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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清晗的腹部也有一点,但那是瘦出来的,只有一些浅浅的线条。杂弥的不一样,那是练出来的,不只是马甲线,还有一块一块的腹肌,于清晗很羡慕这种,可是她不爱锻炼,就不可能有这种明显的沟壑。刚好从天而降了这么一个现成观赏的好机会,还可以摸,于清晗当然是舍不得放过的。于清晗手很软,按得很轻,杂弥都没有什么感觉。见她不敢,杂弥将手虚虚盖在她的手上,加了点力道按住于清晗的指节,一点点按下,把那一块地方当作于清晗手下的键盘,肌肉被按下又弹起,以特殊的方式回应着每一点触碰。被控制住的于清晗一时间退也不是,就由她这么按着。指腹的力道和肌肉的力道同时夹着她的手指,绯红爬上她的耳朵,她受不了缩了回去。杂弥有点舍不得指尖的离开,但还是任由她去,转而把注意力放到于清晗泛红的耳廓。“下次如果想摸的话,可以跟我说。”“不会了……”“那下次还需要参考吗?”“需……需要。”杂弥嘴角勾起,把身上的衣服换回睡衣,修长的手臂往书桌一伸,拿起未看完的漫画就钻回被子里继续看。于清晗瞥了一眼,杂弥看的是上次在一隅买的《青果》。上一回太匆忙没有仔细看,这回近距离看下来,确实很吸引人想要一览。漫画封面画风唯美,整体多用青蓝色调,上色干净通透,画面中的两个女生相互依偎,一位手捧着对方的脸,另一位微微抬头,眉目含情,欲亲未亲。“我也想看。”杂弥听到后起身给她拿了剩下的一本,那一本是第一册,杂弥已经看完了。于清晗翻开漫画开始看,漫画讲的是初入高中校园刚给自己立好人设的女学生进入舞社意外发现平时沉默寡言的学姐竟是大反差,而后两人跌跌撞撞陷入爱情的故事。“呐,杂弥,我问你,你是怎么看待她们之间的感情的啊?”“嗯,我觉得她们之间的感情很美好。”两人都对着漫画,一问一答得很平淡,于清晗“嗯。”了一声,立起来的腿放下去了一点。“主人喜欢女生吗?”“!!!!!”被子下,于清晗的腿并在一起,磨擦了一下膝盖。这个问题,是于清晗19年都不敢问出来的。小时候的于清晗觉得自己对感情很迟钝,从小学时期开始,她就不理解为什么有一大堆人要谈恋爱,不仅谈很多个,还换着谈。于清晗甚至都不觉得他们谈的是恋爱,或许连喜欢都称不上。直到升上高中,谈恋爱的人越来越普遍,不过那个时候应该倒称得上是有点喜欢的,因为他们都是一对一地谈,每一段恋情中断后起码还会伤心这么一个星期一个月的。那个时候是住宿生活,女生宿舍里自然缺不了恋爱话题,于清晗也被卷入其中。那个时候于清晗已经16岁了,按理来说正是荷尔蒙互相吸引的时期,但那个时候于清晗还是对男生没有任何感觉。于清晗可以欣赏到一些男生的长相,但她还是觉得他们都很普通,普通到后来有一次她室友让她帮忙去给在打篮球的男朋友送信,篮球场上那么多男生她愣是一个都懒得记住的程度。她对室友男朋友的唯一印象就是他穿的鞋子的颜色和款式,因为只有靠这个她才不会把信送错人。不过回来时她倒是记住了篮球场旁学姐的样子。于清晗瞟一眼就注意到了,那个学姐在人群中很显眼,明明穿的是一样的校服,但她好像就是穿得特别漂亮,漂亮到碰到她来查眼保健操的时候于清晗都会放下笔看一眼。之后于清晗送的多了,也经常碰见那个学姐,俩人慢慢认识,于清晗才知道那个学姐有空的时候就会来这里看她男朋友打球。她第一次心脏有了抽痛的感觉,这份痛楚和之前的痛苦都不一样。她朝学姐的目光看过去,心里产生深深的怀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一句话:“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在那个对书上所有知识都深信不疑的年纪,于清晗第一次质疑起这个根深蒂固很久的一句定理。怎么会是这样?那个异性在于清晗眼里跟异类一样,怎么会相互吸引呢?之后于清晗就没有再去找那个学姐了,甚至还会刻意地避开。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她只知道自己要和那个学姐保持距离。后来她也忘记了那个学姐的样子,她只记得那个学姐穿校服比别人要好看一点。直到大学,她才知道原来女生之间也可以是有喜欢的。原来那个时候她对学姐的感情,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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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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