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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眼眶一热,肠子都快悔青了,暗骂自己该死,回抱住陈夕,摸着她的后脑勺,在她耳边安抚:“我知道,夕夕,我知道你难受,对不起,都怪我不好……”
陈夕听不进陈默的话,她只知道自己全身的每一块骨头都在发疼,脑袋又胀又晕,几乎爆炸了,恨不得往墙上撞,眼前走马灯,闪过的全是这些天陈默怎么不理自己,怎么和别人关系亲密。
“阿默,你别不理我,对不起,对不起……”陈夕趴在陈默的肩头,哭着跟她道歉,尽管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孤儿院的孩子,学会的第一个词就是“对不起”。
道歉比辩解有用得多,至少能少挨几鞭子。
其实陈夕没挨过几次鞭子,她没有陈默那么硬的骨头,她被打了一次就知道服软,对不起说得比吃饭喝水还随便。况且还有陈默帮她扛。
陈默的性子却是在一鞭子接着一鞭子底下实实在在磨出来的。
陈默小时候远没有现在圆滑,她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她觉得自己没错的事坚决不会认错。
变成现在这个长袖善舞的陈默之前,她记不清自己挨了多少打。
后来,她越来越机灵,挨的打就少了,即使挨打,也是替陈夕挨的。
再后来,陈默学会了嫁祸,让别人替她挨打。
可以说陈夕几乎所有的挨打,陈默都帮她扛了。
陈夕是陈默护大的,除了这段时间的冷战,陈默很少对她真的黑脸。
陈默不喜欢听到陈夕说对不起,她想让陈夕活得像郑初凝那样肆意,眼高于顶、要什么有什么,她想给陈夕那样的生活,她想所有人都要看她们的脸色。
她想,要是夕夕再也不用活得这么小心翼翼就好了。
可是连她也在伤害陈夕。
陈默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很聪明,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聪明,她算无遗策,直到伤害了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珍惜的人。
“阿默,我好痛。”怕痛的陈夕终于找到了向陈默喊痛的机会,她怕这个机会转瞬即逝,“我的脚被楼梯磕到了,肿得好高好高,它现在好像起火了。”
“我的眼睛也好痛,又痛又辣。”她在陈默的肩膀上蹭着眼睛,“我想让它别流眼泪了,可是它不听我的。”
“它一看到你就想哭。”
陈默忍着眼中泛起的酸楚,抚摸在陈夕柔软的头发上,“夕夕别怕,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她想起身,拿手机叫救护车,陈夕的手臂向钳子一样死死箍住她,不让她离开半步:“你不许走,阿默,我不让你走。”
陈默哽咽道:“我去叫救护车。”
“我不要救护车,我不要去医院。”陈夕执拗地抱着陈默,“我吃退烧药就好了,吃消炎药就好了。”
“只要阿默永远陪着我,我就会好的。”
“你需要看医生。”
“我不需要!”
“为什么?”
“因为……因为……”陈夕瘪着嘴,哇哇大哭,“因为去医院要花好多钱,我们没有那么多钱……”
陈默的心口一哆嗦,狠狠擦掉眼里的湿润。
钱可真是个好东西。
没有钱,陈夕痛得打滚,只能忍着。
陈默想,她要钱,她要花不完的钱。
陈夕不肯去医院,陈默只好想法子给她退烧。
陈默在宿舍里翻找,还好陈夕晚饭时拿回宿舍的那一兜子药里,其中一盒是布洛芬,说明书上写了,有镇痛和退烧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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