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八章亡灵人夫(第2页)

洁菲儿耸肩:“她这种急性子,有什么话直说,我倒觉得打交道很方便。”

苏莱娅忍不了了:“你们有完没完!”这个工作时长已经超出了她的忍耐极限,上辈子996也就算了,这辈子睡帅哥才是她的人生目标!

凯瑟琳依然慢悠悠的,晃着红酒杯,回到王座前坐下。在苏莱娅的耐心即将耗尽之前,她像是刚想起来什么似的,恍然道:“说起来,我好像在这座城堡附近也开了一家供自己玩乐的梦魔店。”

苏莱娅和布莱丽的眼神同时犀利了起来。

“凯瑟琳殿下,石像放在这里您看可以吗?”苏莱娅火速将订购的美术品一一打开包装,搬到合适的位置。

布莱丽狗腿地献上红酒瓶:“公爵大人,酒还够吗,要不再给您添点?”

凯瑟琳:“……这次的同伴很现实啊,洁菲儿。”

洁菲儿只能尴尬地笑了笑。

两个好色的家伙!

……

《不死族专门店:亡灵人夫》——

苏莱娅(人类):这次我们体验了不死族,这个种族其实在梦魔界非常不受欢迎,因为不死族大部分都是身体冰凉,肉体腐烂,只靠灵魂驱使行动的肉块,都不能称为活物。我也是思考了很久,才选了勉强能接受的僵尸。

就是身穿清朝官服,双手平举,走路一跳一跳的那种僵尸。额头贴着符纸,林正英的一生之敌。好吧,能看懂这句的都是自己人。

外貌没什么好说的,看面相,生前大概是个帅哥。身材倒是不错,就是手感很差,皮肤干巴巴的。建议如果有妹子想玩,还是别脱衣服了。

身上有一点血腥味,但是不明显。过程中他的身体反应有点像死后僵直,敏感度等同于没有,所以前戏也省了。能别亲尽量还是别亲吧,反正他也不会给你反馈。

无情的打桩机器,丁丁粗度硬度都不错。长途旅行中如果实在想解决生理问题,可以用来救个急,或者猎奇的妹子可以试试。(6分)

洁菲儿(精灵):除了那些喜好腐臭的种族,在其他种族眼里,不死族绝对能排上厌恶榜第一。因为我喜欢身材高大的肌肉男,所以前台的服务生,弗兰肯斯坦,就非常符合我的性癖。

弗兰肯斯坦,就是大家都熟悉的科学怪人,是由不同的尸体拼接而成的巨大人体。几百年前有人类想研究复活术,结果就搞出来这么个怪物。面目狰狞,身材壮硕,绝对称不上好看。

但是我要说,这个家伙意外地很温柔。

丁丁也是缝合的,非常粗壮,连我都觉得有点吃力。但他很有耐心,过程整体而言也很舒服。只是毕竟是尸体,体温极低,这点上可能会出现喜好的分歧。而且气味也是避无可避的一点,真的挺难闻的。(6分)

布莱丽(兽人):因为我属于犬类兽人,对气味很敏感,一点异味也忍受不了,所以可供我选择的牛郎屈指可数。前台推荐了完全灵体化的幽灵君,和完全白骨化的骨头君,一个只能看不能摸,一个从头到脚都是骨头。

还能怎么说呢,幽灵君是大帅哥,但是看得见摸不着,只能看着他自慰。骨头君……至少骨头可以啃。我最后选了骨头君。

已经跟性欲没啥关系了,虽然他说可以用骨头捅进去,但还是算了吧。总之把他全身舔了一遍就结束了。也没满足食欲,反而更饿了。(3分)

凯瑟琳(吸血鬼):都说不死族的男人不是难闻就是摸不到,但是吸血鬼就没有以上缺点。这家店是我开的,自然有男性吸血鬼为我服务。

皮肤雪白,永葆青春,什么样的美男子都有。他们大部分时间和我一起沉睡,等我醒来,他们也能以最佳状态迎接我。

可惜的是,他们都是向我宣誓效忠才成为了吸血鬼,没办法接客,所以想体验吸血鬼的女士们可能要找别的店了。(8分)

第二天清晨。

“好了,这次的评鉴写完了。”苏莱娅放下羽毛笔,晾干之后,把羊皮纸卷起来塞进包里,“我们尽快回去吧。”

洁菲儿神清气爽地伸了个懒腰,笑着说:“小镇只剩下克莉姆,我猜她肯定不等我们,自己一个人偷偷去玩了。”

苏莱娅她们一行人告别凯瑟琳,踏上回程的旅途。

“公爵地位不低吧?我们受她的招待免费玩男人,也没给不死族写什么好话,真的没关系吗?”苏莱娅有些担忧。

万一这期评鉴刊登出去,不死族口碑更差了,凯瑟琳会不会找她们算账啊?

洁菲儿安慰她:“没事啦,听说1500年前她还是正经的地方领主,现在都过这么久了,公爵这个称号只是有名无实啦,当她是个超有钱的人就行了,没啥实权。”

“那就好。”苏莱娅笑嘻嘻道:“我突然想到,幸好克莉姆没有来。她要是上了不死族,搞不好会强制送人家上天。”

洁菲儿:“哈哈哈哈哈,真的哎,天使超度亡灵,真正意义的升天。”

akiii:(彩蛋)凯瑟琳这个名字致敬美剧《吸血鬼日记》。下一章就是克莉姆的重头戏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