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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狗血穿书(第1页)

在黑漆漆没有一丝声音,身边全是死人的夜里,被一只冰凉的手握住脚腕是什么感觉,宋云清算是体会到了,就像是毒蛇缠绕在她身上,她的心脏都吓得忘记了跳动。

宋云卿抖着嘴唇看向自己的脚腕,再顺着那只握着她脚腕的手看一下手的主人。那个刚刚他伏在地上,头盖住整个脸的小姐,此时艰难的抬起了头。

宋云清从小生活在新社会,接受唯物主义教育,即使她自己反科学的死后重生,她也依旧不相信这个世上有鬼,但同时也挡不住她打心底里害怕,她抖着嘴唇问这个女人:“你,你没死?”

宋云清看到这个还只能算得上女孩儿的人平静的扯了扯嘴角,喘息着艰难的说:“我,我还没死。你是在找钱吗?我这里有?”

“呃,”宋云清迟疑,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先说救命吗?怎么她反而告诉她她有钱,这要是换一个品行稍差点儿的人听到她的话,肯定就把她身上的钱摸完,然后走了。

女孩儿似乎看出了宋云清的疑惑,她苦笑了一下:“我虽然现在没死,不过估计也离死不远了。所以我不用你救。不过,你能把我扶起来吗?我这样趴着很不舒服。”

宋云清平复了一下心情,弯腰轻轻把女孩扶了起来,本来想让她靠在她身边的尸体上的,后来想了想,还是自己坐下来,让女孩靠在她的身上。

女孩儿被扶好后,夏琳看到了女孩从左胸到腹部一道深深的刀痕,刀痕处此时还有血透过衣服从里面一点点渗透出来。

宋云清一惊,赶紧说:“我帮你包扎一下吧?”

女孩儿的声音有气无力:“不用浪费力气了,我身上的血已经流了一个多时辰了,用不了多久就要流干,反正也活不成了。我会喊着你就是想死前跟人说说话。”

女孩儿说着一点一点的把手从领口处伸进去,又费劲的把手抽出来,然后她看到女孩手中多出了一个绣着荷花的粉色钱袋,女孩儿把钱袋子放在宋云清身上:“你陪我说会儿话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夏琳把钱袋拿在了手中,她不知道女孩想说什么,但一个人死前的最后这么一个小要求,别说人家还给钱了,就算没钱,她也愿意满足她。其实她也迫切的想找个人说说话,但是她想说的话在这个世界说不得。

宋云清轻声说:“好,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我听着。”

女孩儿靠在宋云清的身上,她的声音很轻,缓缓地开口说道:“我母亲出身江南世家,十岁那年因为外祖获罪,外祖家所有男丁被判流放千里,女眷充入歌舞坊。自此,我母亲便从一位官家小姐,碾落成泥,成了边关一家歌舞坊的头牌舞姬。

我父亲是威远侯府的世子,他从小就跟着我祖父带兵打仗。岁迎娶敏佳郡主,岁就是能带兵独自打仗的小将军,岁那年老威远候过世,我父亲成了新的威远侯。那一年,边关蛮夷来犯,我父亲作为主将去往边关带兵打仗。父亲带领士兵在边关经过几个月的战斗,把蛮夷打到了几十里之外,那场仗大获全胜。

得胜回来的庆功宴上,我父亲的一名属下请了我母亲在庆功宴上跳舞,父亲被手下们灌的多喝了点酒,当天晚上在属下的起哄之下,半推半就跟我母亲成了好事儿。

我父亲第二天醒来后就直接纳了我母亲做妾。不过因为我母亲是罪臣之后,所以她只能是最低等的贱妾。

后来父亲又在边关镇守了七年,这七年父亲身边只有我母亲一个人,我母亲也在第二年的夏天生下了咳咳,咳咳,呕”

女孩儿说着说着突然咳嗽起来,直道她从嗓子里呕出一滩血,咳嗽声才停了下来。宋云清看她嘴上下巴上都是血,可她还想继续说她没有说完的话,不由出声阻止:“先别说了,休息一会儿,你这样,在咳血的话就不好了。”

女孩儿扯了扯满是鲜血的嘴角,却执意要说:“再不说的话,我怕我就没有机会说了。后来,后来父亲在边关镇守七年期满,被皇帝召回京城,当时父亲便带着母亲和我一起回了京城。咳咳,皇上亲自迎接父亲,可没想到,就在皇上与父亲君臣说话的时候,突然有刺客对着皇上放箭。当时我母亲就站在父亲身后,她那么胆小的一个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直接挺身护在了皇上的身前,替皇上挡了一箭。后来刺客被抓住了不过我母亲也当场没了气息咳咳,咳咳,呕”

女孩再次呕了一口血,本来靠在她身上的身体也坚持不住,直接歪倒了站了身边人的尸体上,嘴里喃喃着一句话:“辜负了母亲的期望,我不甘心”而后就彻底闭上了眼睛。

宋云清把手指伸到女孩的鼻翼之下,没有感觉到任何气息,不由叹了口气。

女孩儿的话没有说完,但她却知道女孩所说故事的后续,因为这个故事她曾经在一本小说上看过。她也才知道,原来她不是普通的重生到了古代,而是重生到了一本古言小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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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叫宋芸晴,跟她的名字同音不同字。宋芸晴是小说中连女四都算不上的女配。她和她的母亲在整个小说里,只用了几百字就讲述完了她们的一生。

女孩的母亲为救皇上而死,皇上在得知女孩的母亲是威远侯的妾室,而且威远侯的这个妾室还有一个六岁的孩子时,当着众士兵还有来迎接的官兵们的面,就要赏赐宋芸晴。

可就在这个时候,威远侯的嫡妻却站了出来,她大义凛然地向皇上表示:作为大雍朝的子民,为保护皇上而死,是她的荣幸。宋芸晴作为威远侯府的女儿,不应该因此接受皇上的赏赐。不过她这个嫡母为了表示对府里妾室的赞许,答应把妾室的女儿宋芸晴寄在她的名下,以后宋芸晴就从一个贱妾生的庶出女儿,变成寄在郡主嫡母名下的威远侯府嫡女。

郡主的一番话不仅赢得了威远侯的赞许,赢得的皇上的好感,更是让当时在场的官兵,大臣,还有围观的民众,都夸她是大度的贤妇,不愧是从当朝唯一一个异姓王府培养出来的郡主。

可看过小说的宋云清却知道,皇上本来是想给宋芸晴一个县主的身份的,被郡主这一番话说的,皇上理所应当的就打消了这个决定。

后来宋芸晴根本没在京城住够一个月,就被郡主这个嫡母安排着,回河南老家去孝顺祖母去了。对外的说法就是老威远候没有见过这个孙女,想让这个孙女陪着。

然后宋云清这么一去,直到她十一岁祖母过世,也没让她回家,只说让她在老家给祖母守孝。

宋芸晴给祖母守孝的第三年,河南爆大旱,郡主特别有慈母心的派人去接宋芸晴回去,没想到宋芸晴在回京的路上不幸遇到流民,在跟流民的冲突中死掉。

这本小说中的女主就是宋芸晴的嫡姐宋元容,宋元容比宋芸晴大两岁,宋芸晴死的时候宋元容十五岁。

宋元容那个时候正是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不是未婚夫萧允谦,而是书中男主,也就是当朝宣王雍怀瑾的时候,心里正不知怎么好呢,已经拒绝了好几次两人的邀约。

因为宋芸晴的死,她这个嫡姐太伤心,不仅见了两人,而且一向开朗活泼的她,还忍不住在这两个男人面前流下了难得一见的泪水。

然后这两个男人不忍心让宋元容伤心,萧允谦主动退亲成全心上人,并且以后做她的忠犬,成为女主儿子登上皇位的最大助力。而雍怀瑾也在女主退婚后,风光去女主家向女主提亲,后来更是在跟女主的婚姻生活当中一心一意,只有她一人。

小说的结局是,女主的儿子被中年无子的皇帝过继到名下,成为太子。在皇帝死后,女主儿子登基为帝,新皇册封生父生母为太上皇和皇太后,女主一家三口成为世上最尊贵的三个人。

世人说起来都是说皇太后天生命好,她的父亲只有她母亲一人,她是她父亲和母亲唯一的女儿,她是她的丈夫唯一的女人,他的儿子是至高无上的皇帝,她是世界上最尊贵的女人。至于作为女主跟男主男配感情催化剂的宋芸晴,世上谁还记得有她这个人。

宋云清脑中闪现着小说中的内容,也不过几秒钟的时间。过滤完书中情节,她不由叹了口气,结合那些土匪们的话,宋芸晴的死很有可能就是女主的母亲指使的那些土匪,所以女主的天生好命,也只不过是因为她有一个心狠手辣而且很会算计的母亲而已。

宋云清打开那个钱袋子,当看到里面闪着金光的金元宝,还有许多碎银子和透亮的玉时,她有些不淡定了。

看着身边宋云清的尸体,要是什么都不做,就这么拿着这些钱走的话,好像有点不地道。想了想,她还是决定在树林里刨个坑,把宋芸晴埋到坑里,至少免了她抛尸旷野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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