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天书与鬼画符(第1页)

上午的风波好不容易平息,林焱强撑着精神熬到了中午放课的钟声。族学的规矩,中午有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学生们可以在学舍用餐、小憩,或者温习功课。家境好些的,如林文博之流,自有小厮提着食盒送来精致的饭菜;而大多数的学生,则是啃着自带的干粮,或者去族学旁边巷子里的小食摊解决。

来福早就提着食盒在丙班门口翘首以盼了,见到林焱出来,连忙迎上去:“少爷,您可算出来了!饿坏了吧?姨娘让王妈妈做了您爱吃的笋片炒肉和清蒸鱼,还熬了绿豆汤解暑!”

林焱确实饿了,尤其是脑力(虽然没怎么用)和心力(主要是对抗睡意和屈辱感)消耗巨大。他接过食盒,找了个树荫下的石凳坐下,打开盖子,香气扑鼻而来。比起大厨房千篇一律的菜色,周姨娘小厨房的伙食显然更合他胃口。

他正狼吞虎咽,就看见甲班那边,林文博被几个同窗簇拥着走出来,他的小厮不仅提着多层食盒,还有个专门的仆役抱着个小冰鉴,里面想必是冰镇的酸梅汤或瓜果。林文博眼角余光扫过正在啃鱼的林焱,嘴角勾起一抹优越感十足的笑意,故意扬声道:“今日这炙羊肉火候正好,诸位同窗若不嫌弃,一同品尝如何?”

那几个跟班自然连连道谢,马屁声不绝于耳。林焱塞了满嘴的鱼肉,含糊地嘟囔:“啧,吃个饭而已,搞得跟外交宴会似的,也不嫌累得慌。”他三口两口扒完饭,把绿豆汤一饮而尽,满足地打了个嗝。管他什么山珍海味,填饱肚子才是硬道理。

休息时间结束,下午的课业是写字和诵读《千字文》。

郑夫子板着脸走进教室,先检查了一遍上午要求背诵的《弟子规》段落。轮到林焱时,他磕磕巴巴,总算在郑夫子越来越黑的脸色下勉强背完,免不了又是一通“榆木疙瘩”、“不堪造就”的数落。

“今日习字,描红《千字文》开篇‘天地玄黄’四字。”郑夫子命书童给每个学生发下一张印着红色空心字的描红纸和一张普通的宣纸,“握笔姿势,老夫再强调一次!‘指实掌虚,腕平掌竖’,笔杆垂直,切忌歪斜!都看好了!”

他亲自示范,枯瘦的手指稳稳握住笔杆,手腕悬空,动作一丝不苟。底下的学生纷纷模仿,教室里响起一片调整姿势的细微声响。

林焱看着手里的毛笔,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前世他用惯了硬笔,抓握方式随心所欲,哪讲究过这个?他尝试着按照郑夫子的要求去做,但总觉得别扭无比,手指僵硬得像鸡爪子,笔杆在他手里怎么拿怎么不对劲,总觉得下一秒就要掉下来。

他偷偷瞄了眼旁边的学生,见人家虽然也略显生疏,但至少姿势是那个意思。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郑夫子的动作,调整手指的位置。

“林焱!”一声厉喝在头顶炸响,吓得林焱手一抖,毛笔差点脱手。

郑夫子不知何时又幽灵般出现在他桌前,气得胡子都在发抖:“你……你这握的是笔还是烧火棍?!食指怎能扣得如此之紧?拇指要压住笔杆,不是去掐它!腕子沉下去!你这叫什么?这叫‘凤眼’不是‘鸡爪’!简直不成体统!你这放个假,回来怎么还不如之前了!”

说着,郑夫子伸出干瘦的手指,用力掰扯林焱僵硬的手指,试图纠正他的姿势。林焱疼得龇牙咧嘴,感觉手指头都快被掰断了。好不容易调整到勉强能看的角度,郑夫子才冷哼一声,甩袖走开:“照着描红纸,认真写!再让老夫看到你这等握笔,戒尺伺候!”

林焱苦着脸,活动了一下发疼的手指,认命地蘸了墨,开始在那红色的“天”字轮廓里填充。可这笔根本不听使唤!他想往左,它偏往右;想写细点,结果洇成一团墨猪;想写个横平竖直,结果歪歪扭扭像条蚯蚓。更要命的是,他脑子里对“天”字的印象,是前世那种横平竖直、方方正正的简化字,而下意识写出来的笔画,总带着点连笔和现代字体的影子,与描红纸上那繁复古朴的楷书格格不入。

他这边写得痛苦万分,额头上都冒出了细汗。那边郑夫子巡视一圈,又转回到了他这里。只是瞥了一眼林焱面前的宣纸,郑夫子的脸色瞬间就从阴沉变成了铁青,呼吸都急促起来。

只见那张纸上,第一个描红的“天”字还能勉强看出个轮廓,虽然结构松散,笔墨浓淡不一。可旁边林焱自己尝试书写的那几个“天”字,就简直是灾难现场了!笔画顺序混乱不说,字形更是怪异,那个“天”字的撇捺,被他写得像是两个随意甩出去的墨点,整个字看起来……就像是被车轮碾过又泼了墨的蜘蛛网!

“这……这是什么?!”郑夫子声音发颤,指着那排“鬼画符”,手指都快戳到林焱鼻尖上了,“林焱!你告诉老夫,你写的这是‘天’字吗?!这分明是鬼画符!是涂鸦!是对文字的亵渎!”

全班的目光再次聚焦过来,那个胖堂兄已经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赶紧用袖子捂住嘴,肩膀一耸一耸的。

林焱脸上滚烫,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古代的繁体字和现代简化字差别巨大,书写规则和审美也完全不

;同。他这点来自前世的“老底”,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文盲的标志!

“夫……夫子,”林焱硬着头皮解释,“学生……学生可能记错了笔画……”

“记错?!”郑夫子痛心疾首,“便是三岁蒙童,胡乱涂抹,也比你写的这东西更像个字!老夫教书育人三十载,从未见过如此……如此不堪入目之字!你这底子,简直比那刚开蒙的幼童还不如!真不知你前两年在学堂里都学了些什么!”

这话等于彻底否定了林焱过去的所有“学习成果”。林焱心里憋屈,却又无法反驳。他能怎么说?难道说自己是穿越来的,习惯写简体字?

“今日放学后,留下!将‘天地玄黄’四字,每个抄写一百遍!不,两百遍!写不完不准回家!”郑夫子下了惩罚,拂袖而去,似乎多看一眼林焱的字都会折寿。

接下来的《千字文》诵读课,对林焱来说更是如同听天书。郑夫子领着学生,用那种特有的、抑扬顿挫到近乎唱歌的调子念道:“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林焱跟着张嘴,却完全找不到节奏和韵律感。这些古文佶屈聱牙,很多字他都不认识,意思更是云里雾里。什么“宇宙洪荒”?什么“辰宿列张”?在他听来,跟和尚念经没什么区别,甚至还比不上某些流行歌曲的歌词有记忆点。

他努力想集中精神,试图用前世背单词的方法来记忆,比如联想、拆分。可“寒来暑往,秋收冬藏”还好理解,“闰余成岁,律吕调阳”就彻底让他懵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律吕是乐器?跟调阳有什么关系?他只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越听越糊涂,越记越混乱。

周围的同学,即便是丙班的,大多也能勉强跟上,虽然背诵时也是磕磕绊绊。只有林焱,像是个局外人,完全融入不了这种古老的学习氛围。他看着书本上那些密密麻麻、如同天书般的文字,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穿越带来的文化隔阂和……文盲的痛苦。

“看来……这读书,真不是我想象中那么简单的。”林焱望着窗外渐渐西斜的太阳,心里哀叹一声,“想当个有文化的官二代,混吃等死,前提是得先搞定这些‘天书’和‘鬼画符’啊!”

放学的钟声终于敲响。甲班、乙班的学生们说说笑笑地离开了,丙班的学生也陆续走光。只剩下林焱一个人,对着厚厚一沓宣纸和那四个如同大山般的字——“天地玄黄”。

来福苦着脸在一旁磨墨:“少爷,两百遍啊……这得写到什么时候去……”

林焱活动了一下发酸的手腕,拿起笔,蘸饱了墨。虽然姿势依旧别扭,字依旧难看,但他的眼神却比上午坚定了一些。

“还能怎么办?写呗!”他深吸一口气,落下了第一笔,嘴里念念有词,“天……地……玄……黄……就当是练肌肉记忆了!我就不信,我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还搞不定这几个方块字!”

夕阳的余晖将教室染成金色,映照着他伏案疾书(虽然写得慢且丑)的执着身影。这只曾经的咸鱼,为了不被时代抛弃,为了守护想守护的人,正用他最不擅长的方式,笨拙地,开始了他征服“天书”的第一步。虽然这一步,迈得如此艰难,甚至有些滑稽。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通天,你做个人吧[洪荒]

通天,你做个人吧[洪荒]

当年万仙阵破,师尊亲下纷乱红尘,谴责诸圣妄动杀念,又不声不响地牵走了意图毁天灭地的我又八百载,周王朝覆灭。我趁着师尊出门,快乐地把紫霄宫炸成了烟花。三十三天震惊,师尊只道是个好日子,他开心就好。如此千年万年,我老老实实地待在师尊身边,除了时不时出门威胁昊天瑶池。毕竟我好多徒弟还在他们手下打工。师尊也陪我一起去,于是昊天脸色神情仿佛死了爹娘,虽然他天生地养,没有爹娘。我出门搞事,师尊陪我我安静闭关,师尊陪我。师尊确确实实,是待我最好的一个人。所以当无量量劫到来,洪荒走向终焉之际。我伏在他膝上,问他可有什么心愿未了他静静地看着我,沉思良久通天,若有来生,你做个人吧。我想了很久,作为一只纯正的清气团子,除非抛弃跟脚,投胎转世,不然我是做不了人的。那师尊的意思,是让我做个好团子吗?我答应了他。若有来生,我一定做个好团子。于是重生之后。我郑重地通知老子元始这辈子三清变二清,我们再也不是兄弟了!元始听了想打人,我反手就给打回去了!之后,我带着好友东皇太一和徒弟多宝道人,一起套了接引准提的麻袋,谁让他们当初欺负我徒弟的!师尊对此很是赞同,后来又陪我去了一次。再往后,洪荒天道蠢蠢欲动,欲兴量劫。为了世界的公平与正义,即将证得大道圣位的我一剑就把祂削成了两半!那天师尊抚着我的发,仿佛叹息了一声,又轻声夸赞道通天真是一个好团子啊。没错,我上清通天,是世上最好的清气团子骄傲!CP鸿钧X通天注1当日不更挂请假条,没放就是还在挣扎。2正文第三人称。3圣人所思所求,不过一线生机圣人所爱所慕,亦此洪荒众生。核心人设...

重生王妃只想和离

重生王妃只想和离

丞相嫡女顾清洛,本与璟王萧玄璟有婚约,却被庶妹顾清卿和萧玄璟设计换亲,被迫嫁给了璃王萧玄澈,上一世她在与璃王相处中逐渐爱上了他,她以为一切都会这样下去,可到头来他只是利用她,导致她一尸两命。重来一次,她只想远离他,而他却一反常态的靠近她。...

重生后独宠灾星小夫郎

重生后独宠灾星小夫郎

上辈子钟洺眼高手低,轻信于人,白白浪费一身好水性,落了个船毁家破,战死他乡的下场。重生一世,他只想寻门亲事,脚踏实地过日子。人人说苏家乙哥儿天生六指,克亲不祥,钟洺却觉得他能干勤快又心善,就是看起来面黄肌瘦,像成天吃不饱饭。他想,如果自己娶了人过门当夫郎,一定能把人养得白白胖胖。苏乙命苦,出生后爹娘遇难,收养他的舅舅也葬身鱼腹,顶着灾星的名号,日日饱受嘲讽讥笑。他羡慕海里的鱼,可以无拘无束地游向很远的地方。某一天,钟家那个会潜水的捕鱼好把式钟洺上门提亲,拿出沉甸甸的铜钱,白花花的新米当聘礼求娶苏乙。两人成亲后,小哥儿不求别的,只求能顿顿吃饱饭。然而相公待他极好,给他添新衣买点心制鱼骨风铃磨贝珠做头面。后来更是下船上岸,沙田种稻,养鸭卖蛋,盖起结实的蚝壳房。全家正式编户入籍,子孙得以科举,自此改换门庭。曾经人人厌嫌的灾星哥儿,不仅没被休弃,还摇身一变成了地主夫郎,再不受人鄙夷。人人都说水上人生来卑微,注定世代无土无业,无籍无坟。死过一次的钟洺不信,也不甘。这辈子他发誓绝不再浑浑噩噩地活,要带着全家一起到陆上去。努力搞事业重生攻x孤独坚韧小可怜受阅读指南1主攻,攻受互宠高亮,攻重生,慢热日常风,主打渔家生活,后期上岸经营成为小地主,但依旧在海边,不会大富大贵。2哥儿设定,正文中包含生子养崽。3文案中的水上人原型有部分参考历史上疍家人的经历,但本文时代地域等均架空,私设如山,真的如山!作者非相关专业人士,资料均来自书籍与网络,望勿代入现实。4攻受均为古代土著,受时代环境所限,非完美人设。...

恋爱脑他盯上我了

恋爱脑他盯上我了

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祁九琏看完追了三年的文后,隔着屏幕无能狂怒。死洱子,你居然写死了楼煜!作为书中人气远高于男女主的男三,楼煜真身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蛟。却被作者写成了痴爱女主为女主掏心掏肺,最后因剖心救女主而死的恋爱脑。气得她怒码千字长评,还没发出去,穿成了书里的角色。祁九琏我马上就改了你的破剧情。她开始花式隔绝楼煜与女主接触,纠正楼煜的恋爱脑。楼煜要为女主挡伤,她推开女主楼煜要挖妖丹救女主,她抢了女主就跑。各种操作后祁九琏终于等到他甩掉恋爱脑,一心向上,放了心,美滋滋和别人约好出去玩。结果还没出门,被一个冰冷的物什缠上,黑鳞覆盖的蛟尾紧缠她的脚踝。有人自她背后搂住她,贴近她的耳畔,眼中尽是疯狂与占有你想去哪?他的蛟尾攀上来,你明明已经变正常了!楼煜收紧蛟尾,关上门那是装给你看的,瞧,被我骗到了。楼煜的一生都被剧情控制,重来一世,剧情让他去救女主,他拾起刀,只想将她们都杀了,却被一名少女扑了满怀。少女满眼都是他,眸中的欢喜多得溢出,野蛮地闯入他阴暗泥泞的世界。可他不满足那一丁点的碰触,贪婪地想要更多。那些觊觎她的日日夜夜,想的全都是将她锁在自己身边,任由自己索取。正常是装给她看的,不这样,又怎么将她诱到自己身侧?楼煜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柔情与卑劣,只求他的太阳,永远只照在自己一人身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