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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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第1页)

谢逸华常年不在京中,每年回来也只是打个尖就跑,向父母昭示一下她还活蹦乱跳。今年被淑贵君逮着机会绑定亲事,离婚期还有两月,她一时不得离京,

便整日带着燕云度在京里闲逛。

在吃喝玩乐方面,谢君平是老手,与她从小厮混长大的谢逸华也不遑多让。

两个人甩开护卫,大清早去柳记吃羊肉包子,咬一口鲜美的要掉舌头;滚烫的羊杂汤端上来,上面洒着翠绿的青葱蒜苗,一口灌下去额头就要见汗。

宴宾楼的河鲜酒宴蓬莱春尝过了,酒足饭饱之后便去瓦肆听张延年说唱《孟子书》、听到一半又跑去看张小三的悬丝傀儡,秦妙真跳胡旋舞,

连带着旁边赵七保的影戏也瞄几眼;又被丁百禽表演的各种禽鸟所吸引。

端王殿下还要小声议论:“……没听过这么多种鸟叫,母皇的百珍园里倒有不少鸟儿,不如改日咱们悄悄儿去听听看她是不是在蒙人!”

燕云度从小在偏远地区长大,又一心要争强斗胜,读的是兵法练的是功夫研习的是阵法,被谢逸华带出来在街上逛了三天,还跟个土包子进城似的好多东西没见过,

对京城前所未有的激起了好奇心。

“……行吗?不会被守百珍园的人抓住?”

端王殿下大笑,在他额头轻敲了一记:“傻大个!白长这么大个子了!就我这张脸,站在百珍园门口,一堆奴才要哭着喊着求咱们赏光去玩呢。若是能挑中个喜欢的小动物回去,

她们就更高兴了!”

皇家逻辑,燕云度不甚清楚,只觉得被她敲过的地方一点痛意没有,他却想摸摸,好像经过她白皙的手指敲过便有几分酥酥麻麻,异样的都快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觉得有点尴尬,便转移话题:“挑了小动物守园的真的会很高兴?”

谢逸华说的理所当然:“皇家养她们就是为了侍候那些东西,主子们喜欢她们还有点用,若是平白养着没有主子赏玩,那百珍园早就应该关了!”

燕云度想起远在南疆的将士们在外追击敌犯,渴了摁一把雪到嘴里,嚼两口打个哆嗦,腔子里的那点热呼气都要被打散了;饿了啃几口硬饼子,牙齿都险险要崩掉。

他心里有点不舒服,可是端王乃是天家骄女,他似乎也不好拿有没有吃过苦来衡量她。

“改天去瞧瞧?”他将自己腔子里那点不适尽数压了下去,藏在心中最角落里,假作不见。

看的饿了,便往就近的胡家饼店门口去,就跟街上寻常布衣百姓一般守着,直等宽焦出锅,两人各拿油纸包两块来啃,焦香酥脆,满口生香。

端王殿下吃的毫无形象,嘴角还有饼渣,笑的一脸灿烂:“我最喜欢吃刚出锅的饼。”手里的很快干掉,又开始啃髓饼。

“等等——”燕云度忍不住开口,伸手将她嘴角的饼渣给抹下来,只觉得触手滑如凝脂,顿时懊恼于自己的冒失。

端王殿下似乎并没有觉得有甚不妥,还朝他调皮的眨眼睛:“香?!若是我父君知道我这副模样在街上边走边吃,说不定都要晕过去了!”她似乎觉得自己这个假设很有趣,顿时大笑出声,还顺手从旁边大茶摊子上花三文钱买一壶粗茶,两人就坐在简陋的茶摊各端个粗瓷碗,喝最便宜的粗茶,周围好多穿短打做苦力的寻常百姓,她似乎也很是怡然自得。

燕云度借着喝茶的动作低头——她的笑容太过灿烂,很容易让他迷失自己,恨不得将她藏起来,让她只笑给自己一个人看!

到了傍晚就更热闹了,城北的夜市开了场,那一片街坊里巷、民居庭院纵横交错,数以万计,这是大烈最热闹的地方。处处是拥挤的门庭,茶坊酒店艺人卖艺目不暇接,不知道在哪个拐角处就能淘到一块方砚,或者是在不知名的街角,就能喝到店家自酿的新酒。

燕云度从来都以为,南疆的酒烈,但是现在他才知道,京中的酒倒是不烈,入口绵软香醇,可是醉人!

烤野狐肉、炙香獐、煎蛤蜊、醉螃蟹……河里游的野地里跑的,还有治积食的山楂汤,咳嗽的川贝雪梨饮等等。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幽坊小巷,宴馆歌楼,看不尽的热闹新奇,数不尽的盛世欢歌,那些回京之后他以为远隔在自己生活之外的热闹,原来就在须臾之间,在这个人的带领之下,渐渐的融入了他的生活之中。

逛街是个累人的活儿,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不愿意走路,就近雇辆骡车,爬上去端王殿下跟车夫报个“归义坊”,便闭上眼睛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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