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章(第1页)

薛庭笙一直觉得沈南皎是那种脑袋空空的金刚花瓶美人。

外貌美丽,也很抗揍,但脑袋空空。

他露出这种被震惊到的表情,就显得更加不聪明了。

薛庭笙道:“既然有闲心散步,说明你已经恢复神智了——那我们来聊聊孩子的问题。”

“你什么时候怀的?”

沈南皎:“……”

他表情有片刻的僵硬。

毕竟怀孕一事本来就是他胡诌,只是机缘巧合,居然当真骗住了薛庭笙。

沈南皎出身自望棠山,望棠山有一密咒,将其用心头血绘至人后背附分与魂门处,可在人濒死一瞬自发榨取其身残余灵力与神魂,在内府中结出一枚生种。

这样即使沈南皎身死,只要内府生种未枯,再由望棠山的人为他收尸将其带回望棠山,用灵力温养,养个三四十年,便能复生。

谁能想到他临死前随口谬言,薛庭笙却当真信了。不仅信了,还用灵力查看一番,恰好看见他内府生种,误以为那是一枚胚胎。

望棠山没能收到沈南皎的尸,薛庭笙收了。

薛庭笙不仅收了,还天天给他灌灵力灌各种海上方记载的天材地宝,愣是灌到三四十年缩短成三个月,把沈南皎给灌活了。

现下沈南皎内府残余的生种气息,其实便是他尚未完全复原的灵力和生机。等他修为恢复如初时,那枚残余的生种就会被彻底消化消失——届时他的谎言不攻自破。

不过现在嘛……

沈南皎瞥了眼薛庭笙,薛庭笙就站在洞口,她体型不大,站在门口也堵不了多少光亮。在她刻意收敛自身气息时,站在那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话本里随机路过的清秀路人。

既不出挑也不至于丑陋,还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有明显的黑眼圈。

但沈南皎不会觉得薛庭笙普通。

他和薛庭笙见面不过三十余次,每次只要一碰上总会动手,可以说是见一次打一次,每次都不欢而散。

他太清楚薛庭笙根本不是什么讲究敌人受伤了就暂且放过敌人,等敌人养好了再战的光明磊落的性子;要让她知道怀孕是假,都不用等到今天的太阳落日,她现在立刻马上就能一拳打死自己。

这密咒一辈子就生效一次,他再被薛庭笙杀一次可就真死得透透的了。

越想沈南皎心里越发凉,不自觉摸摸自己脖颈,有点不敢和薛庭笙对视,悄摸的移开了目光,努力胡编乱造:“就……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就是怀了,我又不会每天都关注自己肚子里有没有孩子。”

薛庭笙:“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怀孕的?”

沈南皎胡诌:“就是决战前面几天——具体哪一天我也不记得了,我一回想就头疼,肯定是被你杀了的后遗症!”

说着,他装模作样一手扶着自己脑袋,顺口把锅甩给了薛庭笙,眼角余光也瞥向她,悄悄观察薛庭笙的反应。

薛庭笙没什么反应,看起来好像在发呆。

沈南皎从她脸上看不出什么,顿时有点忐忑,迟疑的想薛庭笙这是信了还是没信?

薛庭笙:“我知道了。”

沈南皎:“?”

就这一句?没别的了?不是,她知道什么了?

薛庭笙没有要解释的意思,说完这句话之后转身就要走。

沈南皎见她要走,一时着急,倒也顾不上装头疼了,立刻从床沿边跳起来:“你要去哪?”

薛庭笙:“与你无关,你就呆在这里好好休息。”

沈南皎亦步亦趋跟上薛庭笙,嘀嘀咕咕:“我睡得够够的了,睡不着。不是我说,你这个山头除了你我两活人,剩下的都是山精野怪,你怎么放心把我这么柔弱的一个人类单独扔在洞穴里!”

一想到刚才蹲着树茧上等着吃自己的那群妖精们,沈南皎还觉得后脖颈直冒冷气。

若是他修为尚在,自然是丝毫不怕这些小妖怪。

但偏偏他现在修为几近于无,身体还虚得很,追着薛庭笙跑了几步,沈南皎已经开始大喘气了。

薛庭笙道:“你若是安安静静呆在山穴里,不会有妖怪来找你麻烦的。”

沈南皎:“我是人又不是雀儿,一直呆在一个地方会闷死的!”

薛庭笙点头:“你说得也对。”

说完这句话,她停下脚步,一挥衣袖;顿有狂风扑面,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攥着沈南皎衣领便将他拽回山穴之内。

沈南皎被拖得七荤八素,眼前直冒金星,一头栽倒在铺了柔软绸缎的床上。他晃晃脑袋爬起来,一抬头就看见山穴入口被层结界笼罩,流转的灵力结界外,是薛庭笙渐渐走远的背影。

沈南皎:“……”

沈南皎:“薛庭笙你是狗吧?!”

薛庭笙又回到了那枚树茧的位置——这个阵法布置得简陋,若是沈南皎修为还在,大概能如入无人之境七进七出。

不过就算他现在修为散得差不多了,却也能找到这阵法的命门。

若非他调动不了灵力,身体又因为刚复活没有多久,虚弱异常,大约还真能跑出去。

果然,先散了他一身修为是对的。

薛庭笙蹲下身,耐心的开始修阵法。她于阵法一道不太擅长;太簇对阵法不感兴趣,收在湖镜里的功法秘籍多为剑术,阵法书寥寥无几,就连北冥山现在有的几个守山阵法,还是薛庭笙下山后偷学别家,回来依样画葫芦布下的。

从天光大亮修到日沉西山——薛庭笙蹲得有点脚麻,改换成直接坐在地面上,眉头紧皱,沉默的望着地面上的阵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