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火堆的余烬在晨光中泛着最后一点暗红,潮湿的水汽混着草木清香漫过来,李浩宇率先睁开眼。他下意识地抬手按向旁边的岩石,脑海中立刻清晰浮现出石内细密的纹路,甚至能“看”到几缕淡青色的气流在石缝间缓缓游走——这是他昨夜发现的新能力,仿佛能与周遭的物质产生某种隐秘的共鸣。
“醒了?”林锋的声音从火堆旁传来,他竟像是一夜未眠,正用树枝拨弄着余烬,眼神锐利如鹰,“感觉怎么样?那种‘感知’还在吗?”
李浩宇点头,试着将注意力集中在不远处的溪流上。瞬间,水流的走向、水底卵石的分布、甚至水中游动的几尾银鳞小鱼的轨迹,都清晰地呈现在意识里。“还在,而且好像……更清晰了。”
这时,王朔打着哈欠坐起来,揉着眼睛嘟囔:“你们俩起这么早,跟打了鸡血似的……”话没说完,他突然“咦”了一声,低头看向自己的相机。昨夜匆忙中被他扔在一旁的单反,镜头上竟蒙着一层淡淡的白霜,在晨光下泛着奇异的光泽。
“这相机怎么了?”他拿起相机翻看,手指刚碰到镜头,相机突然发出“嗡”的轻响,屏幕瞬间亮起,画面里映出的却不是眼前的景象——而是百米外密林深处的一棵古树,树杈上正停着一只羽毛泛着金光的小鸟。
“我靠!”王朔吓了一跳,差点把相机扔出去,“这是……透视了?”
众人都围了过来。李浩宇凑近屏幕,只见画面里的金鸟清晰得仿佛就在眼前,连羽毛上的纹路都纤毫毕现,而随着王朔转动相机,画面竟能穿透层层树叶,不断延伸向密林深处。
“不是透视。”林锋冷静地观察着,“你看画面边缘的光晕,更像是……能捕捉到某种能量轨迹,然后投射出影像。”他指着画面里金鸟翅膀下的一点绿光,“这东西,我们肉眼看不到。”
王朔试着按了下快门,“咔嚓”一声,照片存入内存卡。他调出照片,金鸟翅膀下的绿光在照片里格外清晰,像一枚小小的叶片印记。“这到底是什么?我的相机怎么突然有这本事了?”
沈傲霜一直沉默地坐在画箱旁,手里握着炭笔在纸上勾勒。听到王朔的话,她抬起头,将画纸递过来:“你看这个。”
纸上画的是昨夜那个斗篷人的背影,线条简洁却透着一股奇异的张力。最引人注目的是斗篷边缘——沈傲霜用极细的笔触画了一串连贯的符号,与王朔照片里金鸟翅膀下的绿光印记有几分模糊的相似。“我昨夜总觉得那人身上有东西在发光,像流动的线条,就记下来了。”
林雪突然“啊”了一声,从背包里翻出那本《城市建筑史》,快速翻动书页。书页在某一页停下,上面印着一张古遗址的照片,遗址墙角的石刻图案与沈傲霜画的符号、王朔照片里的绿光印记,竟有着惊人的相似度。“这是……去年在西北发掘的一座古城遗址,专家说石刻上的是某种未知的象形文字,没人能解读。”
五人面面相觑,心中同时升起一个念头:这些符号绝不是巧合。
“李浩宇的感知,王朔相机的影像,还有这些符号……”林锋指尖轻叩膝盖,“恐怕都和这个世界的‘能量’有关。我们姑且叫它‘灵气’吧,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他顿了顿,看向沈傲霜,“你能不能把那些符号再画清楚些?”
沈傲霜点头,拿起炭笔凝神作画。随着她的笔触落下,那些符号在纸上渐渐清晰——有的像扭曲的闪电,有的像展开的叶片,有的像盘旋的水流。当最后一个符号画完时,画纸突然微微发烫,上面的符号竟泛起了一层极淡的金光,随即又消失了。
“动了!它刚才发光了!”林雪惊得捂住嘴。
沈傲霜也愣住了,指尖还残留着一丝温热的触感。“我只是……觉得应该这样画,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指引我的手。”
李浩宇凑近画纸,集中精神去感知。他“看”到画纸上萦绕着几缕微弱的灵气,正顺着符号的线条缓缓流动,像是在沿着某种轨迹循环。“这些符号能聚集灵气!”他肯定地说,“就像……就像电路的导线。”
“灵纹。”林锋突然开口,“这些应该是‘灵纹’,是承载和引导灵气的媒介。”他拿起画纸仔细端详,“沈傲霜能画出灵纹,王朔的相机能捕捉灵气影像,李浩宇能感知灵气流动……我们每个人的变化,似乎都和自身的特质有关。”
这个发现让众人精神一振。如果每个人都能觉醒特殊能力,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希望就大了许多。
“那我呢?我能有什么能力?”林雪抱着书,眼神里满是期待。
林锋刚要说话,突然抬手示意众人安静:“有动静。”
一阵极轻的脚步声从密林深处传来,不是巨兽的沉重步伐,倒像是……人的脚步声,而且不止一个。
王朔立刻举起相机,镜头对准密林。屏幕里很快出现了画面:三个穿着兽皮、手持骨矛的人正朝着溪边走来,他们皮肤黝黑,身材矮壮,额间都画着红色的条纹,眼神警惕地扫视四周。
“是原住民?”李浩宇压低声音。
;“不像善茬。”林锋握紧了折叠刀,“他们手里有武器,看起来很警惕。”
“怎么办?躲起来吗?”林雪紧张地问。
“来不及了。”王朔看着相机屏幕,“他们已经看到我们了。”
果然,那三个兽皮人加快了脚步,很快走到溪边,与五人隔着十米左右的距离站定。为首的是个满脸疤痕的壮汉,他盯着林锋等人,嘴里吐出一串晦涩的音节,语气带着明显的敌意。
五人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能戒备地看着对方。壮汉见他们没有反应,突然举起骨矛指向沈傲霜画着灵纹的那张纸,又说了几句,语气更加严厉。
“他好像在说画纸的事。”沈傲霜小声道。
就在这时,壮汉身后的一个瘦小人突然指向林锋,又指向密林深处,做出一个“走”的手势,同时露出了威胁的表情。
“他们想让我们跟他们走?”李浩宇皱眉,“还是在威胁我们?”
林锋观察着三人的神态,他们虽然警惕,却没有立刻动手的意思。“他们可能把我们当成了入侵者。现在动手对我们不利,不如先跟他们走,看看情况。”
“万一有陷阱呢?”王朔不放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