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第1页)

傅灵忱的唇很薄,如他的人一样透着一种微凉的气息。轻轻压在洛云逍的唇上时,仿佛炎热的夏天抿了一口清凉的水。加上他最近总是在吃变异果,整个人的身上都带着淡淡的诱人果香。

洛云逍有点惊讶的瞪圆了眼睛,冷茶色的眸子在烈日下格外明亮,仿佛阳光下闪烁着夺目的宝石。等到洛云逍回过神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样不妥,抬手就想要把傅灵忱从面前推开。

虽然他们两个是正经的夫夫关系,但是在这样光天化日的情况下亲热,实在不是洛云逍能做出来的事。而且而且他总觉得这样怪怪的,一种他说不清楚的感觉在身上蔓延,有一瞬间让他快要透不过气了。

傅灵忱察觉到洛云逍想要躲闪,不仅没有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反而不急不缓的追着他的唇瓣亲吻。傅灵忱一开始只是想要浅尝即可,却没想到一旦亲上了味道这么可口。洛云逍这人明明那么无趣,可是这双唇ci起来倒是比糖还勾人。

洛云逍几乎要躺在灵兽身上了,他被傅灵忱轻咬了一下唇角,脸上忍不住一阵的滚烫。“别,万一被人看到了不好。”

傅灵忱闻言扫了四周一眼,放眼望去全是一片荒芜的荒漠,周围别说有什么人了,就连几棵像样的树都没有。不过傅灵忱也没有继续为难洛云逍,最后又轻啄了一口便放开了人。

整个下界大陆的环境都很差,很多地方不是常年积雪就是一片荒漠。就像洛云逍从小长大的恶灵城,那就是一座立于茫茫大漠之中的巨城。

虽然有不少人在努力开垦荒地,但是周围能种植的地方依旧很少。这也是为什么下界大陆物资匮乏,连比较普通的水果都很稀少的原因。

傅灵忱一边坐直身体,一边理了理有点凌乱的衣襟。他只不过亲了洛云逍几口,唇上便染了口脂一样变成了嫣红色。

按道理一个男人长得那么美,应该是一件让人觉得别扭的事情。可是这种宛如夏花绽放的美,到了傅灵忱的身上就变了一种味道。他身上除了那股神秘的吸引力之外,还带着一种充满攻击性的美感。

这种宛如刀锋一样凌厉的美感,是女人与双儿永远无法拥有的。也正是因此,无论傅灵忱外表长得多美,都不会显得有一丝的女气。

洛云逍盯着那抹惑人的嫣红,心脏不受控制的一阵狂跳,仿佛有什么突然破土而出一样。他总觉得若是继续看下去,他就会变成自己不喜欢的样子。因为有一瞬间,他很想凑到那抹诱人的嫣红上,再次感受一下微凉而又柔软的触感。

洛云逍用力的捏了捏攥了攥拳头,这才压抑住了心底的奇怪感觉,然后故作镇定的看着前方道“你之前说,你要休息四五天”

傅灵忱听到洛云逍的话,突然就想起了一件事。他之前与小黑猪大战时,摘了小黑猪守护的那朵银白色的小花。虽然他不知道这朵小花的名字,但是却知道这朵小花的价值非凡,不然也不会有一只十九阶的灵兽守着。

洛云逍见傅灵忱没有回答,忍不住回头朝着傅灵忱看去,就听见傅灵忱轻声道“喏,再给你一样好东西。”

他说着便把那朵小花拿了出来,洛云逍在看见小花的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呆滞。他觉得他们的运气已经很好了,却没想到连传说中的瑰宝都能遇见。

地伏灵花,传说之中有着类似洗精伐髓作用,让觉醒者一夜脱胎换骨的好东西。它可以一次性洗掉觉醒者身上全部杂质,对于觉醒者来说有着非同一般好处。

这种只在书本里出现的东西,此时正被傅灵忱粗鲁的攥在手里,地伏灵花的一片叶子还被扯掉了。

洛云逍盯着傅灵忱半晌,完全没想到傅灵忱要把这个给他,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不过他转念想到傅灵忱的身体,他觉得跟自己相比傅灵忱更需要地伏灵花。

“这东西叫地伏灵花,普通人吃了有脱胎换骨的好处。既然它是你运气好找到的,就说明它和你比较有缘分,这东西还是你吃了养身体。”

洛云逍见傅灵忱闻言没有说话,忍不住开口催促道“你趁着现在赶紧吃了,免得等会花枯萎了,到时候的药效就会大打折扣。”

在傅灵忱听到这就是地伏灵花时,这才想起来这是什么东西了。在小说里面洛云何进入奇遇秘境,最大的收获便是地伏灵花与九魂仙草。

傅灵忱没想到他们这一次,竟然机缘巧合的抢了地伏灵花,看来他就算是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原本的好气运也没有任何变化。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天道奈何不了他。

这个消息让傅灵忱的心情大好,连带着看向洛云逍的目光也多了一丝温度。他轻轻的牵了牵好看的薄唇,然后难得耐心的解释道“我不需要这个,我有更好的。”

傅灵忱可没有跟洛云逍客气,如果他没有变异血莲的莲子,他一定毫不客气把这个吃了。不过他手里现在有两个莲子,就用不到这种灵植仙草了,倒不如把这个给洛云逍来增强实力。

以后的路他们要一起走,洛云逍越是强大他才越是轻松。说不定等到洛云逍越来越强大时,洛云逍还能反过来保护他呢。

洛云逍愣愣的接住了地伏灵花,一双浅色的眸底闪烁着惊讶与迟疑。这么好的东西,傅灵忱竟然真的就这样给他了。还有傅灵忱说他有更好的,他口中所谓的更好的肯定非常好

洛云逍发现傅灵忱有点可怕,他到底有多少让人眼红的好东西好在知道这些的人是他,若是被其他人知道的话,傅灵忱就算再强再可怕,别人也会举全族的力量来夺宝。

就算全族的人打不过他,还有整座城的人,甚至整个大陆的人毕竟人心都是贪得无厌的。他身怀这么多的重宝,除非他死了,那些人是不会放过他的。

洛云逍下意识的想要还给傅灵忱,但是他已经欠了傅灵忱很多了,就算下一世下下一世他也是还不清的。如果他现在才开始推拒,反而显得他这个人又虚伪又搞笑。

傅灵忱见他一脸沉重的样子,大概也明白了洛云逍在想什么,刚好他也不是那种烂好心的人,见状他便在洛云逍耳边坏坏的道“我也不是白给你的,等我们到了巨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离婚从被大佬追求开始

离婚从被大佬追求开始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无间

无间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顶流影后她追妻火葬场了

顶流影后她追妻火葬场了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HP佩妮的玫瑰

HP佩妮的玫瑰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