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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对她们忠心!怎么,果然是她们的歌迷……”
那小兵忙低下头不敢回答,而那老兵说到此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改方才的凶神恶煞,阴恻恻地笑起来:
“我倒是忘了,夫人和小姐可是百年难见的金嗓子。今天真是我们大伙儿的运气,不如请夫人和小姐为我们唱一首助兴,如何?”
“不唱。”毓华口吻淡然,却语意坚决。
“夫人,你看我们几个可都是你的歌迷,只要您唱一首,我们就让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请你们去见参座,怎样?”
“不,我不愿。”毓华依旧冷脸看着他。
老兵向前一步,慢慢从肩上取下了一杆元年式长枪,常欢立刻打起精神,紧持匕首,另一手不自觉地将毓华挡在身后。
老兵笑笑:“大小姐,你也是懂军火的人,是你的匕首快,还是我的子弹快,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你敢动我们一根汗毛试试?!”毓华厉声道。
“夫人,想知道参座给我们下的命令是什么吗?”老兵似乎一点都没被毓华震慑到,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捉活的!所以,您懂了吗,他可不在乎你们断胳膊缺腿!”
说着老兵陡然将枪上膛,瞄准了常欢的腿,阴恻恻地喝问:“唱不唱?”
周围气氛一时凝滞,小兵为老兵气势所慑,似乎也不敢再开口了。
“哦,不对。你们二位中…好像是大小姐唱得更好听,”老兵说着转头看向年轻小兵,“是不是?”
小兵呆呆地看着老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过老兵并不打算让他回答,而是自顾自移动枪口,对准了毓华的双腿,赫然抬头看向常欢:“大小姐,开个嗓,赏个脸呗?”
常欢死死盯着老兵,她眼中积淀着的寒光一层层泛着霜冻,眼见寒霜即将扑面袭来。蓦地,她轻轻一眨眼,将眼中的寒意全盘瓦解。
常欢弯起眼,笑眯眯地说:“想让我唱,我就唱呗,干嘛那么凶。”
四十三、中弹
常欢还真开嗓了,哼唱的就是当初在教堂的那首《奇异恩典》。
歌声飘荡在马家庄的集市上空,宛如一把甘露洒在干涸已久的农田上。
前一秒,还在刁难她的老兵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也主动封嘴,十分享受般地抱起手臂,摇头晃脑地合着她的拍子打起节奏来。
其他几个士兵一也变得格外认真,细细聆听着。
常欢唱了几句后,突然收口,不再唱下去了。
那老兵瞧向她,脸上淌出一阵令人发毛的笑意:“怎么不唱了?大小姐莫不是觉着给我们这群臭丘八唱歌跌了身份?”
“不,是我乏了,不想唱。”老兵脸上闪现一抹愠色,转身向常欢逼近几步,毓华见状,不由往前走了几步,想拦在常欢跟前。
常欢伸手捏住了她手腕,微微有力,笃定。
毓华明白了,知道这孩子有她的主意。
果然常欢见老兵逼近,忽然冲他展颜一笑:“大叔,你怎么好意思让我一口气从头唱到尾,也不容我歇口气?”
老兵一怔,就见常欢凑前两步,脸上露出那种看上去特别纯真的小姑娘的微笑,然后张口又来了一首清脆的歌谣。
竟是西北当地的信天游,常欢一扬声,一串歌词从她喉中滚出:
“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沟,不见我的童年……”
毓华平日里多听常欢唱的是督军所需的耶教歌谣,从没想到她不知几时竟学了这一首当地民歌。
这种民歌要唱出味道来,非一两日冰冻之寒。看她每日忙碌于各种功课,也不知她是怎么抽出了工夫,又是向谁习得的。
毓华发现自己和常欢逃出徐家后,这一路作伴,她是越来越看不透这孩子了。
原以为她跟着自己生活了这么久,早就算了解她,可她身上未知的地方竟越来越多。
而且很多时候,她的举动一点儿都不像个小孩子,即便她脸上妆出孩童纯真的笑容。
这首信天游果然更符合这几个士兵的口吻,眼见他们听得如痴如醉,连带头的老兵都忍不住跟着哼哼,几句过后,还闭上了眼睛,看上去十分享受的样子。
就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刹,常欢脸上浮起了一个谁都不曾察觉的笑。
她骤然从腰间掏出护身匕首,一甩手腕,薄而利的匕首刺向老兵的眼睛。
但这老兵不愧是上过战场的人,对危险有本能感知,正当匕首刺来时,下意识往后一退,避开她这一划,但哪知常欢却早已备好了后招。
她当即抬肘斜刺,匕首泛着白光直直在他额上切过。
锐利的刀锋瞬间拉开了一道口子,顿时鲜血滑过脸上,迷糊了老兵的眼睛。
“啊……”老兵发出一声惨叫,鲜血漫入他的眼中,他以为自己眼睛被刺到,顿时停住了步伐。
毓华一时被骇得定住了身子,很快,一只温热的小手拽住了她的手腕。
“姊姊,走!”常欢一把拽住毓华,拉着她便往村口跑去。
“哥,你咋了!”“队长,你的眼!你的眼被人戳了!”
两个跟在后面的士兵一拥上前,围住老兵七嘴八舌地关切他。
老兵镇定下来才发现自己不过是额头被划伤了,猛地抬脚踹开身旁的士兵,拔步追了上去。
“混账!老子没事!还站在这里做什么,快把臭娘们抓回来,别让她跑了!”
几个士兵都追了上去,独独那名小兵,虽被逼喝着往前赶步,却跑得如同龟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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