“好好的森林,可惜了。”林梦叹息。

两个小时后,附近的陨石便被他们开采完毕,太阳此时已经出来。

本土人在太阳刚出来的时候便受不了天气的热,他们纷纷退回地下。

林因因他们每人使用了一个炎晶,一个小时后满血复活,继续进行开采。

红彤彤的大太阳高悬,众人忙的热火朝天,即使体质经过了强化,在太阳的直射下仍然汗流浃背。

直至上午9点,开矿机器也受不了外面的高温,林因因他们才带着设备离开。

本次收获满满,他们带回来了一小盒子炎晶,林因因留下几颗备用,剩下的大家全部准备吃掉。

刚好现在白天是最热的时候,她们吃完这一盒,傍晚还能开干。

他们先一起去食堂吃了午饭,又打包了一些回来,留作以后备用的食物。

吃饭回来大家便坐在屋里开始磨粉,一下午,一个个躺在沙发上一脸绝望,实在是太疼了,明明吃了一些了,怎么还是那么痛,还是不适应。

疼痛过后,又是熟悉的轻飘飘的舒畅,整个人仿佛升华了。

“咚咚!”

敲门声响起。

“进来!”

李秘书推门进来,看见一地的人,他吓了一跳,“你们没事吧?”

沙漠

敲门声刚响起,大家便立刻爬了起来。

“没什么事,就是想躺会。刚刚吃了炎晶,你快坐。”林因因招呼道,叶思思已经端上了茶水。

茶叶是之前囤的,他们也是到这里才知道大家还有喝茶的习惯。

李秘书坐在茶几边,“那就好,有个好消息,部长恢复的很好,刘主任已经被辞退了,因为之前的贪污太多,他们家的财产也被没收了。”李秘书喝了一口茶,眉毛上挑,显然很是愉悦,那一团子人,真的是呜呜糟糟的,身边的女人都说话如此不客气,还敢说他的私生活…

“确实是大快人心,这种人,活着就是蛀虫,不干活就罢了,还出来咬人。”方泰毫不客气的道,“李秘书还得多谢您来撑腰,不然他们可要仗着王法胡作非为了。”

“嗨,自己人,不用客气。”李秘书沉吟半晌道:“我来也是想问一问,你们有多余的炎晶吗?如果有多的话,随时可以卖给我。报酬都好商量。”

“炎晶我们刚才都吃的差不多了,还有几颗,您直接带走吧。”林因因掏出几颗炎晶说道。

李秘书看见炎晶,眼睛一亮,“我们派出去的人还受不了外面的热,也只敢晚上最凉快的时候去地面几个小时,一共也只带回来不到10块。”

部长后续治疗还要几块,他们和外出的队伍也都要服用,确实不够用。

“真是谢谢了,我就不多打扰了,这个工分卡你们先拿着,需要什么就买什么。”李秘书一边道谢一边留下了一张工分卡。

林因因没有客气,收下了工分卡,他们现在不缺吃的,但是有工分卡可以不用做饭了。

晚上他们提前吃了饭,太阳一消失便开始出门挖矿。

大地被巨大的太阳炙烤了一天,他们刚走到地下一层时,已经感觉到了灼热的干燥。

来到地上,一股热浪扑面而来,门口旁边的官方采集队伍正在查看情况,他们决定再等一等。

李秘书也在门口,他身上已经开始流汗,“我们再等两个小时,小林,你们也等一会再一起走吗?”

林因因看向自己队伍里的人:“你们感觉怎么样啊,要不要再等一等。”

“走啦,这个温度还能忍。和早上刚出太阳那会差不多。”方泰擦了擦汗说道,这里的天真的像是蒸笼,幸好体质又提升了些,勉强能忍受。

见其他人也点头,于是林因因回复李秘书道:“我们就不等了,先走了。”

“哎,厉害啊…”李秘书望着林因因他们离开的背影感叹,心里却在琢磨是不是他们用的炎晶多,所以体质适应了,回头他们外出的队伍也要优先使用。

附近的陨石被开采的差不多了,等走出地下城附近,林因因便掏出了车子。

“走吧,我们开车溜一圈。找一找陨石多的地方。”林因因说道。

车子启动,发动机附带的电力系统也随之启动,叶思思打开空调,不一会车里便凉爽了起来。

林因因开了不到一个小时,入目的都是干草枯木,没有看到一点绿色。

“这外面都这样了,以后的庄稼怎么办啊!现在的粮食岂不是越吃越少。”林梦皱着眉头。

“嗨,咱们操心不了这些事情,有了炎晶也许他们能研发出来适应高温的作物。”方胖子说道。

没多久他们便清楚的看见了一座火山,没想到这座山还在燃烧!

“也许山火过后,会有能适应高温的作物吧。”林因因随口说道。

“也有可能因为高温环境发生巨变,以后这里会变成什么样还不知道呢。”叶一舟思考了一下道。

“怪不得晚上能出门了,这高温的世界,鬼都不来。”方泰看了看四周,荒无人烟。

她们并没有靠近,在附近找了个陨石多的地方开始采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